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树大,会招风

作者: 一抔土WW | 来源:发表于2017-05-02 20:31 被阅读40次

    因为自我超越超我

    (图片来源于网络)

    2017年4月9日,《树大招风》获得第36届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影片、最佳剪接奖。

    从开拍时三位导演分别拍摄,题材为香港三大通缉犯的真实故事,再到今年金像奖的大胜,林家栋凭借此片获得最佳男主角,

    我想从本我、自我、超我的角度来诠释这部影片的特别之处。

    (图片来源于网络)

    陈小春、林家栋、任贤齐饰演的三大贼王,绑架、射杀警员、打劫金铺、被道上的人所敬仰。

    好人之所以为好人,罪犯之所以成为罪犯,有这么一种说法是因为犯罪本身给他们带来快感,促使他们去一次又一次的犯罪。

    这可能包含了本我、自我的动力,或者也是因为超我的缺失。

    本我、自我、超我是由弗洛伊德提出的,他认为这三者共同组成人格。

    本我是指位于潜意识中的本能、冲动与欲望构成本我,是人格的生物面。

    超我是指人格的社会面,是"道德化的自我"由"良心"和"自我理想"组成,超我的力量是指导自我、限制本我,遵循"理想原则"。

    自我是介于本我与外部世界之间,是人格的心理面。自我的作用是既使个体意识到其认识能力;也是为了适应现实而对本我加以约束和压抑,遵循的是"现实原则"。

    若一个人缺失超我,将失去基本道德的束缚,出发点仅为自身的满足,那么他对于周遭的环境是没有太多情感的,更不提犯罪后的愧疚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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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小春在绑架大富翁的儿子后,用红白蓝袋装了30亿的赎金,堆满在跑车顶上拉风地飙车;

    任贤齐手持AK47在街头扫射;

    林家栋虽然犯罪鬼鬼祟祟,但对自己曾经的辉煌事迹如数家珍,甚是自豪。

    他们对于犯罪本身是有自豪感的,三个贼王都强调过自己的身份,贼王这个名号给他们带来本我的满足。

    他们对于法律、道德的概念是不存在的,即使任贤齐走回正道,做生意时还是做走私,出事时还是走后门解决。

    由于在心理上没有社会层面的约束,所以遵循着本我、自我去生存,造就了贼王、也败于贼王。

    对于超我的缺失,在东野圭吾的《白夜行》中也是有所体现,主角雪穗、亮司从小生活的环境复杂,有恋童癖的父亲,有不正当性关系的母亲,使得他们心理上超我的不健全,也造就了在杀人后是选择掩盖罪行并不是自首的行为。

    每个人都有本我,存在着原始的冲动与欲望,但每个人也都是社会动物,在适应这个社会时,就应对本我进行一定的约束与压抑。

    任贤齐在一次抢劫后,偶然得知做走私生意比起搏命去抢劫更为划算,转行当起生意人。劫匪时的目露凶光,端起武器的果断凶狠,再到应酬官员时的西装革履,端茶递水,这一转变是自我的一个作用,去适应当时的社会环境,压制住劫匪时的任意妄为,夹起尾巴做人。

    但是在一次自己的货被劫后,他愤怒地吼着,他竟然敢抢我的货?是我的货!而官员应了一句,别把自己看得太重。

    之前贼王的身份对于他来说是无法撼动的荣誉,而转换到生意人的身份后的落魄,再加上官员的否定,这时已经推动了他向本我的沦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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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部剧中,贯穿着一条线索是,三大贼王的合作。

    陈小春为牵头者,他的理由是,想去征服一座更难的山峰。这句话,讽刺的是,可以视为一个人上进的理由,甚至称之为理想。如果一个开了一家店的生意人,理想是开成全国的连锁店,那么一个成功绑架了大富翁儿子的贼王,理想是和三大贼王合作做单大的。毫无违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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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理想是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期盼,如果任贤齐的理想是做个成功的生意人;如果陈小春的理想仅仅是做些小单;如果林家栋的理想能是像他的兄弟一般成家生个孩纸,安稳过日子;

    那么最后的结果或许并不会是如此。

    然而,结果也只能如此,因为他们都是自我超越超我的人。

    人的人格,本我、自我、超我是不可缺失。三者之间的平衡才能组成完整的人格。

    我们需要工作,也需要生活,正视欲望而不被牵引,自我约束而不压抑,在理想与现实中学会自我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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