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孽对走路有种高雅又装逼的执念。
这执念可能最初来源于妖孽的路痴。一个看不懂地图又找不到公交的人,最稳妥的方法就是靠腿。于是带着种无奈又潇洒的认命,妖孽爱上了走路。仿佛所有路过的街道,只有用脚丈量过,才能印刻到心中。
笔直或弯曲的路,两旁是长满青苔的石墙或是门庭若市的商业区,妖孽都愿意一步步的去看个热闹。没方向感也没目的地,走累了就找家咖啡店坐下,走丢了就打车回认识的地方。为此,妖孽经常遇见些有趣的人和事,也经常走些不必要的远路,却也是怡然自得不足为外人道也。
妖孽走路的这个毛病难免会惹人懊恼。约人出来,半点安排也没有,想去的地方是不知道,要做什么也不知道,直教人咬牙切齿。
道长,一个认路的明灯,总是由着妖孽带着他“不知所踪”。
彼时,两个人还是克己复礼的好朋友。妖孽说要带道长一览帝都繁华,确是找到了几处夜夜笙歌的好地方,可没有一处是妖孽想进门的,忒闹。于是妖孽领着道长大半夜的绕了一圈四九城,吃了顿涮串就回了家。现在想想,这趟夜游可忒孙子,腿儿都给人遛断了也没让人跟着歌舞升平上一把。可道长那脸上,仍是十里春风。
哈尔滨的冬天可忒冷,商场关门又早,约个会是实打实的难。道长从床上爬起来穿越过冷风才能找得见妖孽。俩人从醒了就开始合计干嘛去,直到见面也没个主意。妖孽嘴上是啥都好,但是领到哪都是一副云淡风轻提不起兴趣,恨人得紧。于是俩人得哪窝哪,也就是道长,约个会能陪妖孽看一下午电视,泡一整天澡堂子,还能玩死里压马路。好些个商业区换着压,不买也谈不上逛,就是走上一走,一天能蹿仨商业区,这约会方式也就妖孽干得出来。道长那脸上,仍是十里春风。
我猜得到你看到此处又是一脸懵。你定然会说上一句,没什么。反正也不知道做些什么,左不过消磨时光,怎样都是好去处。哪值得我矫情着,挑拣出来写成个情书。
你不知道啊,能陪我走一程的人太多,肯同我迷路的人却稀有。谁愿意花时间陪个傻子无所事事,唯独一个你而已。不怨我前途无着,不恼我此间无路。慰我风尘,解我烦忧。
我唯有一点好,最擅随波逐流随遇而安,便许了你。我们一步一步的溜达着,在人生苦短中寻一场踏遍天涯路的好梦。
我与你随处可栖,无问东西。
Vol.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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