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真央
(一)
我是魏吉亚。
现在是瑞士银行的一个投资顾问。
我的父亲是中国人,母亲是英国人。
我是一个混血儿。
(二)
小的时候,因为生病的原因,父亲带着我回了他的故乡。在那里我认识一群中国小孩,他们有着和我一样的黑头发。
在那一个月里,我和一个女孩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女孩教我说中国话,我读书给她听。
很遗憾的是,虽然我曾无数次想要回忆起她的名字,却再也记不起来了。
不,我本应该记得的,如果我的病治好得再快一些。
但我的病能够在那时治好,便已经值得感恩了。否则,我可能会忘记曾经有那个女孩,也会忘记那群热情的伙伴。
(三)
从那个地方回到英国的时候,爸爸带上了一个属于那个小镇的叔叔。
那个叔叔是一个很博学的教授,几乎和我的父亲一样博学。
父亲去小镇就是为了找到那个叔叔,一起研究我得的病。后来他们一起找到了治病的方法,父亲就带着那个叔叔一起回了英国,研制药品。
我的病好了之后,我和父亲还有母亲一起去送叔叔,还给了他很多礼物,要他带给小镇上的孩子们。叔叔摸了摸我的头,就走进了航站楼。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那位叔叔。
我也再也没有回到过中国。
那个女孩儿好像是那位叔叔的女儿。
但我也记不清了。
在病治好之前,我只能记得一个月以内发生的事情。三十天之内我会一点一点忘记过去发生的事情的细节,直到完全忘记。
(四)
病治好以后,我的记性就和现在一样好。
现在一样好,就是很好,很好的意思。
凭着我优异的记忆力和聪明的头脑,我考上了最好的大学,成为领域的佼佼者,做着最好来钱的工作。
我会想起那段日子,但又记不清了。
后来,我见到一个来自那个小镇的男孩。那个男孩酷酷的,初次到英国来读书。我的父亲母亲说,当初研究我的病例,很大一部分资金都来自那个男孩的爸爸。
那个中国男孩后来也没有少闯祸,但成绩却也一直很优异。我总感觉他是一副不可靠近的样子,所以也不愿意跟他讲话。
我有很多话想问,又怕他笑话。
(五)
后来我想起了那个女孩的名字。
那天,银行正在招收专业的中文翻译。
我也会中文,于是就自然而然成为了面试官之一。
来应聘的有很多经验丰富,口才出色的中国人。
当那个姑娘走进来的时候,同坐的同事们都惊异于姑娘的年轻和风度。
那是我们见过最完美得体的中国女人。
“我是苏真,毕业于中国的W大,并且在剑桥完成了我的研究生学位。”
她看到我,朝着我笑了笑。
那只是一个礼貌性的微笑,但我,却不自觉的留下了眼泪。
(完结撒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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