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期的李悝提出了“识人五法”。即:
第一,居视其所亲。
看一个人平常都与谁在一起:如与贤人亲,则可重用,若与小人为伍,就要当心;
第二,富视其所与。
看一个人如何支配自己的财富:如只满足自己的私欲,贪图享乐,则不能重用,如接济穷人,或培植有为之士,则可重用;
第三,达视其所举。
一个人处于显赫之时,就要看他如何选拔部属:若任人为贤,则是良士真人,反之,则不可重用;
第四,窘其所不为。
当一个人处于困境时,就要看其操守如何;若不做苟且之事,不出卖良心,则可重用,反之,则不可用;
第五,贫视其所不取。
人在贫困潦倒之际也不取不义之财,则可重用,反之,不可重用。
以上属于摘录,此文集用于给市场、品牌、公关、营销人员相关参考。原文来源于互联网(做了相关语句和词汇调整),已无从查找出处,如有侵权请告知,本人定会做立即删除处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