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很少让别人代上课的,除非万不得已。今天并没有到万不得已的程度,我却让另外一个老师代上了两节自习课,罪过,罪过。
今天晚上照常应该是上自习的,可是,我在觥筹交错间忘却了上课的时间,于是匆忙间就给另一个老师打电话,让他帮忙去教室照看一下,主要还是担心教室如果没有老师督阵,学生恐怕会为所欲为。
晚上聚餐,主要是原来的一个同事到市区来,想见一下面。以前关系很好的一个同事,既然来了,当然要陪一下的。偏偏那个同事既能喝酒,又能劝酒,所以,三下五除二就带进去了,喝了不少酒,还忘记了上课的时间。
哎。酒是个好东西,可我不是个好东西。人家一劝就喝,一喝就多,一多还误事。罪过,罪过。
突然想起韦庄的一首词:劝君今夜须沈醉,尊前莫话明朝事。珍重主人心,酒深情亦深。须愁春漏短,莫诉金杯满。遇酒且呵呵,人生能几何。
这是一首劝酒的辞令,我天天背,居然还是没有增强免疫力。人家一劝,就扬起脖子一干而尽。有时候都觉得自己有点儿傻,不会拒绝别人。也许我骨子里也有一种希望热闹的渴望吧,不知道。
更让我自己都觉得不可原谅的是,遇到这种情况,往往就把正事抛在了一边。事实上,我是不好意思麻烦别人代为劳动的。总觉得耽误了别人休息的时间。
以后还是尽量避免这种情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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