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小小一个座位引发来的是是非非似乎越来越多。
12月23日,浙江义乌的一辆公交车上,一个老太太上车后,看到靠近门口的位置有个女孩坐在那里,她来到女孩身边,要求女孩给她让座。 女孩不愿意,因为在当时车上是还有其他位置的,老人可以在别的地方坐下,但老太太非要坐在女孩所坐的这个位置,女孩表示拒绝后,老人竟然直接坐到女孩腿上。女孩一下子又急又气,委屈地哭了起来。有乘客看到女孩在哭,觉得老太太做的实在过分了些,便劝老太太坐到别的座位,没想到老太太不但不听劝告,还辱骂劝她的乘客。对此,有的乘客不吭声了,有的呢车客们都说则大声质问老太太“干嘛欺负一个小孩子”。 旁边一名穿黑色衣服的稍年轻点的老太太实在看不下去,也出言劝说当事老太太,俩人一言不合厮打了起来,周围的乘客赶紧过来制止他们。看到这样的场景,为了尽快结束事情,小女孩默默地起身到别的座位上去了。
真可真是,三个女人一台戏。
着实说,类似的报道这几年看过不少,在本报道的下方,小编附列了多篇题目(点即可看,大多发生于近期):《女孩好心让座,却挨了老人一巴掌,女孩一行为乘客却拍手叫好》《未给老人让座导致去世女儿状告未让座乘客索赔5万元》《为啥越来越多的人坐公交时,不愿意给老人让座了说了你可能不信》《地铁小伙不让座,大妈竟坐其腿上》《男孩不给老人让座,所有人都骂他,司机一句话,老人羞愧的下了》《大妈在公交上坚持要孕妇给她让座,乘客议论纷纷,孕妇下车后傻眼》......
其他地方没注意,在笔者所在的太原市,每辆公交车上都设置有十多个“爱心座位”,大多在最方便处。凡六十五岁以上的老人都可以免费乘坐,次数不限。甭问,除了孕妇,抱孩子的,残疾者,这些爱心座位的使用者主要就是老年人了。笔者呢也经常坐公交,虽没有遇着类似上述报道里的奇葩事儿,但不止一次看到过这样的情形,携一小拉车(用来买菜)的大妈紧靠座位站着,大有“逼宫”之意,而座位上二十啷当的小伙在睡觉(或装睡)。
再回到本事件上。先不说女孩不愿意让座是因为什么原因,于惹事老人呢,当时车上有位子为什么非要女孩让?笔者估计:十有八九,那是爱心座位。可问题随之也来了:是爱心座位,没写“老人专座”呀。换句话说,所谓爱心座位,是说每一个乘客按先来后到都可以坐,不过,有老人或孕妇上车时,你最好能(不是必须)让座,以体现“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
乘客不太多的时候,本市的公交车厢里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形:众乘客都坐在后部或犄角旮旯的座位上,爱心座位空着。按说吧,此情形的出现说明大家伙儿的自觉,问题是,久而久之,老人们就认定了:这些座位,天然就是俺们的;尔等小子小女,压根儿就没权利坐。
于是,接二连三争座事件就出现了。毕竟,公交车嘛,多数时候都人满为患。
本来呢,公交车是有一个不成文的制度存在的:座位归先到者。而让座呢,属道德范畴,是自觉行为,属于锦上添花。也就是说,让座呢是高境界,不让是本分,是遵纪守法(法律是硬约束之下的制度)。现在倒好,本应处于社会最底限的道德要求凌驾于制度之上,动辄逼人让座。至于强行一屁股坐人家腿上,那就更加离谱了,不仅跟制度和道德无关,跟明火执仗的强盗无异,甚至还有猥亵的嫌疑——尽管在同性之间,相关的法律规定没有说只有异性间才构成猥亵。
部分老年乘客“我老我怕谁”的脾气该改改了,连孔子当年都很是见不惯那种老而无德的行为,唾骂道:“老而不死是为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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