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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之见丨经典文本的历史继承、发展和时代局限

大家之见丨经典文本的历史继承、发展和时代局限

作者: 难得清明 | 来源:发表于2024-06-27 10:47 被阅读0次

    原创 孙绍振 语文建设杂志 2024-06-26 16:26 北京

    (本文约8494字,阅读大约需要24分钟)

    【摘 要】情境和活动的基础就是对经典文本的解读和深刻理解。对经典文本的解读,要站在当代的高度,对之作艰巨的具体分析,不是作静止的分析,而是作历史的动态分析,在经典水准从低到高的比较中分析。只有这样,学习任务群的实施才有可靠的出发点。本文试以孟子的《鱼我所欲也》为例,通过与《论语》联系、比较,分析其历史继承、发展和时代局限。

    【关键词】《鱼我所欲也》;思维方式;内在矛盾;历史发展

    孟子的文章处在汉语思维发展的重要进展期。对《鱼我所欲也》作孤立的解读难以深入,要想深入解读就不能不作历史的比较。与其在思想上有天然联系的当然是《论语》,但二者距离一个多世纪,在不同的语境中,头绪纷繁,自然状态是分散的。对于教材编者、专家的挑战乃是能否将辩证思维真正落到实处。在看似没有联系的地方看到联系,在看似没有矛盾的地方看到矛盾,而看不到联系、矛盾,就不可能看出发展。因此,解读此文最佳的选择乃是取《论语》“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论语·卫灵公》,下文出自《论语》的只注篇名)加以比较。因为前者的“舍生取义”与“杀身成仁”之间在语法结构上有同一性,内涵有直接可比性。孔子的“杀身成仁”只是简洁的格言,并没有阐释,而经过一个多世纪的积累,到《孟子》中就发展成有因果逻辑的多层次演绎。

    孔子一般不孤立地发表议论,而是在各种关系中,特别是在对立面中进行深化。“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颜渊》),是“己不欲”与“施于人”的对立。“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卫灵公》),是“德”与“色”的对立。“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颜渊》),是“草”之随风倒与“德”之坚定性的对立。“欲速则不达”(《子路》),“欲速”过了极限就走向反面,变成了“不达”。

    作为万世师表,孔子在学习这一问题上的辩证思考也很丰富。

    “学而时习之”(《学而》),是学与习的关系,一味学是不够的,还要时时去温习。学是新的,习是旧的。“温故而知新”(《为政》),温习了旧的,会有新的发现,旧的就转化为新的。温故成了向知新转化的条件。“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为政》)。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坦然承认自己的无知,就有可能转化为新知。“学而不厌,诲人不倦”(《述而》),作为学者,要“学而不厌”;作为教师,则需“诲人不倦”。而“诲人”之道,孔子放在三个层次中演绎。“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雍也》):知之,即让他知道、理解;这还不够,由此引出“好之”,引起他的兴趣,让他主动爱好;“乐之”,光有爱好还不够,还要让他在学习、钻研中感到快乐,有幸福感。怎样才能达到这个境界呢?“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述而》),不能把现成的结论告诉他,而是在合适的时机给予他恰当的启发;举例子还不够,而是迫使他苦苦思考。不到百思而不得其解,或有所意会而不能言传的时候,不去启发他。这样才能举一反三、触类旁通,才能发挥出创造性。人要不断学习,但是学习和主动思考要联系起来,“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为政》)。学与习的矛盾,进一步转化为学与思的矛盾对立,主要方面是学,“吾尝终日不食,终夜不寝,以思,无益,不如学也”(《卫灵公》)。学习同时思考,不仅仅是读书,而且是请教一切内行,“不耻下问”(《公冶长》),“入太庙,每事问”(《八佾》)。这就是《孔子家语》中的“受学重问”,后来就成了汉语中固定的词语——“学问”。

    孟子继承了孔子的思维方法:不孤立地立论,而在对立面中思考。如“尽信《书》, 则不如无《书》”(《孟子·尽心下》,下文出自《孟子》的只注篇名),就是把问题放在“尽信”与“不信”的矛盾中展开,尽信的极端就是“不如无《书》”。孟子还把君子深造之道放在几个层次上推进:“自得之,则居之安;居之安,则资之深;资之深,则取之左右逢其源。”(《离娄下》)这与孔子所说的“知之”“好之”“乐之”三个层次是一脉相承的。

    《鱼我所欲也》中的“舍生取义”继承了孔子的“杀身成仁”,对孔子的思维方法和语言驾驭有了很大的发展。

    第一,最明显的,孟子的语录比较丰富生动,他不满足于格言式的论断,而用形象的类比来说明。孔子用比喻是偶一为之,即兴而来,脱口而出,孟子则精心构思,如“掘井而不及泉”(《尽心上》)。更有特点的是,孟子的形象性比喻往往有情节。如“弈秋诲二人”的故事,不但有故事过程,而且有细节,如其中学不好的一位,是因为学习时心不在焉,“一心以为有鸿鹄将至,思援弓缴而射之”。这种故事的功能是说理,往往就成为寓言。《孟子》里许多寓言至今仍家喻户晓,如“五十步笑百步”“揠苗助长”等。

    这是当时思想家普遍的文风,是汉语思维的历史性进步。庄子、韩非子也每每以寓言说理。庄子的寓言有神话超越现实的性质,韩非子好以历史故事为寓言,而孟子的寓言则多有民间故事色彩。最明显的是“齐人有一妻一妾”,用那么完整的情节说明“人之所以求富贵利达者,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几希矣”(《离娄下》)。

    第二,孟子对孔子的发展,在逻辑上表现为多方面枚举归纳和多层次类比推理。语法结构对称,形式上多层递进排比,在内容上却是反比,内涵因而深邃,形成一种左右逢源、滔滔不绝的气势,如《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告子下》)。笔者在《关于单元结构的理论基础问题》一文中对此[1]有比较详细的论述,此处不赘。

    第三,最为突出的乃是孟子的逻辑推理,常常是现场反驳,带着雄辩性。他自诩“好辩”:“予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滕文公下》)。人问他何所长,他自豪地回答,“我善养吾浩然之气” (《公孙丑上》)。孔子简洁的格言式论断,往往是正面的,而孟子的归纳和演绎重在多层次推理,逻辑上自圆其说,一气呵成。孟子在辩论时则不是单纯地自圆其说,而是利用对方的大前提,证明自己的论点的同时证伪对方的论点,以“他圆其说”取胜。这在现代西方交流理论中叫作“以你的话(terms)证明(justifying)我的立场(my position)”。

    最突出的是,《孟子》第一章,孟子见梁惠王,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孟子没有马上直接反驳他的“利”,而是以他的“利”为大前提进行演绎,导致相反的结论:‘王曰‘何以利吾国’,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从不同阶层的“利”演绎出矛盾,导致危及国家。这样,“利”就走向反面变成了不利。这就够雄辩的了,但是孟子不满足单层次的反驳,还要将“而国危矣”层层演绎下去达于极端:“万乘之国,弑其君者,必千乘之家;千乘之国,弑其君者,必百乘之家。万取千焉,千取百焉,不为不多矣。”在此前提下,孟子提出原因在于“后义而先利,不夺不餍”。夺利之贪,是不可满足的,无休无止的。一味讲“利”,不但国家有危,而且生命不保。孟子以双层次雄辩解构了“利”的同时,把自己的核心观念“仁”和“义”引了出来:“苟为后义而先利,不夺不餍。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把“利”放在第一位,争夺是永不满足的,只有把“仁义”放在“利”之先,避免“上下交征利”,人君才可能永远处在首位。这就顺理成章地把证伪“利”作为证明“仁”和“义”的前提。这就使浩然之气具有了另一个特点:不但是层层深入,而且是向对立面转化。

    孟子的反驳术,与庄子和惠子游于濠梁之上的“子非鱼,安知鱼之乐”的反驳不约而同。这说明,汉语的逻辑思维在孔子逝世一个多世纪后有了重大的发展。后来被韩非子总结为“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论辩术。

    《鱼我所欲也》的性质是独白,而不是辩论,但同样有雄辩性。只是《鱼我所欲也》这个标题与全文主旨不合。原文是个复合性类比,与熊掌相比,取熊掌而舍鱼。由此引申出更尖锐的类比,“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舍生取义”才是此文的关键。“鱼我所欲也”与文章的主旨缺乏起码的关联。在曾国藩的《经史百家杂钞》中,此文的标题为《“鱼我所欲也”章》,加了一个“章”字,就不是文章主旨的概括了。

    孟子的“舍生取义”源自孔子的“杀身以成仁”(《卫灵公》),二者在可比性上是现成的,内容上同为仁义之说,后世自然而然将“成仁取义”统一起来。文天祥死难后在衣巾上留下的就是“孔曰成仁,孟曰取义,惟其义尽,所以仁至”。孟子的贡献乃把孔子的格言式语录发展为一则名文。

    孟子在方法上用的是比喻推理,它有三个特点:第一,比喻是复合的,不像朱熹在讲《诗经》比兴时所讲的“以彼物喻此物也”是单一的,而是双重的物(鱼与熊掌);第二,双重的物不是并列的,而是矛盾的;第三,义的取和舍经类比,强化到生与死不相容。矛盾聚焦“生”和“义”都是“我所欲”,极端到似乎不可调和,孟子所欲的“义”高于所欲的“生”。生命的价值就是“义”,为了“取义”,义无反顾地“舍生”。这就把孔子的单层次格言,通过双重矛盾比喻,用四个层次的演绎推向互不相容的极端,而取其一。

    “舍生”的结果成为取义的“原因”。这是因果逻辑推进的第一个层次,其性质是正面的。第二个层次,是从反面把“所欲”与“所恶”相对立。他没有回避死亡是他的“所恶”,但是弃义,则更令他“所恶”,两个“所恶”亦极不相容,因为不能舍义,他取了其一极——“舍生”。第三个层次又一次反转取向,把矛盾深化,从“所欲”转化为“所恶”,“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为舍生取义在逻辑因果性上作出全面的总结。但是,“所欲”和“所恶”只是“我”个人的,对于他人(比如梁惠王等)来说,可能并不如此。孔子的原话是:“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卫灵公》)并不是普遍的,只限于杰出的志士仁人。对于这个问题,孟子从个别性向普遍性作了提升。

    孟子的第四个层次是成仁取义,“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这就把成仁取义提升为普遍的人性。

    孟子此说虽然是独白,没有辩论的对象,但是仍然雄辩,因为他主动作自我非难(用皮亚杰的话来说,乃是“理论免疫”):不在少数的人,并非如此,如何解释?孟子坚定地回答说这种仁义之心本来是“人皆有之”的“本心”之善,贤者未失其“本心”。孟子以特有的自信自豪,志在天下,至大至刚,以一系列的全称判断构成宏大雄强的浩然之气,但从逻辑上来说其局限是不可讳言的。

    在逻辑上,孟子前文只从正面说明自己所欲与所取,反面说明所取高于所恶,都是个人的,属于特称判断,而仁义之心“人皆有之”则是全称判断。在特殊与普遍之间,留下的逻辑空间甚大。孟子不能正面填补这样的逻辑空白,只能非常感性地提出:少量饭食和汤水可以活命,但是吆喝着施舍,随便什么路过的人都不屑,用脚踢过来,就是乞丐也不要(这里暗用了孔子不受“嗟来之食”的典故)。给人丰厚的俸禄(万钟),如果不讲礼义,宁愿死亡也不能接受;如果为了华丽的宫殿,妻妾的侍奉,为了认识的穷困的人感激,就接受了,“于我何加焉”。这还是限于个人取生舍义的特称判断。只是个人的信念,与本心之善“人皆有之”的全称判断,在逻辑因果上,理由并不充足。

    不可讳言,孟子全称判断的人性善在逻辑上是不完善的。这并不奇怪,人的经验的有限性与全称判断的无限性是永恒的矛盾,以偏概全是难以避免的。特别是以比喻多层次推理推出的全称判断,其层次推进与气势成正比递增,然其内涵的可信度则成反比递减。孟子只能用感性说明,并不可能成为理性的“论证”。可见孟子的浩然之气并不是绝对的,也有并不浩然的时候。例如,《〈孟子〉三章》中的《富贵不能淫》作为格言留存在后世脍炙人口,但文章本身并没有孟子那种雄辩的浩然之气。文章提出的问题是:公孙衍和张仪“一怒而诸侯惧,安居而天下熄”,为什么不是“大丈夫”?孟子的理由是:“女子之嫁也,母命之,往送之门,戒之曰:‘往之女(汝)家,必敬必戒,无违夫子(丈夫)!’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说得很明白,是“妾妇之道”,并不是什么“大丈夫”之道,逻辑上是断裂的。下面跳跃到“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在逻辑上又一次断裂。再下面是:“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这与“妾妇之道”在逻辑上是第三次断裂。最后的结论:得志“富贵不能淫”,不得志“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虽然掷地有声,但构不成因果关系。这与开头提出的公孙衍、张仪为什么不是“大丈夫”,几乎是文不对题。究竟使天下血腥纷争结束之人是“大丈夫”,还是不得志就坚守自己的理念独善其身是“大丈夫”?孟子的浩然之气在这里不止一次地断裂。

    这是孟子思想的局限,也是比喻推理的局限。比喻推理好在感性生动,但并不能直接论证。因为比喻是两个不同的事物或者观念之间有一点相同,从量上来说,不全面,异多于同;从质上来说,则本质不同,同只是暂时的,一次性的。如花红似火,只在红这一点上相同,在性质上则不同。花有植物的生命,而火则没有生命。花有香气,火有灼热。比喻的功能就是在“红”这一点上,提供鲜明的、特异的瞬间的可感性。鱼与熊掌,生命与义,在本质上不相同。生命与义是抽象的,鱼与熊掌提供了直接的可感性。但是,因为其本质不同,故逻辑上不全面,以比喻作为因果推理,不可能提供必要、充分的理由。

    孟子的比喻推理由浅入深,鱼与熊掌之别只是美味程度上的,而生命与义的差异是性质上的。孟子以同样的语法结构排比,隐蔽了从量度上的同到性质上的异,二者之间有着巨大空白的跨越。

    按辩证唯物论,文本是第一性的,是无限丰富的;理论(包括大概念)是第二性的,其抽象性是有限的。别无选择的是,以文本的丰富性去解放“理论”的有限性。但是,关于议论文先有论点后选论据的观念占据主流,在不少专家心目中具有相当的封闭性。遇到孟子这样的文章,就难免不对文本作强制性阐释。教材在《鱼我所欲也》文后,提供了思考问题:“提出论点”→类比,“道理论证”→正面和反面,“举例论证”→正面和反面,力求全面。问题在于,论点是什么呢?是鱼和熊掌吗?显然不是。鱼和熊掌的比喻是为了引出“舍生取义”。这是引出论点的第一层次,在生与死两个极端,在所欲与所恶两个极端中的选择,并不是理性论证,而是价值选择,属于主观上的取舍,贤者不弃的性善“人皆有之”才是最后论点。“人皆有之”的全称判断也没有客观的论证。

    也许正是因为这样,八年级下册《〈孟子〉三章》,高中语文选择性必修上册《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和这篇《鱼我所欲也》,都不见于《昭明文选》《古文观止》,也不见于姚鼐的《古文辞类纂》。在诸如此类权威的选本中,不但是《孟子》,连《论语》《庄子》《老子》《墨子》《韩非子》等经典都一概阙如。与其说是编者的局限,不如说是历史的局限。从历史发展来看,《论语》《孟子》处在现场对话的阶段,所言都是片段,并非即时记录。当时还没有做文章的自觉。《论语》是在孔子逝世百多年之后,由其再传弟子据多种记录整理而成,故皆无标题,后世取其章首之词语为题。《史记·孟子荀卿列传》中虽有孟子晚年与万章之徒撰写之说,但据梁启超研究:“《孟子》恐非全系孟子亲撰,其称在世的君王皆称其死后的追谥,如梁惠王、襄王、齐宣王、鲁平公、邹穆公,乃至年纪很小的滕文公都是这样。”“细玩此书,乃孟子门人万章、公孙丑等追述。”(《要籍解题及其读法》)。

    这说明,当时先秦诸子之作(屈原、宋玉、李斯是例外)在后世的选家看来,虽然达到了当时的思想和表达方法的最高境界,但是还没有做文章的自觉,除诗、赋、史以外,并没有文体意识,因而也就谈不上后世才有的理性“论证”的观念和实践。这是当时汉语思维的历史局限性。

    这种局限性不是汉语所特有的,而是世界性的。差不多和孔子同时的古希腊的柏拉图《对话录》,有论辩,有反驳,同样没有论证的自觉。选入高中选择性必修中册的柏拉图《人应当坚持正义》写苏格拉底的对话只有演绎和讨论,并没有真正的“论证”。

    当时,雅典的奴隶民主法庭表决以多数确定苏格拉底藐视传统宗教,引进新神,苏格拉底强调对神的理性反思,被视为毒害青年,被判处死刑。他的朋友富商格黎东提出,用自己的金钱为他合法赎罪,他拒绝了;又提出越狱逃走,制订了计划,他也拒绝了。他宁愿为自己坚持的“正义”而牺牲生命。这与孔子的“杀身成仁”、孟子的“舍生取义”异曲同工。他的理由是不管遇到什么灾难都要坚持自己的“道理”。哪怕是自己处于少数,牺牲生命,也不能放弃“正道”,身体被毁坏了,只是“为不义所毁灭”的部分毁了,其他部分还活着,因为“正义”比身体“贵重”得多。因而他不能服从陪审团多数人的判决,只能“听从真理本身”,哪怕“监禁、处死、没收财产”。道理“仍然有效”:“最重要的并不是活着,而是活得好。”违背真理正义“做不正当的事在任何情况下”,“都是邪恶的、可耻的”。

    柏拉图并没有论证所谓“新神”为什么是“真理”。他的多层次演绎,只是他个人对神的信仰。从逻辑上来说,乃是个人的特称判断,他的信仰和孟子的“舍生取义”同样缺失绝对的全称判断。他也没有正面反驳法庭多数人所持的“传统宗教”并不是真理、正义,正等于孟子并没有证明“人性善”这一全称命题一样。

    柏拉图当时所使用的是论辩术。论辩的题目是在当时尚无定论的,问方不断提出问题,答方不断回答。问方只能用答方的回答加以推论,如能推演出逻辑矛盾,从而否定其前提(或之一),即取得胜利;如果不能,答方就取得胜利。但是,前提是尚无定论的、或然的,故由此推论出来的结论也只能是或然的。此时思维形式主要是“大前提—小前提—结论”三段论式的推论。[2]按三段论,前提必须是全称的,如大前提“一切人是性善的”,小前提“你是人,结论是你是性善的”。但是,当大前提是全称的,“一切”已经把你包含进去了,就已经肯定你是性善的了,结论你是性善的就成了同义反复。如果前提不能包含你,就不能说“一切”这样的全称判断,大前提就不能成立,推论就无法进行。

    这样的辩论体式,与真正科学的论证是不同的。因为科学的论证的大前提必须是真实可靠的,结论才是真实可靠的,但是,真实可靠的大前提要从事实中全面归纳,由于历史和个人经验的局限,归纳很难周全。故二者要结合,科学的思辨不是从现成的结论开始,而是从问题开始。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得出结论。故文章的结论(论点)不是在开头,而是在结尾。为文之道不是为现成的论点选择与之一致的例子,更重要的是,在获得一致的例子时,同时寻找与之不一致的事例。用黑格尔的说法,就是从正面到反面分析,全面综合起来得出结论;用波普尔的话来说,就是证明与证伪的结合,寻找黑天鹅比白天鹅更重要。

    人的理性是有限的,不但不能解决全部经验的问题,至于超经验的问题就更是无能为力。而我们是实践理性很强的民族,并没有停止在逻辑的归纳、演绎、推理上,也没有停留在先秦诸子的朴素的辩证法上。到了南北朝,刘勰在《文心雕龙·论说》中就把文章分为“论”和“说”两类文体。“说”体现先秦游说之士现场的口舌之机敏,其特点是“喻巧理至,飞文敏以济词”。[3]而“论”作为文体,则要求全面论证:“论之为体,所以辨正然否;穷于有数,追于无形,钻坚求通,钩深取极;乃百虑之筌蹄,万事之权衡也……必使心与理合,弥缝莫见其隙;辞共心密,敌人不知所乘。”[4]要达到这样的自觉,还要等好几百年的积累。甚至连汉初贾谊的《过秦论》为姚鼐《古文辞类纂》中列为西汉最早的论文,实际上也还不能达到“论”的上述要求,北京大学教授褚斌杰认为此文“说”的色彩还非常浓厚。[5]要达到真正理性的论证的高度,中国和世界的议论文还要经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

    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辩证法来看,优秀的文化传统存在一个伟大的发展、进化的过程,发展的动力源自其内在矛盾。矛盾是不断发展转化的,是永无止境的,即使是经典都不免有时代的局限性待后世克服。在根本原则上,有两点是必须明确的:第一,正确的“大概念”,如毛泽东在《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中所说,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脑子里固有的,而是从历史和发展实践中具体分析综合出来的;第二,历史的关联性、文本的差异和矛盾是单元设计的基础,这也是任务驱动根本的出发点,是语言得以丰富和创新的关键点。当下的改革造成了一线教学实践诸多困惑,其根本原因是,在世界观上背离唯物论基本原则,把“大概念”当成是第一性的,而将文本的历史发展当成是第二性的,故一味将概念作为立论的大前提,作从概念到概念的演绎。盲从洋教条,这就不能不产生温儒敏先生指出的“过于重视情境和活动设计而忽视经典阅读”乱象。 

    参考文献: 

    [1]孙绍振.关于单元结构的理论基础问题[J].语文学习,2024(4).

    [2]亚里士多德.诗学/修辞学[M].罗念生,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20:143.

    [3][4]刘勰,范文澜.文心雕龙注·上[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329,328.

    [5]褚斌杰.中国古代文体概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4:316.

     ( 孙绍振:福建师范大学闽台区域研究中心、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中文系资深教授)

    [本文原载于《语文建设》2024年5月(上半月)]

    (微信编辑:苟莹莹;校对:张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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