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美,不得不想起最近经常看到的两个小故事。
第一个故事说的是在一家工厂里,美学家蒋勋问工人:你们有谁知道门前一排大树是什么树吗?工人们面面相觑,称没注意看。
第二个是翻译家林少华先生在《异乡人》里提到的一则生活小事。
有一天,林少华大弟用除草剂杀死了院子里的青苔和牵牛花。见状,他花了一个小时跟大弟说牵牛花有多美,还把牵牛花爬墙的图片给大弟看。可是过了几天,大弟又把院子里的牵牛花处理得干干净净。林少华便感慨:“我还能说什么呢?”
许多写审美观的文章里都会用到这两个例子,而且作者也往往会在后面加上一句“夏虫不可语冰。”
平时生活中,我也怀揣了一点浪漫主义,也常常恃“美”傲物,自认为有一种“物我合一”的审美观,而认为周围的人俗不可耐。
我觉得,一定有人常常如我这么想。其实,这么想的人才俗不可耐。为什么这么说?懂得了美,却没有懂得体谅。
同样是美学家的朱光潜说,对待一件事物,人有三种态度,实用的,科学的,美感的,而态度来自于生活经验。所以,人的想法是被困在自己的生活里的。
这世界上的大多数人为生存所逼,所以遇到一件事物时,第一考虑的当然是这件事物对自己有没有用,有什么用。也就是采取实用的眼光看待事物。王小波说得好,“饥饿才是最大的真理。”试问,饭都吃不饱,基本生活需求都得不到满足,谁会有心情去谈风和月?
蒋勋问的那些工人们,生存上的压力一定比蒋勋大很多。蒋勋有时间观察树,工人们不一定有时间。再者,蒋勋是美学家,观察树,写写书,感慨一下美,就能混口饭吃。而工人们看树赚不到一分钱,必须努力工作才能改善生活。
苦中作乐者当然也有,比如说颜回,一箪食一瓢饮,生活仍然很开心,估计也懂美,不过这样的人总是少数。所以,现实一般是,如果一个人为生活所迫,就很难矫情起来了。
林少华大弟的做法其实也一点没错。见牵牛花和青苔占了院子,于是就动手除去,实在是明智之举。当然,林少华觉得牵牛花好看,应该留着牵牛花的想法也无可非议。他们只是在用两种不同的态度看待事物而已。大弟是实用的态度,只想让院子干净、宽敞一点;林少华持美感的态度,认为墙角开满牵牛花是美。而这两种态度,虽有雅俗之分,但实在不能对其进行雅俗的评论。自以为“雅”,而看不起“俗”的人,本身就又跌入了“俗”。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每个人生都有点无可奈何的地方。所有人都困在自己的渺小世界里。所以犯不着你看不起我,我看不起你。和他人想法产生冲突时,尊重体谅他人,能站在别人的立场,为他人思考,才不枉读了那么多书,活了那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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