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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了一个裸得不能再裸的婚

我结了一个裸得不能再裸的婚

作者: 玉树临风一头猪 | 来源:发表于2019-12-05 07:18 被阅读0次
    我结了一个裸得不能再裸的婚

    既然选定了他,就结婚吧!那时刚刚明确关系三个月。

    因为先生决定为我留在狮城,被扫地出门,被扫的还很彻底。不但放弃了公公遗嘱上留给长子的房产、家产,基金,现金,甚至政府配给的债券,还有祖辈留给长孙的橡胶园、棕榈园,榴莲园、黄梨园和祖宅。他的全部身家只有当月的生活费1200新币,王子变穷青蛙。

    人家为了我放弃了几千万(不止)身家,我也得拿出点儿诚意。婚,我求的;婚戒,我的信用卡付的;房子,最便宜的使用面积110平米的三卧经济适用房200万(十年前的价格),我买的;网上申请注册日期,我申请的;注册费,我交的;彩礼?没见过;婚礼?没当回事儿;连蜜月也只在巴厘岛玩了一周,费用大部分我出的。嘿嘿,我娶了个先生!

    注册当天,双方各请一个好朋友做见证人。婆婆恨我入骨,当然不会出席,我七岁离家,外出求学讨生活,和家人关系淡而无味儿,山高路远的,也没请它们出席,自己的事儿一向自己做主,甚至没有正式通知他们。注册局宣了誓,就各自回家了,连颗糖也没买,连顿饭也没吃,连身像样的衣服也没准备,连张照片也没照。先生搬来他的家当--一个纸箱子,日子就这样开始过了。

    裸婚,还有比这裸的更彻底的婚么?

    这篇文章刚写完,就看到一位简友因为男方家彩礼给的不够就犹豫还要不要结婚。在文章下面的讨论区有朋友建议男方家彩礼给的不能满足女方的要求,表明不重视女方,不结婚。

    时代、价值观、阅历、经历、世俗不同,导致了认知的迥异。按评论区那位朋友的观点,我脑袋里应该全是水。男方家不同意,丝毫不把我当回事儿,还嫁?!

    不反驳不议论不评价任何人,只说说我的观点。嫁人嫁的是那个人,只要人品好、踏实、工作努力,能同甘共苦,能一起好好过日子就行了。和一个人结婚,彼此相爱才是考量的重点。至于他的家庭接不接受与我关系不大,我可不会因为他的家不欢迎我而丢掉一个合适的先生。婚后和他的家庭合得来就多来往,合不来就应应景,或避而不见。

    至于彩礼么,他整个人都是我的,还想要什么?两个有手有脚的年轻人,通过自己的劳动和努力创造的生活才值得珍惜和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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