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重要的事往往最难以启齿,因为言语会缩小其重要性;要让素味平生的人在意你生命中的美好事物,原本就不容易。
这篇故事很现实,也很温情。
故事中有四个男孩。
泰迪,头脑最笨,却喜欢寻求死亡的那份刺激感,也最疯狂。小时候只因打碎了盘子,他爸爸就把他的头按在炉台上,双耳几乎失聪,多年后因酒死于车祸。
魏恩,和泰迪一样头脑简单。算是当中比较幸福的一个孩子,虽然没有粗暴的父母,却有个经常揍他的哥哥,多年后因烟丧生于大火中。
柯里,生活在一个糟糕的家庭中,爸爸是酒鬼,两个哥哥都是坏胚子。但是他成熟隐忍,也最勇敢。他被嘲笑考大学是妄想天开,他不愿深陷所处环境的泥潭,所以他最终实现了梦想。已经是研究生的他,在一次劝架中被刺死。柯里是我最心疼、最喜欢的男孩。
戈登,他的爸妈只喜欢哥哥,他不受爸妈的喜爱。他是那个给三个男孩讲故事的人,而故事的最后,只有他还活着,并记录下这些人的故事。
四个十几岁的少年,开始了他们疯狂的探险——去寻找被火车撞死的孩子尸体。
四人骗父母要去露营,带上手电筒和零花钱,徒步去往疯狂又刺激的目的地。他们对这场冒险充满兴奋,想借此机会成为新闻人物。
一路上,他们有过争执和打架,被疯狗追赶而害怕,被水蛭缠身而尖叫,险些被火车撞……终于在暴雨夹杂着冰雹之际,找到了小孩的尸体。
“他的脸与脖子上爬满了蚂蚁与臭虫,小虫子脚步飞快地在他的T恤领带爬进爬出。他的眼睛张开,由于眼珠的位置不一致,看来颇吓人——一只眼珠凹陷进去,另一只则直勾勾地望着这阵大风雨。”
“布劳尔的眼睛已成惨白一片,没有瞳孔的眼睛瞪着前方,就像希腊雕像在瞧我们似的。他的眼睛里满是圆圆的白色冰雹,此刻已经溶化,正顺着他的脸颊流下来,仿佛在为自己离奇的遭遇流泪。他的衣服上也都是白色冰雹,宛若躺在自己的寿衣中。”
这是他们之间闭口不谈的秘密,也是他们所有人的梦魇,这场探险结束了他们纯真的童年。
故事的标题是《不再纯真的秋天——尸体》。是的,亲眼目睹了与自己同龄的孩子死去的样子,这是他们对成长的领悟,他们窥见了黑暗与现实,也失去了对童年的那份纯真。
但是,每个人在痛彻成长之前,纯真依然存在过。
我喜欢四个少年的相互陪伴,更喜欢柯里和戈登的友谊。
柯里对戈登说:
“你的朋友会拖你下水,他们就像是快要淹死的人,紧紧抓住你的腿,你救不了他们,只能跟他们一起沉沦下去。”
“如果你为了不想拆散这群朋友而继续跟我们在一起,最后你只会和我们一样,考试拿个六十分,不留级就好。”
“如果我是你老爸,我才不会让你说出要进技艺班这种话来!上帝赋予你某种天赋,可以编故事的天赋,然后它说:孩子,这就是我们给你的东西,请尽量不要把它弄丢了。如果你的家人没办法提醒你,那么也许我就该这么做。”
柯里是戈登迷茫时的指路灯,没有柯里,也就没有之后的戈登。
戈登说:“我不能丢下他一个人逆流而上,如果他沉沦了,我想一部分的我也会随之沉沦下去。”
因为柯里是戈登的救赎,所以戈登愿意陪柯里一起沉沦。
在夏季篇《纳粹高徒》中,杜山德和托德两人与黑暗“沉沦”而成为魔鬼,然而在这篇故事里,戈登因为救赎而愿意“沉沦”。
这个“不再纯真的秋天”,他们从纯真走向成熟,无奈接受人情世故。
我在想,作者表达的一生四季,是不是这样的呢?
春天是温暖的季节,我们刚降临人世,也就有了希望;
夏天是烦闷的季节,我们处于青春叛逆期,无法掌控自己就容易沉沦;
秋天是成熟的季节,我们已经走到人生的四分之三,收获了,成长了,也该接受现实;
冬天是萧索的季节,我们结束了,逝去了,又重生了。
人的一生,反复轮回,直至无穷。
作者在结尾中写到“上游的桥已不复存在,但河水仍继续奔流着。我也是。”或许,这是戈登对过去的告别,亦是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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