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鲜花争妍的晚春,他遇见了她。
那是在一次社团活动,喜欢音乐的他去参加一个钢琴沙龙,但却因为有事晚了片刻。当他走进学校小小的咖啡厅时,屋子正被熟悉的旋律填满——是他很喜欢的简单优美的“致爱丽丝”——而她则坐在漆黑的钢琴后用手指让爱丽丝的音符从指缝中溜出。
她注意到了他,旋律稍稍一滞,转又如流水般洒出,他对她致歉微笑,站在门边不再有任何动作。昏暗的咖啡厅在开门的那一瞬溜进的阳光还在她的脸上留下一抹光亮,这或许是他的恍惚,那时的她,是世界的焦点。她嘴角轻扬,和他相视一笑。
匆匆一见,他大致记住了她的气质和对她的感觉;匆匆一见,他和她的生活只是在这一刻有着短暂相近。
在郁郁葱葱的盛夏,他和她的生活有了交点。
那是一个午后,阳光透过两米多高的大玻璃窗照到他身上,阅览室的冷气开的很足,虽不感热,但却觉得有些晒。不愿改变的他就坐在那个位置上,半边的身子晒得有点难受,半边的身子稍稍感觉到冷,一本书在他的眼前来回翻页。
吱扭一声,一个人坐到了他的身旁,那有种火辣的阳光瞬间不见,而一阵清香在他的身旁荡漾,他扭头一看,穿着粉底碎花裙子的她也正巧扭头看来,他和她相视一笑。
“你坐在那里会晒。”他对她小声说道。“没事,阳光很暖。”
之后,他不再言语,却感觉心中多了些什么,又少了些什么,他无法再保持安静,总是时不时的看看她。
有人说,一见钟情不是荷尔蒙的异常就是人在脑中将初逢变得浪漫化。他想,他的荷尔蒙是正常的,他想,他是个很古板的人,一见钟情只会存在书中电视中,现实中的一见钟情都是小姑娘小男孩脑中臆想的天真。
可是,他却解释不了现在的自己为什么那么在意她。
阳光渐渐由耀眼变成了红晕,盛夏的晴朗总是可以将风景描画得那么美,即使知道窗外是热浪滚滚,但是那窗外的一切都显得那么富有朝气,蓬勃向上。他一次次地不自禁偷看,他一次次地将目光涣散到窗外又将余光聚焦在她身上,安静的她侧着脸看书,如瀑垂下的乌发与桌上的那杯泛着淡黄的柠檬茶显得那么和谐。
偶尔的震动让杯中的柠檬水漾起涟漪,他心中的那潭春水也被吹皱。
他相信一次美好的不期而遇会在冥冥之中改变自己人生的走向,可这不期而遇的突然来临却让他不知所措。
他走,她也走。他和她很默契地一起离开阅览室。
“我还记得你。”她对他莞尔一笑,他舌头打结,“那天,很对不起。”她摇摇头,低头看着向前迈的脚尖。阅览室外的林荫道,阳光从叶隙撒下斑驳光影,她看着树影婆娑,他看着美人窈窕。
在越凉越凉的初秋,他和她之间的温度慢慢升高。
他喊她小叶子,她会在他面前失去了平常的安静,嬉笑怒骂,情绪会在短时间里绕来绕去,她感到幸福。她喊他傻瓜,他会在她面前失去了一贯的理智,傻傻呆呆,仿佛自己以往的精明在一瞬间变成了空白,只知道顺着她对她好。
于是那个冬天,他不觉得冷,她也不觉得冷。
那天,雪花在校园中飞舞,视线之内一片茫茫,她拉着他跑到无人的操场,停下,伸出手掌,对着他问,“你感觉到暖暖的阳光了吗?”
他愣了楞,将她搂在怀中,“雪天好冷,我想把阳光藏到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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