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读《月亮与六便士》,昨天之前我还丝毫未领悟到主人公斯特里克兰的丝毫魅力,只觉得是个挂着艺术之名只为自己的自私家伙。
但… 经过与母亲昨晚的争吵(催婚)。才明白,斯特里克兰只是在做一件他想做的事情,无关世俗,他只是想做一件事。其他别人的目光,人情的道义,生活的窘迫在他眼里都一文不值。他只是坚持的只做一件事。结果如何过程如何都不重要,他只想尊从内心。与所有一切做着斗争。这需要的是无量的勇气。瞬间感受到这个人物的无限魅力。
欲望、现实、梦想如何权衡,这是每一个拥有思想者都会陷入的漩涡,最后绝大多数选择了前两项,而选择梦想的人百分之九十九的人在途中被现实拉拽回到原点。满腹心事,在地铁到公司的距离,停下来的阶段又把内容忘了个一干二净!就到这里吧。
不过是世间的一粒尘埃,执着于内心的人不仅得到了自我救赎,并成为了颜色最浓厚的那一粒。
嗯… 就这样,好好上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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