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友人的推荐下读白先勇的《台北人》,这是一本短篇小说的合集。其他精要暂且按下不表,今天先用一个例子来体现作者下笔的功力与锋利。
文学作品往往需要营造和烘托情绪,而如何通过合适的文字描写,能够恰到好处地把这份情绪传递给读者,就深深考验着作者的功力。
在如今的时代,我们常常看到广告文案和宣传文件里弥漫着程度副词,例如史上最强!秒杀完爆!!还有全面贯彻、深入落实等。面对这样强烈的感叹号和空洞的辞藻,我们一边喘不过气,一边却不知道这说的是什么。由于我们滥用大词,“词义弱化”了,那些字里行间夹杂着的强烈情绪和态度被平静地稀释。久而久之,我们不仅对于文字的感受力也钝化了,连表达情绪的遣词造句的能力也退化了。
有着这样的对比,再来读白先勇这这本小说集,就不得不佩服作者在有限的篇幅下,如何用区区几行文字就来呈现一种强烈的情绪,好比在《孤恋花》一章中,你看作者是如何通过三言两语来塑造一个人物形象的:
他剃着个小平头,一只偌大的头颅后脑刮得青光光的,顶上却耸着一撮根根倒竖猪鬃似的硬发。他的脑后见腮,两片牙巴骨,像鲤鱼腮,往外撑张,一对猪眼睛,眼泡子肿起,满布着血丝,乌黑的厚嘴唇,翻翘着,闪着一口金牙齿。一头的汗,一身的汗,还没走近他,我已经闻到一阵带鱼腥的狐臭了。
读完这几句,是不是感觉那股鱼腥味已经扑面而来了,不用往后看,你就知道这货不是什么好角儿。
设想一下,如果也让我们来描绘一个面目可憎之人,我们除了“丑,太丑,史上最丑”之外,能否回归文字的本真,洗尽铅华,发挥出文字应有的功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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