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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象喜行财地,而财神要旺(例二)

全象喜行财地,而财神要旺(例二)

作者: 玄空的北 | 来源:发表于2019-04-23 05:39 被阅读18次

    乾造:己巳,辛未,丙午,丁酉。

    大运:庚午,己巳,戊辰,丁卯,丙寅,乙丑,甲子,癸亥。

    此造火长夏天,支类南方,旺之极矣,火土伤官生财。

    格所嫌者,丁火羊刃透干,局中全无湿气,劫刃肆逞,祖业无恒,父母早亡,幼遭孤苦,中受饥寒,六旬之前,运走东南木火之地,获利数万,寿至九旬,谚云:“有其运,必得其福”,为人岂可限量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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