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愤怒》是《培根随笔》的第五十三篇文章。
愤怒是一种不良的情绪,不管是对于自己还是对于别人,都会造成不良影响。在这篇文章中,培根指出了愤怒造成的后果,分析了愤怒的原因,并告诫人们怒火中烧时应该注意的事项。
培根认为,人在愤怒时往往会失去理智,做出难以弥补的后果。他拿蜜蜂的行为作类比,人不要去学蜜蜂,“因为一时的愤怒而去蛰别人,从而断送了自己的小命。”这句话形象地阐释了人在盛怒之下会为自己招来严重的后果的道理。
培根指出,人之所以愤怒,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个人神经过于敏感,自己容易收到伤害。二是受害人认为自己受到了羞辱,变得怒火中烧。三是认为自己的名誉收到了侵害,从而怒火攻心。
他还强调,一个人在发火时,一定要注意两点:一是不要说些刻薄的话,更不要口出恶言伤害别人。二是不管多么生气,都不能做出过激的事情来。
他认为,要克服愤怒的习惯,最好的办法就是在自己刚止住怒气之后,先让自己的心平静下来,仔细思考一下愤怒的后果。
如果我们能够谨记培根先生的观点,反观自己的生活,遇事多冷静,多思考,努力克服自己愤怒的习惯,以宽容的心态去处理生活中的事情,一定能够成为一个有胸怀、有度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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