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魂穿了。
那是个美妙的清晨,我被雪白的拉布拉多舔醒,浓浓的狗味使我鼻头泛酸打了几个喷嚏。我不敢相信望着身边的一切,所有的实物太过真实,还带着梦幻般的色彩,红艳艳的玫瑰花灯具,古世纪壁画的墙壁,真丝睡衣,羽绒床褥,极尽奢华,唯一比较朴素的是那扇干净明亮的窗户,阳光洒在屋子的每个角落,温暖宜人,我想这是天堂的屋子吧,那一霎那,我自恋地以为自己是天使了。
拉布拉多舔了舔我的手,我揽起它的身子,天哪,它是活的,扑通扑通的心跳,多美好的小生命,我摸了摸自己的胸腔部位,也是真的在跳,当我埋头时,发现,这不是我原来的身体,这双手是那么的白嫩润滑,就像温润的白玉一般。
在我还没缓神的时候,门外有人敲门,一个温柔的声音传来“木小姐,你起来了吗?” “嗯,嗯,起来了,你进来吧。”我有些激动,这是我来到这儿第一个见的人。
她轻轻地推门而入,亮晶晶的眼眸,俏皮的脸蛋,一副真诚可爱的模样,她身穿粉色的女仆装,将叠好的小西装放在床边。
我问了她一些关于身体原主的问题,她将原主的名字、身份、父母和亲戚关系都一五一十地交代清楚了。 我简略地记下那些人,并贴了一些标签,严厉且一丝不苟的家主即原主的父亲,温柔和善的家母即原主的母亲,爱好打麻将的舅妈,性格随和的酒鬼二叔,还有矫揉造作的大姐。
她不禁问道:“木小姐,你怎么问我这些?” 我扯了扯嘴巴,“我睡了一觉,失忆了。” 这个理由太过牵强,有近似扯谎的嫌疑,可是,这是真的,我只记得魂穿前的模样、名字和出身地,其余都忘得一干二净。
我换了衣服,准备出去的时候。 “木小姐,你在吃什么药?都撒在了床上。”她弯腰拾掇起药丸,将它们装到了药瓶里。
我抢过药瓶,瓶身上都是英文字样,大写的SLEEP PILL使我瞪大了眼睛,瓶里只剩了十几粒,这个身体的原主是吃了大量的安眠药,这是不是说她已经死了,那么按此推理,我身体没了魂,也就死了。
想到这个噩耗,我一个健步地冲了出去,这个房子很豪华,也很大,我花了很长时间才跑了出来。 外面,阳光明媚,满眼都是一大片的花圃,花圃中间有圆形的喷泉,旁边伫立着几个高大的人像雕塑,四周是铁门围栏,遥远处是金色的大门泛着刺眼的光泽。 我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干涩的喉咙使得我咽了几口唾沫。
“安木,你没事吧?”一个磁性好听的声音在我的后方传来。 我转过身,这位应该是酒鬼二叔了,一个胡子拉渣的颓废大叔,衣着朴素,除了好听的声色、稍显好看的脸和忧郁的气质之外,真的没什么特别之处了。
“二叔,我没事。”我扯了一个大大的笑脸。 他缓了一口气,“走吧,去吃早饭吧!”继而弯腰蹲下,白色的拉布拉多跑到他的怀里,他抱着狗和我一起走了。 好家伙,这狗跟着我跑了半天,我竟然才发现,瞧着它可爱的模样,不禁地摸了摸它的头。
我随着他去了大厅,阳光透过玻璃窗洒下来,大厅很是明亮,就连黑色暗哑的大理石地砖镀上了一层金属光泽。
雕刻着花纹的檀木椅,被蚕丝桌布遮盖的长圆形桌子,精致银盘上的三明治和奶油蛋糕,盛着红茶的瓷质杯,都散发着诱人的味道。
大家陆陆续续地坐下来,他们都有意无意地瞧着我,非得在我的脸上看到蛛丝马迹不可,我并没有在意太多,一心只想回老家,于是,我向家主提出今天回老家的事。
大家都被我的举动诧异到了,似乎我提了不该提出的话。
家主看向我的时候有些出神,好似在看另一个人,过了没多久,他眉头皱了一下,“你一个人?”
“嗯。”
“不行。”
我环顾了四周,只认识两人,一个是二叔,一个是娜娜,娜娜是女仆,自然不可以,可二叔倒是可以陪我呢!于是说道“二叔陪我一起去。”
二叔无视了我挤眉弄眼的模样,“我可没答应。”
我的姐姐安生说:“安木,昨天我约了你和天奇哥去骑马的,你不记得了?”
“我忘了。”
“爸爸,昨天是她恳求我约他出来玩的,他应了约之后,安木开心得不得了呢”
家主说道:“君洛几天前刚回国,你们多走动走动,培养培养感情。”
我心里很焦躁,一心想回老家,完全没有把他的话放在心上,可没想到那个叫君洛的这个人成了之后的绊脚石。
一辆奔驰驶过花圃,在门口处停下,一个身穿白色衬衫和双排扣马甲的英俊男人举止优雅地从车里出来,面带微笑地与大家打了招呼,似乎大家都很喜欢她,特别是安生,她的酒窝已经够深了。
我皮笑肉不笑地回应他,感觉他对我并不是很友好,嘴角处带着一丝丝轻蔑,也许是我的错觉吧,不过,我还挺喜欢他帅气的脸蛋和优雅迷人的风姿。
我们陆陆续续地坐上他的车,我和二叔坐在后面,君洛和安生坐在前面,一路上,我听着前面两人的谈话,有些是君洛在国外的经历,有些是他们小时候的趣事,后来谈到我拉大提琴的事,君洛问我,后来有没有再拉过大提琴。我愣了愣,却很快地反应过来,“没有。”
车子突然沉寂了,我看着窗外的景色,树木枯槁,地上满是落叶,一片颓败。
很快,我们到了马场,三个马棚,一片宽阔的草地,远处是一片湖水,在这个秋天里,一切都显得格外萧瑟。
安生娇气地说道:”洛哥哥,你和我骑一匹马吧,我害怕。“在她撒娇卖萌之余,她的眼尖向我瞟了瞟,带着某种胜利一般的模样蹬上了马。
我在一旁专心地挑选马匹,从来没骑过马,想自己试一试,来都来了,要是没体验就太不值了。于是,我骑了一头白色的马。
二叔没有骑马,他靠着围栏,若有所思地瞧着我。同骑一头马的两人一直在我前面晃悠,打情骂俏的样子格外刺目,作为一只正值青春的单身狗,见不得如此戳心的场景的,我回头望了一眼二叔,他还在瞧我,这一瞬间,我突然想邀他上马,很快我打消了想法,勒紧缰绳,调转了方向。
不知过了多久,身体有些困倦,我俯下身子,抱住马的脖子眯了会,后方的安生叽叽喳喳个不停,”安木啊,你别难过呀,我不过是和你的未婚夫骑了马,你知道我从小身体不好,一点点的小闪失就会让我躺半个月,记得上次那场小感冒 …“
我无意理会她,就睡着了。 一个突然的冲力,带着我向前冲去,我睁开眼,马儿跑起来了,速度愈来愈快,我紧紧抱住马的脖子,前面是一片湖泊,这下子,要一只落水狗了。
马儿跑到水里刹住了,而我因惯性毫无悬念地落入水里,秋水的寒冷迅疾地裹住我的全身,刺激着我的肌肤,我动弹不得,放任那冰冷的水钻入我的肺,知觉随着热量的减少而消失。
突然,耳边传来巨大的噗通声,眼缝中看到一个模糊的人影朝我过来,他抱着我游上了岸,我瑟瑟发抖,肺里的积水使我难受得想吐。
这时,一个温热的东西堵住了我的嘴巴,把我肺里的水都吸走了。我咳了两声,好羞涩呀,体验了一回电视剧中英雄救美的戏码,可是身体的寒冷顾不得羞涩,我像熊袋鼠一样抱住了那股子的温热,不安分的小手一个劲儿地往里头钻,触摸着结实的肌肉和温热、潮湿的体温。
某人把我放下,拍了拍我的脸:“醒醒,去洗澡,小色狼。“
我睁开眼,尴尬地抽回手,“我不是故意的。”身子打了着颤,还不停地搓着手,以示我纯洁的小内心,然后走入浴室。
回去的时候,安生向我道歉,说自己不是故意甩鞭子,还说我的马儿太容易受惊了,下次别骑那只蠢马了,我裹着厚厚的毛毯,一言不发,任她喋喋不休,使劲儿说。
车窗外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草场更显得萧瑟,我看到那头马儿在雨中来回踱步,不由心生悲凉,受惊的马儿正如我一般,被一个名为梦的鞭子抽出了魂魄,寄生在她身,不禁仿徨失措。
我瞧了一眼二叔,怀着某种庆幸和喜悦之情,二叔避开我的视线,仿佛我要怎么似得,哎,苍天可见,我没有半分觊觎三叔的心思啊,嘴唇和指腹处却烫得很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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