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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通释》23:道法自然

《老子通释》23:道法自然

作者: 九慕望舒 | 来源:发表于2022-12-03 21:45 被阅读0次

    老子又一次描述道的神秘形貌。

    有一个东西浑然而成,先于天地,无声无形,独立不改,周行停,是天下万物之本。

    我不知道它的名字,那就称为“道”吧,也可以勉强叫作“大”“大”会远行,因此又称“远”;“远”会返回,因此又称“反”。

    所以,道大,天大,地大,人也大。寰宇间有这四大,人居其一。它们之间,人取法地,地取法天,天取法道,道取法自然。

    老子凭借一个“大”字把天地人道全拉在一起了,因为这些都是大存在。揭示了一个师承长链,人的老师是地,地的老师是天,天的老师是道,道的老师是自然。所以说天地之道,自然之道。

    附原文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寥,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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