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与告子辩论,告子曰:“食色性也。仁,内也,非外也。义,外也,非内也。 ---《孟子·告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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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偲做警长这么多年,形形色色的尸体见过不少,如此色彩斑斓的,确是从未。
托特的双臂舒展得像一只翩翩的蝴蝶,稍显肥胖圆滚的小腹突兀地挺在那里,应是纵欲过度的产物,反倒叫人联想到了某种肉色肥肿的蛾子。
裸露的皮肤上洒满了各种颜料,厚厚地一层又一层地堆积着,乍一看颇有野兽派的画风,混杂着被害者的毛发和血液,凝固结块,成为了尸体的一部分。
唯独他的脸孔是干净的,甚至怀疑是不是凶手临走时还特意替他洗了脸,刮了胡子。
作为名画家,这张脸是荧幕上的常客,三十五岁的年纪,眼角的皱纹微微开始蔓延,深深的法令纹,伴随着微笑时上提的嘴角,正是男性最有风韵的时候。
他的形象,往往会和花俏的修身西装,故意压低的礼帽,随意松开的领带,半低腰的修腿裤联系在一起,典型的花花公子。
前几天还刚刚传出他与几位新晋模特间的绯闻,染指初入艺术圈的小鲜肉,他表示对此毫无耻意。用他自己当时的话来讲,作为一个正常男性,一辈子只和一个异性上床是违背生物进化法则的。征服女性于他,恐怕是毕生使命了。
很遗憾,今天,他的吉尼斯纪录挑战之旅是要告一段落了。
迪泰克·缇弗一边检查这具略显浮夸的尸体,一边向普利偲汇报情况。对于缺乏艺术细胞的他来说,尸检的过程只是数学推导的过程,搜集必要条件,排除错误选项,进行逻辑演算,仅此而已。
“颈部有割伤,左胸有开放性伤口,应为利刃所致,由于颜料干扰辨别,暂时无法判断出血量,以及,何处为致命伤。腹部有多处捅伤,可能导致部分内脏破裂。四肢均有割伤,暂无法辨别,是死前搏斗所致还是死后外加。”
很多线索仍然需要等到更进一步的尸检之后才能揭开。
不过可以确定的一点是,死者死时一定很痛苦。
“等一下,这是什么?”缇弗发现了有趣的东西。死者的左肩上有一个抽象纹身,辨别度很高的是一对山羊角。
“摩羯?” 记得此人对外公布的生日是1月12日。
“嗯,也有可能是潘 ①。很适合他。”缇弗抬起头淡淡地望了一眼普利偲,后者了然地笑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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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 潘(英文:Pan):希腊神话里的牧神,牧神潘是众神传信者赫密斯的儿子,而名字的原意是一切。掌管树林、田地和羊群的神,有人的躯干和头,山羊的腿、角和耳朵。他的外表后来成了中世纪欧洲恶魔的原形。喜欢吹排笛,因为排笛能催眠。
潘生性好色,经常藏匿在树丛之中,等待美女经过,然后上前求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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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检结果与推测略有出入。
致命伤来自腹部,被利器捅了4刀,肝脏脾脏都有严重受损,导致了大出血,后休克。胰脏破裂,胰液漏出,腐蚀了腹腔中的其他器官组织。胃肠也有不同程度的受损,其内的大量细菌进入腹腔造成了感染。胃中有一些颜料,未检验出毒药,以及一些花瓣残骸,经检验推测是白玫瑰。
脖颈上的割伤为生前所致,伤及声道和颈动脉,加速了他的死亡。
胸前的刺伤为死后所致。值得重视的是,有一节肋骨不知所踪,应是被凶手带走了。
其余割伤也多是在死后进行的。
是有多憎恨,才能下此杀手?
缇弗发现了一个小细节。托特的左手无名指上有一个浅色的环状晒痕。一个不难得出的推理结论是,他曾经结过婚,或者,有着一个固定伴侣。这与他对外公布的单身身份无疑相斥。并且,在现场恰好发现了边缘呈圆弧状的血迹,疑似戒指轮廓。
当然,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怎样的一个女子,会愿意与这样一个声名狼藉的家伙结婚呢?
电子档案帮他们找到了她。
格莱希特。
另外,现场发现了一枚雏菊发卡,附带有几根栗色微卷的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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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的这位姑娘很难与托特的印象匹配起来。因为,她看上去太干净了。
一袭水色长裙,黑色直发及腰,独居,与一条金毛为伴。是一家私立幼儿园的舞蹈老师。
格莱希特果断地否定了这段关系的时效性,但是她眉眼间的痛苦神色仍然没有逃出警务人员的眼睛。
“我和他已经分开很久了。当然,我和他的相遇本身就是个错误。确实,我们还没有正式离婚,但是我们双方已经签好了相关文件,只是缺了一个法院形式而已。我们都太忙了,无暇故作姿态。”
“你怎么会和他在一起的?”
“很多相遇总是阴差阳错的,而且,往往大脑会产生大量与事实不相符的幻想。一开始的他,很绅士,很有教养,会主动替我把瓶盖拧开,会提醒我小心台阶。他懂很多关于电影,关于音乐的事情,长得也好看,是很多姑娘都会心动的类型。我没有看电视的习惯,不关注绘画圈,以为他就是个普通的画家。他喜欢我烤的布朗尼蛋糕,我喜欢看他画画时认真的样子,就是这样自然而然地,我们在一起了,甚至还一时冲动地结了婚。
可是,哪怕技巧再娴熟,伪装也抵不过时间的冲刷,那个本质的他慢慢地露出了狐狸尾巴。”
明眼人都看的到她双目里刺眼的痛苦神色。
“他出轨了么?”
她嘲讽般地一笑:“在他的字典里,出轨并不是一个大不了的概念吧。和姑娘调情像是与生俱来的的本能。有一次,我愤怒地提出了分手。那一天是周六。周日他便与一个法国姑娘一夜情了,并且还故意告诉了我,说,这是我的责任,这是对我的报复。”
“那你,为什么还能容忍他这么久?你们有孩子了么?”
“不,那个混蛋怎么配有孩子。因为......因为他是我的初恋。”她叹气般地停顿了一下,“也许每个刚恋爱的姑娘,会经历这样一段可笑的时光,觉得自己无所不能,可以改变别人,就像天真的孩子,觉得可以拯救世界一样。然而,有些人就是如此无可救药,只会不断拉着你下坠下坠……”
“所以你恨他对么?恨到恨不得杀了他?”
“你以为爱的对立面是恨么?
其实是失望,以及失望之后的心如止水,哪怕他曾经深深在心里扎下过无耻的根,可是,连这块血肉都剜掉了,你怎么会再觉得牵挂呢?
倘若说恨,只能说是恨他玷污了纯粹的爱情吧。”她无奈地动了下嘴角。“今天我很累了,还是送你们出去吧。”
“好的,那就不打扰了。墙上的是你舞蹈表演的照片么?很美!”
“是的,是独舞天鹅,一个月前拍的。”她笑得很淡泊,伸手替他们打开门,十指洁如葱白,未饰一物。
“对了,你有丢失什么特别的东西么?”普利偲弯身系鞋带时猝不及防地问道。
“没有,你在说什么呢。再见,路上小心。”格莱希特迅速用笑意掩饰掉了眼里一闪而过的异样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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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头发的颜色一看就不是她的,你在怀疑她什么?”路上,缇弗问道。
“怎么说呢?微妙的感觉而已,因为那幅天鹅吧。”普利偲淡淡地笑了笑。掌心有几根刚刚不动声色捡起来的发丝,回去验一下,以防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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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不出所料,两者并不匹配。不知道为什么,他们都暗自觉得松了一口气。
但是同时,这也意味着线索的中断。
只能重新从雏菊发夹,以及胃里的颜料与花瓣入手。当然,这无疑就像是大海捞针。
然而,凶手似乎更加沉不住气。
第四日的下午,类似是凶器的刀具被一个拾荒者在一个公共垃圾桶里发现。
这是一把尖锐的刀具,刃长6到8英寸,与死者身上的伤口完全吻合。指纹已被彻底销毁,但还是在刀柄的纹路缝隙里检验到了残留的血迹,正是属于被害者。
恰巧,临近的咖啡店门口的摄像头记录下了此处经过的行人,经过几日的筛选,警方将嫌疑人锁定为一个穿着深卡其色大衣,头戴枣红色礼帽,黑色大框墨镜的女性,身高大约在165厘米左右,遗憾的是,由于摄影机的原因,面容模糊不清。
地毯式搜捕和媒体合作协助双线展开,终于,在一周后,收到了一个花店主人的举报电话。他表示,此人穿着打扮极像他的一个常客,弗兰特小姐。而她,会在每年的1月12日在他这里定一束白玫瑰,送给一位T先生。
并且,从她的医疗记录得知,她刚出生不久的孩子不幸在三天前夭折。
这是一个残酷现实版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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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连是普利偲也必须承认,弗兰特是一个相当有魅力的女人。
此时,她正低着头,抽一支细细长长的女士烟,一半的面孔隐没在阴影里,只见轻轻柔柔的烟弯弯曲曲地往上冒着。窗户没有关严实,窗台上的玻璃花瓶里是一束开得刚刚好的白玫瑰,绽开着等待凋零。
“我知道你们终究会找到我的,只是没想到这么快。”她自嘲似得地吐出了个烟圈。“谁叫我实在无法忍受,要继续保留那把肮脏的刀呢。”
“这样的事情似乎不适合你这样的一个女人来做。”普利偲指了指从书柜里搜出来的盒子,里面躺着一根肋骨,被擦得干干净净。
“不是说,女人是男人的胸腔里抽出来的肋骨么?既然如此,我只不过是取回了我自己而已。”
“诗意是件美好的东西,但是你的感性恐怕不太理智,不太适合现实世界吧。”
“你确定要跟一个女人谈论理智么?”弗兰特低笑出声。“这恐怕是我听到过最多也是最可笑的对女人的指责了。
在感情这场角色扮演游戏里,你倘若还有精力去计较去算计,你便已不是纯粹地去爱了。
事实上,作为女性,她们本可以自由自在地享受自己的时光享受自己的梦想,她们本可以光鲜亮丽地打扮自己,去旅行去舞蹈。然而,她们中的大部分人,或是为了世俗眼光的苛求,去节食去整形去折腾自己的身体,或是为了男人去结婚去生子,而被迫将自己的事业放置一边,为了去经营自己的家庭,被迫承受分娩的疼痛,堕胎的残酷,被迫接受生育后走样的自己。
世俗还以忍气吞声的忍耐能力作为来衡量她们修养的尺度,却不顾及,每一个泼妇背后都是一段无人仗义相助的苦楚。
舆论从来都是偏心的,一样的事情,男人可以肆意地享用不羁的称号,甚至被美誉为暖男,
女人却不得不被贴上放荡的标签,被口诛笔伐。
然而,同类相吸是世界的公理,能理直气壮骂人家姑娘是婊子的,指不定自己就是个大众情人呢。
Liebe ist Blind.【爱情是盲目的。】
可是,你怎么知道那不是深思熟虑之后的视而不见呢?
你怎么知道那不是了然于胸之后的孤注一掷呢?
只不过,她们就是作出了这样的选择而已,选择了去投入。选择了去放弃,选择了去相信而已。
等到有一天,当你们可以为了自己的妻子自己的家庭,放弃自己的骄傲,放弃自己的面子,放弃自己的事业,放弃自己的征服欲,放弃自己面对诱惑时的欲望的时候,再来跟我谈什么是理智吧!”
“你又何必如此激动呢。他,不是你自己的选择么?”
“是,所以我承担自己选择的后果。” 她又抽了一口烟,却猛烈地咳嗽了起来。“只是,谁能料到,当初的自己会一步步地,走到今天的田地呢。”
她坐直了,理了理咳乱的头发,恢复了平静的模样。
“我一直以为,自己可以足够坚强,坚强到不去计较一个结果。
孩子出生了以后,我突然觉得世界又一下子明媚了起来,他的眉眼这么像他,像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他,却是这么干净,这么澄澈。”她天真地笑着。
“我想,拥有了这个他,就是好的了。除了每个月给他寄一束他最喜欢的白玫瑰,我别无他想。”
“可是,他死了。”她突然哽咽。“我们的孩子死了。”
“请,节哀。”
“那天我忍不住去找他,却看到,他在吻一个新的姑娘,那个姑娘是那么的年轻,肮脏的笑容铺满了他的整张脸,一瞬间,我难过得想呕吐。”
“所以,你要杀了他。”
“对。所以我划了他很多刀,划破了他的喉咙,让他再也发不出虚假的甜言蜜语,划破了他的胸膛,抽出了他的肋骨,他只能眼睁睁地楚楚可怜地看着,忍受着,扭动着,闪躲着。He deserves it!我还逼他吞下了所有的花,和着斑斓的颜料。”
“既然,你这么恨他,那么为什么还要把他的脸孔擦干净呢?”
“你说什么?我怎么会把他的脸擦干净呢。”她眼里的茫然显而易见。
“你是怎么制服他的?他明明比你要强壮很多。”
“用不着制服他。当时他就躺在地上,肚子上破了一个大洞,本就动弹不得,只会像狗一样低低地喘气。”
普利偲神色一变。
“那么,这是你的发夹么?”
“怎么可能。我这张饱受世事摧残的脸,和那样稚气天真纯洁的花,如何相配呢?”她苦涩地挑了挑嘴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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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是美术系的应届毕业生,找了家游人不多的美术馆做导览人员,想一边作画一边攒自己开画廊的资金,然而,象牙塔外的世界以一种太过于纷乱复杂的方式在她眼前展开,人情世故,打得她措手不及。
散乱的头发,慌张的眼神,让她在两位警察面前显得手足无措。
“这是你的发夹?”
“是......是的。”
“你应该知道,它是在什么地方被发现的。”
“是......是的。”
”很好。那么你应该知道,我们找你是关于什么事。“
”是......是的。“
”尽管你不久前还是个学生,但你也已经成年很久了,不用我教你什么是对错了吧”
“是......是的。”
“那么,把事情发生的经过都讲一遍吧。”
“我本来是想去找他提分手的,谁料到会这样。”她整个瘦小的身子都在颤抖。
“刚刚走出校门,一切都变得如此不同,因为缺乏经验的无知而带来的恐惧是可以吞噬一个人的,你只需要一点一点地施压,直到放上那最后一支压死骆驼的稻草,崩溃轻而易举。
认识到托特是在一个画廊里,他比我年长几岁,在这个行业混得游刃有余。于是,他成了我的情人,也是我的导师。
然而,慢慢地,我却意识到,他本人并不似他的油画一样色彩明媚。他喜欢在别人背后放肆地说别人的坏话,鄙夷其他的画家,鄙夷他们的笔触,他们的线条......当然,还有我的。
我甚至因为他的评价非常恐惧作画,于是改为走到画布前,担任他的模特。然而,他始终挑剔着我的发型,我的服饰搭配,我的眼镜,还有微胖的身材。
那种被负能量一点一点填满的感觉,就像是往呼吸的空气里慢慢地灌进了铅。有一阵,我甚至得了抑郁症,望着马路上穿梭的车辆,会觉得如果此时此刻我一跃而入,那么就会得到解脱了。
因为,当时的我觉得,一切都在越变越糟,无法也不可能好转了。”
“那么,你当时为什么不离开他呢。”
“没办法下定决心放弃一段感情啊。而且,当时,我很孤独。美术馆里空空荡荡的,一整天,只有三两个游客,而我只能像个报时木偶一样,重复着早已烂熟的旁白。我的上司是一个非常严厉的女人,而我是个从未有过美术馆实习经历的菜鸟,永远都在出错,永远都在被责骂。这个时候,想着能有一个关系亲密的人存在,也是好的,哪怕明知是在饮鸩止渴。”
“那么,为什么那天你又决定要分手了呢?”
“因为有一个人,她突然点醒了我。她告诉我,不要因为留恋记忆里的美好而挥霍还没有到来的时光,而和真正喜欢的人一起经历才是对时间最好的回报。Change is possible.” 扬的双眼又开始神采奕奕起来,如果说希望可以被肉眼看到,应当是有着这样的光芒吧。
“她?”
“我不认识她。也没有再见到过她。可是那天她突然而至,像个天使一样。”
“那么你后来呢,又怎么会如此激烈地杀了他?”
“杀?不不,我没有。当时我抵达那里的时候,他已经咽气了,我从来没有见过他如此狼狈的模样。尽管很害怕很慌张,可是那一瞬间,内心突然平静了下来,还是舍不得他就这样潦倒地死去,我也不知道我怎么的,鬼使神差地,竟然在犯罪现场,替他洗了脸刮了胡子。发卡大概就是在那个时候掉的吧。”
“你怎么证明呢?”
“我之前正在和我在美国留学的好朋友视频通话,她和我几乎是同时第一时间看到了案发现场。”
“你为何不报案?”
“我想,我有不想被卷入是非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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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扬没有撒谎。
案件再次陷入僵局。
直到传来格莱希特的死讯。
她吞食了大量绿色颜料,其中含有剧毒的砷化合物,她死于失水和循环衰竭,指尖布满了丑陋的斑。
她的日记揭露了整个事件的真相:
原本以为,自己可以心无波澜地做一个置身事外的人。然而,当看到那个女孩的时候,我的心还是重重地颤动了。不是出于妒忌,也不是出于不甘,而是一种强烈的心疼和保护欲。
她是如此得年轻简单,就像是当年的我。一瞬间,我真害怕当她的幻想破灭以后,那些丑陋的真相会打击到她,教她心碎,教她绝望。
所以,我决定找一个周末的下午,和她谈谈。
甜品和阳光总是有着治愈人的力量,我很高兴她能想通这一切。
她很善良,可是因此也很容易心软。我害怕她会优柔寡断,重蹈覆辙。
而在道德缺失的阴霾里,很遗憾,法律无法惩罚他那样的混蛋。
我也不知道,平时连杀鸡都害怕的自己怎么会突然能够有这样的勇气,不但一刀捅进了他的肚子,还一连补了数刀。
是的,我的戒指就是在那个时候丢失的。
是的,即使是分开了,我还是一直戴着它,姑且......姑且当做是为了提醒自己记得,那无可救药的愚蠢吧。
我还很侥幸地想,你们会不会把它当做是他的呢。
可是,杀人是罪,而罪都是很沉很沉的。
哪怕我可以哄骗得过你们的眼睛,又如何能逃得过自己的良心呢。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代价。
我和他都是罪有应得。
其实,很久以前我就知道,我根本不喜欢他,但是,我想,我爱他,因为,我把将他变好当做了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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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偲看着那张独舞照片,上面的女子眉眼清冷得像一只孤高的天鹅,指根闪烁着一颗突兀的戒指。他终于明白,自己当时心中微妙的感觉是怎么回事了。
有些鸟,本能里早已习惯了在从一而终里一意孤行。
而人类,则总是在乐此不疲地追逐着颜色的纷繁。
1775年,卡尔·威尔海姆·舍勒发现了砷酸铜的染色作用,后来这种含砷的绿色被称为“舍勒绿”,格莱希特用它杀死了自己。而传说,它也是当年杀死拿破仑的元凶,因为他寝室的墙纸上画满了这种绿色的百合花。
梵·高标志性的铬黄事实上含有大量剧毒的铬酸铅,而这个疯子不但长期用它作画,还曾把一整管颜料挤进了嘴里。铬黄,不但造就了向日葵的明媚,也很有可能造就了他的疯癫。
埃及艳后无比迷恋的皇家紫,又名骨螺紫。这种染料的提取过程简直让人作呕:腐烂的骨螺和着木灰一起,长期浸泡在馊臭的尿水混合物里,25万只骨螺,才能提取出半盎司的染料......然而,罗马贵族们疯狂地热爱着这种紫色,因为他们觉得,这就是金钱的味道。
胭脂虫、朱砂、白垩、铅块、木炭、雌黄、乌贼、天青石甚至是木乃伊......人类逐色的历史早已浩浩荡荡。
“你说,托特有没有可能是Sexual Obsessions【强迫性性行为,即性瘾症】患者呢?”缇弗假设到。
“如果说所有问题都归结于精神障碍,机体异常,那么还需要警察干嘛?”普利偲冷笑道,
“归根到底,不过是个自制能力,责任意识和道德底线不齐全的残废而已。”
“的确,从生物学角度来讲,在一生中没有和很多异性上床也许是件很遗憾的事情。
就法律层面来说,我们也有着自由出轨的权力。”他停顿了一下,
“不过,为了和很多异性上床而因此错失了这辈子的真爱,我想,这应该是件更遗憾的事情吧。”
那本就是对他最好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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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走出咖啡馆,扑面而来的是阳光的暖意。不知不觉,春天已经到了。
她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枚戒指,银色的指环静静地闪烁着温和的光晕。
其实,她早就知道这枚戒指属于谁,她也知道,自己当时为什么不及细思便把它塞进了口袋里。
她清楚地记得,就是在这家咖啡馆,就是在同一个位置,她这样笑着,告诉她:
Change is possible.
如果你继续选择相信,那么,总有一天,希望它会降临。
某石 2015. 2. 5
网友评论
关于蛋蛋,莫非脑补出了^%#_&
有一个活动很有意思,就是每期会选一个作者投来的谜题,然后给大家一个礼拜的时间猜,作者这个星期不得参与讨论,然后一个礼拜后公布答案,评委和作者一起为大家的推理评分。
有一次到最后作者自己也承认一个人的推理太有道理了他一开始也没想这么细,于是破格成为超越最高分的存在。。。。。。
如果我把以前的老文都转过来,字数和文章数第二名就要哭死了。。。。。。
那这里还有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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