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微信给朋友,说:
“要不要来我家蹭顿火锅?”
“好啊。”
近日气温骤降,街道上凛冽的风从四面八方吹来,走在路上都瑟瑟发抖,是无处可挡的,可想着一班的人在外求学奔忙久了,很难在一起吃饭,也是难得有这样的闲暇。所以能抽空一聚,也是好的。
吃饭这件事,你觉得“是在家吃饭重要?还是出去聚餐合适?”
这两个其实没有什么不同,都只是吃一顿饭,区别仅在于是自己做,还是交给厨子。我想了很久,可随着岁月的延伸,“一起吃顿饭”这件事,逐渐地变得非常特别。
平日里在外的聚会聚餐,大抵都是同学、同事,亦或是学长、领导,是伴随着些许礼节、关系的。但能一起在家吃顿饭的,愿意亲手下厨的,大都是平日里关系好的,也就都免除了礼节上各类繁琐的种种。
所以我的答案还是:我会选择在家一起吃饭。
存了很多记忆,等你翻开。
我愿意起早,乘车去菜市场挑选新鲜应季的蔬菜;
愿意和卖鱼店的老板争执那一斤半两的差价,买到更多鲜活的鱼片;
愿意穿梭在肉市中,挑选最红最嫩的排骨和猪肉。
然后再跑回家中,扔掉蔬菜中混着的烂软叶片,处理掉鱼身上没有刮干净的鱼鳞、黑渍,再把猪肉中黏着的些许毛发,通通洗掉。
最后围坐在饭桌前,不用考虑哪个位置是主座,不用谨小慎微的察颜悦色,朋友间其乐融融,在弥漫着火锅的热气中,面色变得红润,肚子逐渐圆满,虽然偶尔也争抢着锅里最后一块鱼片、最后一粒肉丸......
调侃着这一年来谁谁又胖了、哪个成功脱单了,争论着谁又老了,被叫“叔叔、阿姨”了......
大概是希望能有这样一种氛围。
这些才是年少时最美好的记忆啊。
感谢愿意陪你好好吃饭的人,因为他们不赶时间。
如果还有时间,没人愿意赶着时间。
《春娇与志明》里面有句台词:有些事,不用一晚上都做完的。
在第二部《春娇与志明2》里,导演彭浩翔,就悄悄改了这句话。
他说:有些事现在不做,一辈子可能都没有机会了。
我见过不少朋友间的分别,是悄无声息渐行渐远的,也体会过一场场因成长而面对的别离,是很多年后都未能再会的。所以,每次的见面和再会,朋友都要忍受我用力的拥抱和再见。
因为我不知道,下一次见面,会是什么时候。
爱情里也是如此。我还记得余春娇抽烟的那段独白,
她说:“我喜欢一个男生,他抽烟,我想跟他有共同话题,所以我也抽烟喽!后来有一天他跟我说,我要戒烟了,我问为什么,他说,我喜欢的女孩子不喜欢我抽烟。他的烟戒掉了,可是我没有。”
相爱不用赶时间,可是喜欢要赶时间啊。是余春娇没来得及说出她的喜欢。
喜欢一个人,就像是刚刚跑完步的你,呼吸振幅有一些快,心也怦怦跳,看到对方的每一眼,你便会开心一整晚。记得在学校念书的时候,我会把手机放在浴室里听歌,对方的消息一过来,屏幕只要亮起来,只要有“叮咚”一声,我都会擦干了手,悉心回复,生怕晚一点就错过了。
捧一束开得正盛的蜡梅,是赠你的。
记得小时候大家围坐在一起吃饭,长辈们相互唠嗑,看着电视,准时听着新闻,给孩子夹最好吃、最嫩的菜。起初孩子都会欣然接受,可是渐渐地,孩子们有了游戏机,有了手机,有了伴侣。大概三五口吃完就离开了饭桌,可长辈仍旧保持着那些“陈旧”的习惯,一点点吃着饭,把新闻看完。
人心粗陋,吃得再精也没什么意思。
感情淡了,陪的再久也没有意义。
所以啊,
希望吃饭的时候你开心地分享这段时间的经历,
无聊或者有趣的事情,
围坐的朋友仍旧会认真地听着你讲,
你言我语间,
这样的氛围,
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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