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梦到了我的初恋。
醒来后,窗外还是湖南这个季节特有的雨天。遇见他之前我是个孩子,遇见他之后我是个疯子。灵魂和身体都在乞求他的欢心,哪怕知道他是个渣男,性格与我不合,我们天生无缘——也无法改变这种非理性的感情。
我也不知道一个人居然会这么深刻地铭记另一个人。像是藏在身体深处的一颗气息奄奄的火种,或是一块被烫伤的烙印,夜间闪闪发光。
我最近越来越丧,怎么也振作不起来。 大一的英语课本好像说过,青少年痴迷手机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们的压力太大了。在这个极速前进的世界里,父母和生活都逼迫着他们成长,这个前所未有的挑战,让孩子惶然,选择沉浸在手机中,靠着光怪陆离的游戏或是永无止境的八卦新闻转移注意力,让自己暂时的拥有安全感。 很有道理。否则我为什么会在,明明有很多工作的日子里,孜孜不倦刷着微信小程序的游戏,无论如何都不想起床,不想面对令人头痛的现实。
其实生活真的很糟糕。我一直在想,如果不留部,会不会生活轻松一些,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也许更快乐一些呢?看看现在,糟糕的室友甚至不愿意倒垃圾,部门内的工作与分歧重得像山,财政危机又让我不得不每天活在“为什么赚不到钱”的焦虑之中…… 可是生活的糟糕,好像并不是从留部开始的。是从很多年前,我在家乡那个飘雪的公交站,那个寒冷的夜晚就开始了。或者更早,是在我茫然失措的童年——生活本来的面目,大概就是糟糕,痛苦和茫然。
其实我不相信我爱过的男孩会不爱我。因为我感知得到自己的热烈,那种吸引蛾子一样的火光。可是很多东西阻碍了我,自卑,沮丧,慢慢浇灭着那些火苗。现在的我很想念——想念高中的时候,并不美貌脾气暴躁的我。我每天在桌子上放着很多书籍,有时学习,有时流泪,在超市的书店里流连,或者是在羽毛球场地里,听着拍子击打羽毛球那种沉闷的声音。我不敢告诉任何人,我可能还爱着那个陪我打羽毛球的男孩。他活在我的回忆里,灼热鲜活,永远只在梦中和我亲近。
对,那我可以确定了。生活就是很糟糕,不管我怎么努力,都会空虚茫然。
每次打开简书,看着铺天盖地的“我如何通过写作月入过万”,或是看着微信公众号里浮夸的文章标题,我都很怀疑,是不是我的写作观念太传统了,是不是我跟不上潮流了。为什么那些让我生厌的东西,居然被那么多人喜欢着。
可我自己的雄心壮志和满腔骄傲,不也被自己的懒惰慢慢侵蚀着么。我也不知道几分是懒惰,几分是懦弱。让自己迈不开脚步,每天自暴自弃,每天逃避现实。 最希望自己活得像个疯子——比如《洛丽塔》中的洛,比如《蒂凡尼的早餐》里的霍莉,疯疯癫癫,喜怒无常,但是天真随性惹人爱。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听说某个同学外出实习,便慌乱不已,反复质问自己是不是不优秀,差了别人好远。惶惶不可终日。
因为我想要的太多了,和每一个人一样,欲望无限的大,却又不知如何满足自己。
快点打起精神来吧。不要总是活在那个飘雪的冬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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