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录两则古书中的花妖故事,看看古代渣男的诞生,也看世态炎凉。
一则
原文
兖州徂徕山寺曰光化,客有习儒业者,坚志栖焉。夏日凉天,因阅壁画于廊序。忽逢白衣美女,年十五六,姿貌绝异。客询其来,笑而应曰:“家在山前。”客心知山前无是子,亦未疑妖。但心以殊尤,贪其观视。且挑且悦,因诱致于室。交欢结义,情款甚密。白衣曰:“幸不以村野见鄙,誓当永奉恩顾。然今晚须去,复来则可以不别矣。”客因留连,百端遍尽,而终不可。素宝白玉指环,因以遗之曰:“幸视此,可以速还。”因送行。白衣曰:“恐家人接迎,愿且回去。”客即上寺门楼,隐身目送。白衣行计百步许,奄然不见。客乃识其灭处,径寻究。寺前舒平数里,纤木细草,毫发无隐,履历详熟,曾无踪迹。暮将回,草中见百合苗一枝,白花绝伟。客因斸之。根本如拱,瑰异不类常者。及归,乃启其重付,百叠既尽,白玉指环,宛在其内。乃惊叹悔恨,恍惚成病,一旬而毙。(出《集异记》) --《太平广记》
译文
儒生夏日游于山寺,廊下赏画,却逢一白衣美女,二八芳龄姿貌绝异。
又问美女来处,美女笑答家在山前。儒生心知山前并无如此美女,便心下以为是妖,却又贪恋美色与女子调情逗趣,进而引诱女子入室交欢。情意绵绵间,女子却说今夜必须归去,再见时便可长相厮守永不分离。
儒生一番挽留无果,便以一枚白玉指环为信物交于女子,吩咐其速速归来。又欲送别,女子却推脱恐家人迎接,儒生便也不再强送,转身上门楼在暗处观察女子。
女子离去百余步,忽然消失不见,儒生心下大惑便赶往女子消失之处查看,却渺然无踪。到了傍晚,儒生在草中寻得百合苗一枝,白花绝伟,因而折花挖根查看,却见花根瑰异,不似平常百合。于是把花带回家去,将花瓣层层剥开,却见白玉指环宛在其内。于是惊叹悔恨,恍惚病倒,只一旬便溘然而逝。
《太平广记》中收录的这篇百合花妖的传说,虽志出《集异记》,但从南朝本《集异记》和唐人《集异记》中均未找到原文,流传遗失或是后人伪托已不可考。但就故事本身来看,却是一个实打实的花妖书生的凄美悲剧。才子佳人,本是中国古代小说擅长且流行的话题,不知是否因此,所有花妖狐媚,只要和书生放在一起,故事便变得美妙风流,而结局却鲜有姻缘美满、佳偶得配。
有趣的是,这个故事与其他在结局中因家庭、功名等原因被生生拆散的怨侣不同,这个悲剧却完完全全是因为书生的好奇心,害死了痴心的花妖,自己也因承受不了巨大的打击悔恨而终。一句“白玉指环,宛在其内”,读来令人动容。
二则
原文
中和中,有士人苏昌远居苏州属邑。有小庄去官道十里。吴中水乡率多荷芰。忽一日,见一女郎,素衣红脸,容质艳丽。阅其色,恍若神仙中人。自是与之相狎,以庄为幽会之所。苏生惑之既甚,尝以玉环赠之,结系殷勤。或一日,见槛前白莲花开敷殊异,俯而玩之。见花房中有物。细视,乃所赠玉环也。因折之,其妖遂绝。(出《北梦琐言》)
译文
中和年间,有个士人苏昌远住在苏州属邑的一个小山庄,此间正是江南水乡荷花盛开的时节。这一日,见一女郎,素衣红脸,容质艳丽。小苏见其美貌如同天仙。于是和此女亲昵有加,约定以自己的山庄为他们幽会的地方。
时日一久,小苏对这女郎来历愈发疑惑,但也不多追问。还曾赠送白玉戒指来献殷勤。
本来两人相密甚好,这一日却出了变故。这天小苏闲暇无事,在庄中槛前见一白莲花盛开,而形态甚异,于是低头赏玩。又见那花苞中俨然有物,再看时,原来是自己赠给美女的玉环。于是悍然折花,这花妖变从此消失了。
故事与上一个故事大同小异,只是百合妖在这个故事中变成了荷花妖,素衣而红脸。而后书生也是赠其一玉环,却没有定下信约:原文只是说书生赠玉环是“结系殷勤”。令人玩味的是,这个故事的结局中,书生是先发现花中的玉环,然后折花,最后“其妖遂绝”。
与上一个故事相比,这个故事,可谓是非常无情了,且不论书生与花妖间只有“相狎”(彼此亲昵、亲近)、幽会这样的露水之欢,在结局中书生在发现对方是妖非人之后,竟直接“折之”,一句无情利落的“其妖遂绝”与上一个故事的“惊叹悔恨,恍惚成病”相比,可说是云泥之别。
第一个故事,应是成于南朝或唐代时期,正值民风开放、多情任侠的时代。而第二个故事,可以说是宋朝理学的铁幕落在民间传奇上的一种投射吧。
古希腊人讲究命运悲剧,中国士人却讲究诗书经国,书生花妖,虽美却不得善终。说的直白一点,人鬼殊途,所谓儿女情长,终究要为现实与纲常礼义让路。每个人心中都装着软玉温香和扁舟江湖,但本是多情子,为何要受封建舆论的摧残,变成第二个故事中小苏的样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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