弗兰克公式,能达目的而不欲。
其中“能不能”继续犯罪,应该从社会一般人的角度判断。
行为实行终了是指能够导致既遂结果的行为已经实行完毕,否则行为未实行终了。
共犯对正犯具有从属性,提现在两个方面:第一,违法性上,实行者没有违法,则共犯(教唆犯,帮助犯)也没有违法性。第二,犯罪形态上,教唆犯,帮助犯的犯罪取决于实行犯。当实行犯尚在预备阶段,则共犯只能找预备阶段的犯罪形态。
弗兰克公式,能达目的而不欲。
其中“能不能”继续犯罪,应该从社会一般人的角度判断。
行为实行终了是指能够导致既遂结果的行为已经实行完毕,否则行为未实行终了。
共犯对正犯具有从属性,提现在两个方面:第一,违法性上,实行者没有违法,则共犯(教唆犯,帮助犯)也没有违法性。第二,犯罪形态上,教唆犯,帮助犯的犯罪取决于实行犯。当实行犯尚在预备阶段,则共犯只能找预备阶段的犯罪形态。
本文标题:关于犯罪形态的知识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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