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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民(之八)

曹民(之八)

作者: 莞尔容 | 来源:发表于2019-12-05 11:06 被阅读0次

    小说连载

    有些道理,就算它是和尚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你要与人家说个清楚道个明白,说服人家,让人家相信你,却就是不那么容易的。静了良久,曹民才试探着似地说:

    “我可以提一个问题吗?”

    “好吧,你可以提。”

    “我想问这个通缉令你们是从哪里弄来的?”

    “当然是从你们C县公安局发出来的了。”

    “我也知道通缉令这种事情是严肃而重大的,非同小可,但是,是不是也有可能我们C县公安局那边弄错了呢?”

    “这个是全网追逃的通缉令,怎么会弄错?你想到哪里去了?未免也想得太多了吧。”

    “难道你们都没有注意到,通缉令上这个人的头像与我根本不是同一个人吗?”

    “这个……这个嘛,好像确实是有那么几分不太相像,但是,好像也还是不足以就能够以此断定不是同一个人吧?由于拍摄的效果不同,很多时候,照片与真人看起来都很有可能会是不那么相像的。再有就是,通缉令上照片明显要年轻得多,谁知道是你多久以前的照片呢?从前的照片,与你现在的样子有些不尽相像,这也并没有什么好奇怪的。”

    “那我身份证上的照片呢?它不也是我过去的照片吗?我不知道你们拿它与通缉令上的头像比对过没有,如果没有比对过,或者没有留意到,我请求你们再仔细比对一下,是不是与通缉令上的那个头像的年纪差不多,甚至还更年轻那么一点点?但是,正像你们所看到的,它与通缉令上的头像看上去不是也明显的不像,明显的是两个不同的人么?”

    这好像又有点多此一问了。当时在候车大厅里,警察甲那样一再地要确认他的身份证是不是他本人的,甚至都还怀疑他是不是做假得来和从哪里捡了来的,应该多半就已经看出来,他本人的真容也好,还是身份证的照片也好,与通缉令上的这个头像完全驴头不对马嘴的了。看出这个并没有任何的难度,并不需要要多厉害的眼力,但凡不是一个睁眼瞎,略略瞅上一眼就无不能了然于胸。人家身为警察,还能连这点眼力都没有?

    “这一点我们自然也是早就注意过了。这么跟你说吧,即使是这样,即使是我们现在可以确认了,通缉令上的头像不是你曹民的,但是,它也仍然还是并不能说明这张通缉令上所通缉的在逃犯不是你曹民。这张通缉令上所具的姓名、出生年月日以及住址信息与你曹民的身份证上的姓名、出生年月以及详细的住址信息一般无二,这个,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你不否认吧?这个,它就已经可以说是文字依据了。我们办什么事情,主要还是得以文字依据为准的。”

    这么说来,曹民似乎就一下有些明白了。本来,他好像还有那么点想不通。他们如果没有看出来通缉令上的头像与他曹民的不是同一个人也就罢了,既然是看出来了的,那时候,他们是不是就不应该对他有那许多的粗暴,而多多少少表现得温婉斯文一点点,给他留下一点点的体面呢?现在这么说来,似乎就没有什么好想不通的了。原来,通缉令上的头像是不是他曹民本人的,在人家那里竟然都好像并不那么的重要。

    苦笑。办事情主要是以文字依据为准,当然也是自有其道理的,而且还冠冕堂皇吧,当然也不能说是有什么不对的。但是在这里,若然只以文字依据为准,连通缉令上的头像与本人完全对不上号这种事情都可以忽视不管,是不是也太有些说不过去了呢?你说得再振振有辞,再冠冕堂皇,可是,有些不可以忽视不管的事实你都可以忽视不管了,你那里所谓的道理,它还能够算得上是什么道理?它还怎么能够令人信服?

    “我也承认,这张通缉令上所具的姓名、出生年月日以及详细的住址信息,与我本人的姓名、出生年月以及详细的住址信息确确实实是一般无二,确确实实是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虽然它莫名其妙无法理喻,不知道要如何来接受,但是,这个时候,除了接受我也没有别的办法了。还有,你们说这个是文字依据,得以这个为准,我也觉得没有什不可以接受,没有什么好多说的。不过,我还是想请求你们允许我多申辩两句。”

    “你可以申辩。只要你是实事求是合情合理的申辩,不是欺骗,不是狡辩,我们这里都不会是不允许的。我们这里是非常讲道理的。难道你觉得我们有什么地方不讲道理了吗?”

    “没有,没有。谢谢,谢谢。我在这里先谢谢你们了,发自内心的谢谢。我知道,你们能够跟我这么仁至义尽地讲道理,已经是对我最大的宽容大度了。这次能够遇到你们这样通达讲理善体民情的好警察,是我无比的幸运了。我也知道,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像我一样有这分幸运的。我……你们看我是有些激动了……是感动的……除了说句谢谢,我都不知道自己还能够说点别的什么了。”

    “感谢的话就不必说了。你看到那墙壁上贴着的那些个奖状了没有?在我们A市火车站警务所,如果连实事求是合情合理的申辩都不允许你做了,那我们这里岂不是一个不讲理的地方了?那我们还能在墙壁上堂而皇之地贴上那许的奖状?那岂不是反而成为对我们自己的一种讽刺了?但是,我们得提醒你一下,如果你不是实事求是合情合理的申辩,而是狡辩,甚至是欺骗,那就别怪我们容不得你了。”

    “知道的,知道的。刚才你们也说了,你们早就已经注意到了,通缉令上面的那个头像,与我本人,它就根本不是同一个人。也就是说,你们应该也是已经认同了这一点的了。那么,是不是就已经可以这么说,至少在头像这一点上,这张通缉令它是弄错了的呢?经过你们的教育和帮助,我也认识到了它是全网追逃的通缉令,弄错的可能性是极其之小的,微乎其微的。但是非常遗憾,正像你们现在都看到了的,至少在头像这一点上,它这回终究的的确确还是弄错了。”

    二位警察将头凑到一块,拿曹民的身份证与通缉令上的头像再次做了一番仔细的比对。一时相顾无话,只用眼神交流了一下。

    “请你们原谅,我想我可能是有点啰嗦了,但是,应该不算是狡辩吧?”

    “狡辩好像倒不算,但是,的的确确是有些啰嗦,而且不只啰嗦,还有些绕了。你说话就不可以直接精炼简单明了一些,非得这样啰嗦,非得这样绕吗?”

    真是说得轻巧吃根灯草。这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啊。他曹民说自己是有点啰嗦了,不过是尽力要表现出一种谦卑,是不得已的虚与蛇委。他啰嗦了绕了吗?如果他连这点啰嗦这点绕都没有,他还能够表达得到位?他还怕自己啰嗦的不够绕的不够,他们听得不够上心呢。他也想直接精炼简单明了一些。可是,他直接精炼简单明了得起来吗?换做是他们中的哪个人被关在钢栅栏里面接受讯问,你让他来直接精炼简单明了试试?

    “无论干什么工作,无论他是一个多么严谨的人,我想他也都无法保证自己能够做到绝对不会出现任何一丝一毫的失误。只要你是干事情的人,就难免会有所失误。干的事情越多,出现失误的机会自然也就越大。所谓百密一疏。这也没有什么好特别见怪的。我还想说的是,既然头像都可以弄错,那么同样的道理,这张通缉令上所要通缉的人是不是也有可能是弄错了的呢?虽然上面的的确确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一般无二地写着的是我的姓名、出生年月日以及详细的住址信息,但是,是不是也还是有可能并不是我?”

    “行了行了,你所说的意思我们基本上都已经听得很明白了,好像也并不是全无一点道理吧。我们当然也会认真地去考虑考虑的。但是,就依照你所说的,这张通缉令上所要通缉的人也只是有可能不是你,却还是并不能够排除也有可能就是你。这个意思我们应该是没有理解错吧?我们当然不能随随便便就冤枉一个清清白白的好人,但是,我们也更不能随随便便就放过任何一个犯罪分子。所以,你也要明白,你现在要做的,是不是应该老老实实地交代清楚你的犯罪事实呢?”

    “虽然我自己心里是非常清楚的,我是清清白白的,这张通知令它一定是弄错了,它所要通缉的人,一定不可能会是我,我是不可能会被通缉的。但是,要让你们现在就完全相信我,现在就完全排除掉所通缉的那个人是我的可能,还是有些强人所难,是有些过分的。我也理解你们,不随随便便放过任何一个犯罪分子,是你们的工作,是你们的职责所在。但是,我还是只能够像前面已经回答过你们的那样回答你们,除了来一通胡编乱造,我实在不知道怎么给你们交代,我实在是无法交代。说句心里话,这真真的都让我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了。”

    曹民这话说罢,警察甲和警察乙便互相交换了一下意见,果断地做出了决议:“好吧,那么,就这个样子了,天色也不早了,今天晚上那就先暂且到这里了。”

    就这样打住收工?这让曹民又觉得这打住收工得好像都有点匆忙和草率,有点不了了之的意思。他觉得自己好像还有许多话没有说出来,好像还有许多话要说。或许只是,他这么一辩解开来,好像都有那么一点亢奋上瘾,兴犹未尽了?但是,打住不打住,自然是人家警察说了算,他曹民,到底是一个被关在钢栅栏里的人,哪里还有他的这个发言权?其实,真让他说,他恐怕也未必又还能再吐出点别的什么新鲜词句来。

    曹民的心里头又不免有点小小的得意。是他的辩解让他们无话可说了才以致于如此匆匆打住收工的么?是他让他们理竭词穷无话可说了?这是不是也可以说,在某种意义上他的辩解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了?那么,是不是就应该给他一个说法了呢?在记录上签了名,按了大拇指印,曹民擦了擦手指,从皮带上取下扣机来看了看时间。他买了车票的那趟车次,开走已经有些时间了。他张了张嘴,却欲言又止。

    警察乙似乎看懂了他欲说未说的话,给了他尽量客气和平心静气的解释:

    “我们这次只不过是给你做个例行笔录,你交代不交代也都就是这个样子了。至于你的这个事情,通缉令到底有没有通缉错了人,你到底有没有犯罪,到底所犯何罪,反正明天你们C县公安局那边应该就会有人过来给你落个实,到时候自然也就会有个说法了。所以,能不能放你出去,还不是现在就能够说定的。那么,一直到他们来之前,你可能都只得呆在这里了。就算通缉令完全弄错了,就算你是清白无辜的,也还是得请你理解。”

    也没有多说什么,曹民就表示可以理解。他当然只有表示理解了。他只有理解。不理解也得理解。他不理解又能够如何?他再多说又会有什么意义?况且人家说的也并非是那么的不可以理解。也是呀,就算他们再愿意相信他是清白无辜的,在C县公安局那边来人落实之前,应该也是断不会就冒冒失地失放他出去的。万一那边人来了,一落实,通缉令上通缉的在逃犯却又正是他这个人呢?换做他曹民是他们,他就见得有这样冒失?

    “想不到你一个做厨师的小伙子,倒是还有几分口才,还能说会道能言善辩的,说将起来振振有辞,不打磕巴,通顺流畅,条理也好像还比较清晰,好像也还比较有分寸。挺不错的嘛。”警察甲收拾好记录和笔后,站起身来对表扬他道。曹民憨憨地笑了,却磕巴磕巴起来了,费了好大的劲也没有说出一句圆乎的话。警察甲说:“得了,你也用不着给我们装谦虚了,但是,我们希望,待你们C县公安局那边的人来了,你依然还能够这样有口才,能说会道能言善辩振振有辞才好。”

    他有口才、能说会道能言善辩吗?想想刚才的表现,好像也确乎是有点这么个味道呢。平日里,虽然自己好像也算不得是如何的沉默寡言,但是,好像也是个不太有多话说的人嘛,或许是事逢急危紧要,便激发了他超常的发挥?这不都是被逼出来的吗?他曹民也不是个倒不出饺子的闷壶,也是可以有点口才能说会道能言善辩的。到哪里他都不怕不能说个清楚道个明白,难道还怕自个县里的人来了反而不能说个清楚道个明白?这似乎多少又给他更增添了一分的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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