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改编自一群人,一段真实的青春……
接到结婚请柬的那一刻,程权宁愿这辈子都没有遇见过李依依。
审视着自己24年的人生,他恍然意识到他的每一次重大的挫败感都来自于她——这次又是一样,他输的很彻底,一败涂地。
抬头看看对面即将嫁为人妻李依依,此刻,她正咬着那杯橙汁里的吸管,眨巴着眼睛问他:“程权,你是想跟初中同学坐一桌,还是想和高中同学坐一桌?大学同学那桌的人已经排满了……要不你跟老肖坐一桌吧!还有老柳……”
“其实我哪也不想坐,我只想和你一起,白首不分离。”这类字眼从一个理科生的脑子里蹦出来,也怪不容易。只可惜这话程权思索了良久,终还是没有说出来的勇气。
十一年程权是李依依的初中、高中兼大学同学。
他们一起度过了整个青春期。
他170的时候她就是160,他180的时候她是160,现在他已经186了,她还是160。他有时候甚至怀疑是不是只有他自己被岁月划上了痕迹。
第一次注意到她,是初中月考第一次发榜之时。当时的程权信心满满,本以为自己坐定了第一的宝座,却不想就这么猝不及防地在第一的位置看到了一个有点陌生的名字——李依依。
李依依是谁?
他愣了好一阵儿,才想起那个不怎么引人注意的女生,样貌平平,身高平平,只是浑身上下都闪烁着一种让人望而却步的“清纯”——一个成长了的“乖”字。程权隐约想起她之前似乎跟他搭过话,大概是军训的时候,当时的她,笑得很漂亮。
月考失利却个意外的小插曲激起了程权的斗志。从小到大,他都是第一,这次偏偏是个小丫头片子,超过了他,他自然是满腔的不服气。他开始格外关注李依依,关注她的一言一行,更关注她的成绩。
渐渐的,他才发现,他们俩根本没有可比性——李依依偏文,而他偏理。李依依数学单科成绩干不过他,他却也只能望着她高得吓人的英语成绩叹息。
不过他就是喜欢跟她比。
他会时不时溜到她座位前面,亦或开两句玩笑,亦或问一下题,挂着满脸的不经意却想方设法引起她的注意。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程权恍然发现他们之间可以毫无顾忌地互相调侃打趣,彼此都心照不宣地确立了那层朋友关系。但他却突然不想再更进一步了,没有什么原因,就是觉得没意思了。心灵越靠越近的过程中,果然只有“朋友”才是他们最能产生美感的距离。
程权向来就不安生,凭借着常人无法想象的大脑以及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充满着无知的勇气,开始猛烈的追求Anna。他觉得Anna什么都好,唯一不好的一点就是,她的同桌是李依依。
程权绞尽脑汁说的每一句情话,都被Anna一字不差的转述给李依依。无论他有多么掏心掏肺,多么动情,也无论Anna听的时候是多么感动,这些他自认为的肺腑之言,到李依依那里统统都变成了不屑一顾的一笑。
她的嘴角眉梢都似在嘲笑他的幼稚。
程权不止一次的听到过午休之时,两个女生头靠在一起小声谈论的内容。大部分时间都是Anna在讲,半句都离不开他;极少的时候李依依会发表几句点评,半句都不忘把Anna从他稚气的甜言蜜语中拽离。
Anna暧昧不清的态度一直延续到初二下学期,她说她理性的思考虑过了,他们还是做朋友比较合适。程权不服,他不觉得Anna这种性格的人会有什么理性思维,她能做出这样的判断,完全就是因为李依依的旁敲侧击。
不管怎么着,他所以为的初恋就这么毁在了李依依手里,毁在了那个阳光明媚的夏日里。
初二下半年,注定就不是一个应该平凡的时期。程权分手后没一阵子,蒋军把李依依的名字写到日记本封皮儿上的事,就惹得班里谣言四起。蒋军这个人吧,连程权都不得不承认他长得真不错,只是徒生了一副好皮囊,四肢发达,却一直没什么头脑。他不止一次地向大家暗示过,他就是喜欢李依依,只是从来都不跟李依依挑明了直说,让她没有丝毫拒绝的余地。
这一手儿实在是高,程权觉得他一辈子都不可能这样默默的对一个人好。
地理和生物的会考来去匆匆,八张卷子,四阵铃声,就这么简单的送走了为之奋斗两年的地生。程权走出考场的时候有些发愣,撞见同分在一个考点的李依依,竟有种莫名其妙的惺惺相惜。他知道初二就这么过去了,再同她一起走过初三这一年,也就这么散了。
那个暑假,他开始几尽疯狂的打游戏,谁也不知道他是因为满怀的伤感还是因为叛逆。相比较于程权的焦虑不安,李依依倒是稳扎稳打,很是沉得住气。先是地生会考中以“双A”力压群芳,成为他们班唯一一个两科都过A线的人,之后就是在期初考试中拔得头筹,级部第一,超过第二名20多分。
他们的班主任——老肖——自然是高兴得不得了,无数次的把他拉出来谈话,话里话外无非都是“你看看人家李依依……”“她那么稳,你看看你……”有什么了不起!老肖一次次的训话使他有一种想彻底叛逆的冲动。他有他的脑子,他的思维,他的想法,他有比李依依灵活100倍的解题方式,比她巧妙100倍的处理方法,但一切的一切在老肖那里就都成了“小聪明”,只有李依依那种有些刻板的循规蹈矩,才是老肖所谓的“稳重”。
一整个夏天,游戏都消磨着程权的意志。而现在,又是因为李依依这个小丫头,他消失了已久的“不服”又回来了。
凭什么?凭什么李依依可以?凭什么墨守成规就该被认同被赞扬?他就要让老肖等着瞧,看看到底是谁笑到最后!
这边儿程权刚振作起来,那边儿蒋军又出了岔子。他变本加厉的对李依依好,不说一个“爱”字,不谈一句“情”,但明摆着一副誓死也要追到手的架势。连瞎子都看得出来他过于明显的意图。只是,李依依不知道。
更准确的说,是装作不知道。
她不傻,也不是不知所措,只是觉得幼稚可笑,不屑一顾。她对于这种事情上的成熟是同龄人无法想象的。程权曾经听她跟闺蜜说过:“你知道我们班的些男的为什么都开始追女生了吗?别告诉我爱情,这么大点儿的年纪,懂什么爱情!你以为蒋军追我真的是喜欢我喜欢的不得了了吗?当然不是。他,张瀚,包括程权当时追Anna,都是为什么?因为他们自己的好奇心和虚荣心,因为他们自己的得意和满足感!这个年纪的那些男的都想着‘我要是追到了某某某,这个人在班级,级部乃至学校里都很有名气,而却栽在了我手里……’他们都为这种奇特的感受而着迷,这种莫名其妙的成就感进一步冲淡他们本来就没有多少的感情。所以别看他们一个个追的都很猛很深,实则用情却很淡很浅……”
李依依的一番话说得程权目瞪口呆。他回想跟Anna的点点滴滴,发现李依依说的其实不无道理。自己当初喜欢Anna正是因为她风一样的性格和谜一样的过去,而这种女生当时在班里很是吃香,尤其是Anna,显得跟所有人都不一样。
“这难道真是我喜欢Anna的原因?”程权不愿意接受这个答案,但他恍然明白了,李依依当年劝住Anna一个多么明智的选择。她深知他要的不是Anna,就只是那种极其微妙的感觉,所以其实把他拉停在了万劫不复的边缘。
初三的生活节奏是程权无法想象的快。一个月的时间,九上的内容已经几乎要结束,老师已经在要求借九下的书。程权有些麻木,老师讲什么他就听什么,几乎陷入了一种迷茫恍惚的状态。他养成了一种奇怪的习惯,在那种迷茫来临之际,他会不自觉的望向李依依,希望这样可以把他拉回现实,却也时常会注意到,其实这一刻的李依依,也和他一样无助。
无论如何,年少的生活就是要苦中作乐。运动会和学工就是学习这片苦海中那么星星点点的乐趣。
完全出乎意料,运动会上他们班力压群芳,以总分112位居榜首。拍照的时候,程权站在李依依后面搞怪,她漫不经心地笑着嗔怪,他却从她的眼睛中看出了那种前所未有的舒心和放松,与他心中的感觉不谋而合。他们都知道在竞技体育上的这种巨大的胜利,蕴藏着神奇的能量,会极大地激发出全班的潜能,无疑,也会给他们让人安心的鼓励。
他的感觉一点没错,这次胜利让全班都振奋起来,期末的成绩说明了一切。他永远忘不掉那个极其短暂,又是在补课当中度过的新年,开学后的三轮复习,三轮模拟,做卷子,讲卷子,改卷子……申请志愿,填报志愿,自主招生……一沓一沓的白纸发下来又收上去,满班漫天的纸张填满了那段不敢回望的青春。
李依依总是多愁善感的冲着卷发下来又收上去的卷子感慨,说是这些就像青春,没有什么是留得住的。程权从未苟同,却莫名其妙就有种想哭的冲动。
十一年时光如白驹过隙,毕业来的那么猝不及防。等程权反应过来毕业这个事实的时候,他已经坐在了去往高中军训的车上。一车的面孔都已不再是原来熟悉的模样,只有李依依还坐在他身旁。他突然很庆幸她还跟他在一个班,她的身上有以前那个初三(三)班的影子,是他想要留恋、怀缅的东西。
他舍不得那个班就这么散了,七零八落;他也庆幸李依依还在这,让他在这个冷漠的新集体里有人可以抱团取暖。他虽然很快有了几个聊的来的哥们儿,李依依也有了交心的姐妹,但他仍然相信他和李依依的距离靠的最近——尤其是心灵上的距离。
他知道李依依体能不好,军训一天再加上八圈的跑步,自然是吃不消,程权很长眼色地照应着她,打给水买个饭什么的,做的倒是得心应手。他以为他只是在对原来那个三班的人好,完全没有意识到这种好已经悄悄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高中开学一个月,他们的关系突飞猛进,本来只是那种比较要好的同学关系,现在已经算是非常要好的朋友了。他们学习都不赖,在困难的时候总会互相扯一把,之后再彼此嘲笑吐槽。
十一小长假里,李依依突然约程权出去,说是介绍个人给他认识。他一路上都在追问李依依到底是什么人,还没听到答复,就看见她眼睛突然亮了,冲着他身后的某个方向招手示意:“封尘,这里!”
程权心头一颤,这个名字他再熟悉不过了。8班封尘,那个体育好得根本就不像是这所重点高中成员的男生,他还有一个重要的身份,就是李依依从小学谈到现在的男朋友。
程权克制住情绪转过头,尽管素未谋面,但他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封尘。李依依曾经有一段QQ签名连程权都觉得好:“你嘴角漾笑,一件纯白T恤,一抹干净的味道。那日,阳光正好。”现在他知道这是写的谁了。明晃晃的阳光下封尘走过来就是这种感觉,干净,阳光,而又美好。
相对于蒋军来说,封尘都不是那种长相特别出众的,但是跟还不到他肩膀的李依依站在一起就会特别养眼,这大概就是所谓的般配吧。
莫名其妙,程权心中有把火在烧,就堵塞胸口的位置,火辣辣的伴随着一次次不正常的心悸,整个心都像是绞在一起的,让他在这种极其空旷的室外瞬间有种窒息的感觉。这是程权从来没有过的,他不明白这到底意味着什么,直到封尘走到近前,宠溺的抬手揉了揉李依依的头发,胸中那团火焰才得以真正的迸发。
就在那个瞬间,程权猛然意识到,那是嫉妒,是对封尘能够和李依依如此亲密的嫉妒。尽管大脑一遍一遍的否认说不,但是心里总有个声音在一遍一遍的提醒他:你喜欢上李依依了。
这种感觉是那么强烈,以至于他的理智完全无法控制住他的感情。程权在惊诧间绝望的想到:他跟李依依之间那种单纯的朋友关系再也回不去了。整个世界都开始天旋地转,只有李依依的脸尤为清晰,短短几秒之间冒出来的念头有无数个,最终留下来的却只有一句话:“我喜欢,我就要去争取。”
接下来的时间都变得恍惚,李依依说了些什么他只听了个大概。大脑一直发热发烫,指尖却变得冰凉,只听见最后李依依话音落后问了他一句:“你的意思呢,程权?”他恍惚地回答:“好啊,就这样吧。”之后才渐渐清醒过来,李依依刚刚的问话……好像是说班主任想让程权跟着封尘练篮球,让李依依先来问问他的意见。
篮球这东西,就像是程权心底一块不可触碰的伤疤。他曾经也像其他男孩子一样为篮球痴迷,初二那年暑假,他训练得太猛,上篮时栽倒在场上,肋间肌的撕裂伤,他养了大半年还没有完全恢复,即使是现在,一到阴天下雨还会隐隐作痛。这段经历他从来没对别人讲过,只是从那以后,他再也不碰篮球。
现在,因为李依依的一句问话,他突然又燃起了重拾篮球的欲望。他迫切的想让她认识到:封尘可以的,他也行。
一年不练,再碰篮球时程权难免生疏,他突然产生了莫名的惶恐,他知道手生了再找感觉有多么艰难,原来的爱好竟因此变成了万般痛苦的事情。相比之下,封尘的球技可谓精湛,有谋有略,还不是最主要的,就是他三步上篮的姿势帅得一塌糊涂,让男生们都为之折服。
程权开始渐渐明白李依依为什么对封尘钟情。封尘这个人相处起来很容易,在这个已经会耍心眼儿的十五、十六的年纪,封尘说话做事都显得真诚而可靠。他对各种事物的赞美都是发自内心的,少了许多客套性的阿谀,多了许多诚恳的情谊。
封尘吸引李依依的自然不是他比较平常的外表,而是那份稳重和成熟。李依依这样的女孩子也许会为了皮相而着迷,但绝不会把自己交给一个徒生一副好皮相的人。现实就是现实,李依依在青春年华的花季雨季,就展现出了这种正确到让人害怕的“拎得清”。
高一一年飞快的过去,转眼就到了高二下半学期。对漫漫前路的迷茫和学业压力的增大,让整个年级都陷入了一种浮躁叛逆。人心不定,大考小考的整体成绩都有所下滑,以数学单科成绩在进步里出名的程权,这次大考数学前面连错三道填空题,白白丢掉了送来的十五分,后面的动点又因为看错了方向,与二十分失之交臂。成绩下来之后,他三天都没在数学课上露过面。
封尘把他从宿舍里拉起来的时候,惊异地发现程权身上有一股酒气。封尘当即给了他一巴掌,两个男生就这样厮打在一起,精疲力竭之后又互相搀扶着痛哭流涕。距高考只有一年了,程权害怕,害怕毕业时的分离,害怕毕业后的失意,害怕毕业之后再也见不到李依依;封尘也怕,害怕考前的麻木,害怕考后的迷茫,更害怕不能和李依依长长久久地在一起……
高三的日子看似漫长,刷着刷着题就被我们一笔带过了最后小半年的时光。毕业时的照片照的很匆忙,繁重的学习任务压的谁也没敢好好祭奠一下最后的青春时光。
高考前一天离校的时候,一向低调的李依依和封尘在大庭广众之下亲吻了对方。他们热烈的拥抱,给自己苍白无力的高中三年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芒。整个高三年级的人几乎都围在宿舍楼前起哄,总算有人有勇气展平了那段皱皱巴巴的时光。
没有人来阻止属于高三孩子们最后的疯狂,程权心中的苦涩终还是只有自己品尝。
高考成绩出得很快,李依依发挥稳定,文科672已经算是让人瞠目结舌得高,程权697,封尘逆袭702,都算是很不错的成绩。
十一年毕业典礼那天晚上,全年级毕业生一起去唱k,大家都拼了命似的扯开嗓子嘶吼,拿着刚办下来的身份证买进一箱一箱的啤酒,压抑了一整个青春的狂野终于释放。
封尘跟李依依就像是合体了一样,走到哪里都粘在一起。八班的人围着他们俩起哄,有人端着两听啤酒过来:“嫂子,嫂子!我一定得敬你。三年多了,我哥可没少在我面前秀恩爱,让我这个单身狗也攒了不少经验,就等着去大学里面泡妞儿了!”众人哄笑,李依依的脸已经变得绯红。那哥们儿还是不依不饶,硬是把一听啤酒硬塞有种莫名的酣畅淋漓给李依依,“来,嫂子,我干了,你随意!”说完咕嘟咕嘟一罐就下去了。众人起哄。
李依依不好意思,刚刚迟疑地抿了两口,酒就被封尘一把抢了过去,“意思意思就行了,你还真打算干啊?”他一脸疼惜的用手指点点她的头,说完自己干了那罐啤酒。众人起哄得更起劲儿了。
程权坐在偏暗的角落里一口一口的灌酒,有种莫名的酣畅淋漓。他看着霓虹灯光亮下的李依依,清醒的认识到这场填满了自己整个青春的单恋,应该就此打住。趁着封尘出门接电话的空挡儿,他借着酒劲儿走向了李依依。
李依依笑得一脸阳光,一如初一那年军训他第一次见到她时那样。:“来,老程,我敬你。”李依依端着酒杯向程权示意,“敬我们一起走过的青春。或许以后再也不见,或许就此劳燕分飞,但无论如何,我们是一辈子的朋友!”
程权就感觉眼眶发热,像是有什么滚烫的东西在不经意间滑落。毫无顾及的,他抱住了李依依,这是他离她最近的一次。但他不敢用力,只是轻轻的拥着,就像捧着什么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整间屋子里的喧闹都渐渐平息,程权感觉自己像是一个突然暴露灯光下的孩子一样,猛的放开了李依依,想落荒而逃。
李依依倒是没有乱了阵脚,在原地愣了两下开始从容地微笑:“呦,不容易哦!没心没肺大大咧咧的老程被我两句话说的多愁善感了耶!”
她笑的满不在乎,大家也都开始笑的满不在乎,程权也只能装的满不在乎。
程权失魂落魄的走出包间门,一转身就看见封尘恶狠狠的瞪着他,还没等他做出什么反应,封尘就死死地揪住了他的衣领,并把他按到了墙根儿。
“你几个意思?”封尘尽量克制着情绪,揪着程权领子的手都在颤抖。
“没什么……”程权不想多说,小心翼翼地回避。
“到底几个意思,非要我把话挑明了吗?”封尘的情绪激动起来,声音接近低吼,语调及其强硬。
“我就想给我的青春画个句号,仅此而已。”程权言语间落寞流露,封尘喘着粗气,颤抖着缓缓松开了手。
其实如果没有封尘这么一出,程权又不会再纠缠李依依,他知道她会跟封尘好好的,会幸福一辈子。李依依要报香港的大学,封尘自然也会去。而程权打算去北京。他们从此不会再有交集,各过各的生活。
程权抬起头,希望与封尘对视。3年了,两个男孩儿早就成了非常要好的哥们,谁也没想到会为了一个女人翻脸。封尘这个人身上的闪光点很多,程权可以输得心服口服,但就在封尘的目光与他相对的一瞬间,程权改变了主意。
或许是心理作用,程权极其敏感的在封尘眼睛里看到了怜悯,夹杂着些许属于胜者的傲气。怜悯这种东西恰恰是程权最不想要的。他难受,但不想被安慰,情伤这东西只有自己在黑夜中舔舐才会慢慢愈合,他不需要任何人的关心——尤其是封尘。
那个瞬间改变了往后的一切。
程权不顾父母反对,赌气搬的跟他俩报了同一个大学,跟封尘像原来一样要好地相处了四年,就像把高中时代复制了一遍一样,直至今天。
十一年前前后后十一年,程权都忘了日子怎么就走到了今天。他曾经觉得自己永远也不会为一个人痴情许久,奈何李依依就摆在眼前,他不得不承认,自己也会向现实低头。
这十一年里,李依依几乎是程权人生全部挫败和动力的来源。一起跌跌撞撞走过这些年,他终还是要看着她嫁为人妻,再也不可能属于自己。
程权扯动嘴角,绅士地笑:
“祝你幸福……”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