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读《道德经》时,被这一章的字面之义所震惊:圣人不执求仁爱之心,把百姓也当作"刍狗"来看待。
原来老子如此蔑视老百姓啊?
从此扔下不读了。
一年后,为了教孩子,读过雪漠老师的《老子的心事》之后,对这一章的句义稍作释怀。原来李老先生他从道家修行的角度来看,老百姓与圣人都是平等无二的。
今晚,感悟人的身体时,才彻底明悟了此句。原来,从得道之人的角度来看,凡人只是草扎的像“人”的东西,人的身体只是一具机器,本身无痛无痒,不垢不净,不染不洁,不美不丑,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不饿不饱,不冷不热,…
因为凡夫对自身不了解,以为肉身为“我”,所以才生出财色名食睡的欲望来,才对肉身舒适与否有所贪着。
实不知,从得道者角度来说,执念深重的凡夫,其实就如同祭祀扎的“刍狗”,此生用完就烧了,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才明白,2000多年前的李先生确实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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