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喜欢我到什么程度?
半夜汽笛那个程度。
一,
一次半夜突然醒来,确切的时间不清楚,大约两三点吧。我完完全全一个人,身边谁也没有。四周漆黑一片,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就连时钟声都听不见。
我忽然觉得自己正被隔离开来,远离自己认识的人,远离自己熟悉的场所,远的无法置信。在这广大世界不为任何人爱,不为任何人理睬,不为任何人记起——我发现自己成了这样的存在。
忽然一次火车鸣笛声划破无声夜里的粘稠,若有若无。我竖起耳朵仔细听,于是又听到了一次汽笛声。很快,我的心脏不再痛了,时针开始走动,铁箱朝海面慢慢浮升。
而我就像爱那汽笛声一样爱你,有你生命不再像行尸走肉一样无力,也无期待。
二,
我在兰州待了三年半,和这一个省份的缘分在此生终结。一生最苍凉的记忆留在一座城,要么爱之深,要么痛之切。
人在孤单的时候最容易陷入平时不屑的温柔里,为沦陷在别人的世界里乐此不疲,有时还沾沾自喜。
那些不爱的日子,适合搬着手指头计较着过。兰州五泉山上那天雾气蒙蒙,不一会就下起了细雨。逗留在粉色栀子花前的蝴蝶走了,从它的徘徊里我看不出是不是留恋过。半山腰的索道已经废弃,森森的山风刮得人心痒痒。
中山桥,张翰曾在那里招待过记者,此时也只是车水马龙。谁也不会记得当时的你,和当时的我。
他说,“我会爱你一万年。”
我想,“爱到万年,谁又能看得见。”不说破,留着美好。
一些伤害心知肚明,但是年少的心总是存有侥幸。最后他留在了养育自己的故乡,我一意孤行还是来了南方。
南方山清水秀,草木葱茏,一切都是梦里走出来的样子。人们都爱喜新厌旧,我也不例外。即使这是一个很不好的习惯,但是错的人多了,也就对了。像“喜新厌旧”,负心的人多了后,它成了人性里的一个特征,变得再正常过。
我离开时,他删了我们所有联系方式。
下午室友拿了一封信给我,没有想到是他寄来的。
他写到:
只有写在纸上,你才能心平气和地听我说话。你总有你的道理,任性到不合你意就是背叛。
我想你现在也开始明白,一个人并不是自由。外面的世界再美,我也不能拿父母后半生的孤寂来换。忠孝不能两全,爱你和爱父母,我选择去爱将我拉扯大的双亲。
我爱你胜过我生命,可过了这么久你还是不信。我知道这座城你一辈子都不会再来,可走过西关的街角还是会把别人错认成了你。
生活不单单只是爱一个人,我们都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才有了现在的天各一方。人都会变,别怪人情世故,别怪时间仓促。
三,
褐色的信纸散发着淡淡的郁金香香味,我被什么迷了眼睛,心里火灼一样的难受。
是啊,南方的苦涩我没有向任何人说过,偶尔会在梦里咿呀着哭泣,醒来时透着楼道里昏黄的灯光,蓝色的枕巾上泪痕湿了机器绣的千篇一律的鸳鸯。
我们站着,不说话,就很美好的年代已经过去。你不说,我们光站着,我怎么猜得到?
此生遇见一个人,其他的人都除成了将就。而不巧的是,这个人被遇见得太早。遇见时,我们大多数时候还不懂得如何放弃,也没有资格因为一段前程未卜的姻缘而忤逆亲人切切实实的含辛茹苦。
没有资格时,遇见的尽是一些好人。等血气不再方刚,言辞不再桀骜,不再哭哭闹闹时却修炼好了一颗将就的心,遇见了剩下该将就的人。
人都在变,变的着装眼花缭乱,变得心事易懂难猜,变得只想配合你尽兴地表演。确实,一个人的真不叫自由,曾经想要束缚自由的那些人如今看来竟然十分可爱。
别怨时间好吗?毕竟那个选择在那个时候是最有利的呀。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