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 ,一次偶然的机会,翻到了王大伟教授的骷髅说话——《洗冤集录》与奇案侦查这本书。那是第一次通过文本接触到到法医学。当时,对它兴趣非常大,一口气读完整本书,更觉酣畅淋漓。里面提到的各种奇案的侦查和分析,仿佛自己像警察一般,破解着疑案。虽然之前《法医秦明》这部剧很火,但一直都没去观看。只是听说里面很多片段非常的刺激和恐怖。结合《洗冤集录》这本书和这学期的法医学课知识,自己对法医学这门学科有了更深的了解。法医学的重要性更不用说。如果没有它,法律就显得很单薄。这一次,重读《洗冤集录》,看到了更多曾经忽视了的知识。
《洗冤集录》是中国古代一部重要的法医学著作,也是世界上最早的包含法医学内容的专著,它总结了法医学尸体外部检查的经验,对尸体现象作了大量的科学观察和归纳,对后世法医学的发展具有极大的启发性作用。本书的作者是南宋的提刑官宋慈,他被法医学界称为法医学的“鼻祖”。对于宋慈,他是我们中华民族的骄傲。在理学盛行之时,他仍然坚持用实际证据说话。《洗冤集录》中体现的宋慈的实事求是精神。在检验尸体时,不拘泥于程朱理学。他告诫 检验官:切不可令人遮蔽隐匿处,所有孔窍,都必须“细验”,看其中是否插入针、刀等致命物的异物。并特意指出:“凡验妇人,不可羞避”,应抬到“光明平稳处”。如果说死者是富家使女,还把尸体抬到大路上进行检验,“令众人见,一避嫌疑”。如此检验尸体,在当时的理学家看来,未免太“邪”了。但是这样做,却能查清案情。防止相关人员利用这种伦理观念掩盖案件真相。宋慈实事求是的为民申冤的精神,就是这样代代相传,为国人树立起了做人做事的典范。此外,宋慈《洗冤集录》对尸体检验技术的认识已经相当成熟和系统,其中更体现了他勇敢探索医学禁区的胆识和无畏精神,而这一点,在当时也同样是值得称道的。
当然,《洗冤集录》同样存在某些局限。例如,滴血认亲,人有365节骨头与一年365天相同,男子白骨,女子黑骨等说法,都是缺乏科学依据的。但在南宋时代,这样的医学手段已经很先进了,我们不能过于苛求它的技术精进。对于《洗冤集录》需要辩证看待,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不能盲目标高也不能随意的贬低。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英雄之中,宋慈和《洗冤集录》将会一直照耀在历史的银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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