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父所講文字版:
那么下面呢,
应以五种观彼外缘法。
那么从基本意义上来讲,从“缘相应”,从“因相应”都讲述了。讲述了以后,再把它放开来,综合地去观察“彼外缘法”,由“五种观”来观。
何等为五?不常;不断;不移;从於小因而生大果;与彼相似。
那么这个就是结合外在的现象——外因缘,作更广泛的观察,作更具体的、详实的认识。
那么就分了五个层面:“不常”、“不断”、“不移”、“由小因生大果”,这个由因生果这个相应的连贯性,那么这里讲呢,解释呢,就是“与彼相似”。
下面就开始解第一义。
云何不常?为芽与种,各别异故。彼芽非种:非种坏时而芽得生,亦非不灭而得生起;种坏之时而芽得生,是故不常。
这里“不常”就是无常的意思嘛,“不断、不常、不一、不异”,那也跟这个中观里面呐,后面这些论述啊,是相衔接的。
那么怎么样讲“不常”呢?
这个“常”呢,是永恒的概念、常的概念。就比如说我们这个身体了,自体啊,你从小到大一直活着了,你觉得我就是我,我始终就是这个,这就是一种“常”的概念。比如说你看到的这个杯子啊,你今天看是个杯子,明天看是个杯子,昨天看还是个杯子,再往前,再往前,你在市场上买来这个杯子的时候,你对它的印象是固化的,是固定的,你就觉得这个杯子啊就是这样子呀,认为这个就是没有变化了,它是一个“常”的存在。
那么这个“外因缘”是不是“常”呢?
“外因缘”显现,“外因缘”变化,它不是“常”的。
那么“为芽与种,各别异故”,那么这里就是很清楚地,很显然地揭示出来“不常”之义、不永恒的义。“芽”跟“种”是有差别的,“芽”跟“种”是不一样的。比如说这个稻谷的种子,或者是这个碗豆的种子,这个种子是圆的了,那么这个芽呢,是长的、扁的了;这个种子是黄的了,芽是青的了,那么整个颜色、形体、质地都是变化的。比如说这个碗豆种子很硬的,但是这个苗是很稚嫩的,就是变化了,所以“不常”。
“各别异故”,这个就是基本的定义,就是变化性的。“常”呢就是不变化性的,这变化性是“不常”呐,是“常”——不变化性的相对。
“彼芽非种”,就是这个“芽”呢,跟“种”是不一样,“芽”是这样的,“种”是那样的。
“非种坏时而芽得生,(亦)非不灭而得生起”,就是说这个“芽”的显现,既不是说这个“种”坏了的时候“芽”得生起,不是这样的,也不是这个“芽”生了之后,这个“种”不灭、“种”还存在——“亦非不灭而得生起”。
那么如果要更细微地去观察的时候,我们讲的“生”啊,讲的“灭”了,“生”是一个假相的,“灭”同样也是一个假相的。就比如说这个花谢掉了,我们概念里面就觉得不存在了、没有了,实际上呢,这个花谢掉了之后,它变成泥土啊,你说它存在还是不存在呢?
我们讲存在,只能具体地、相对地说某一个现象它的存在,而不能够确定有一个存在体、存在本身可以定义为存在的。那么通过因缘的具体去观察的时候,就会突破我们对于现实世间呐、生活状态里面呐,种种事情的这个假相的层面,就会触及到真实的层面。
我们一般的以为呢,就是说这个种子坏了芽得生,或者是说芽生的时候,种子不灭,种子还存在。那么种坏芽生呐也不决定,泡在水里面很多种子,那也有一些种子啊,几颗种子啊,它不生芽的,那种已经坏了,坏掉了,那芽不生呐,所以“非种坏时而芽得生”。只是从相待的这个形体表现上来讲,由种发芽,芽的现象显现之后,种的现象就不存在,它就消散了,不见了,消失了。
就好像冬天下雪了,下了雪之后呢,太阳一出来呀雪就化掉了,化掉了之后雪就变成水啦,雪水啦,看不到白白的雪了,只看到清彻而流淌的水,它变掉了,它是这么一个变化、转化的层面。
但是你也不可能说这个雪水就是还是这个雪为体性的,为依托的,因为当水流的时候,你到哪里去找这个雪呢?白色的雪到哪里去找呢?那么另外一个角度上来讲呐,你离开了这个所谓的白色的雪,又从哪里出来这个水呢?所以它只是由太阳的这个光热照射作用之后融化了。
那么这个种和芽的关系也是这样子,所以它不是“种”坏时“芽”决定得生,“亦非不灭而得生”,是这个样子的。
“种坏之时而芽得生,是故不常”,说这个“不常”呢,假如说“种”坏“芽”生,这里它就存在一个什么样的缺陷呢?就是“种”和“芽”并现。“种”和“芽”并现,那么就是有“常”的概念。
那如果从“种”和“芽”的发展变化关系来讲,“种”是一个状态,“芽”是一个状态,不是从“种”到“芽”另外有一个所得,或者另外有一个所失,它就只是从“种”到“芽”因缘的一个变化而已,所以“种坏之时而芽得生,是故不常”。由“种”到“芽”它是刹那刹那、刹那刹那变化,所以无常之相,是这个样子。
所以这里讲“(观外)因缘”这个第一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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