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自然
我们每一天都会说一些言不由衷的话,脸上戴着虚伪的面具,掩藏着真心,然后安慰自己说身不由己,不得已而为之。
我们的周围充斥着种种指导,告诉我们应该怎么样怎么样?不能怎么样怎么样?不可以太另类、太个性,要和大家融为一体。我们该怎样选择,听大家的还是听自己的?
就有这样一个坚持做真实的自己的人,即使与社会不容,即使死亡当头,依然认可自己的存在方式,那就是法国作家加缪的小说《异乡人》中的男主默尔索。
大家说默尔索是一个冷漠的人。
他不知道母亲的准确年龄,不想看母亲的遗容,在为母亲守灵时喝咖啡、吸烟、睡了过去,在葬礼上没有流一滴眼泪,葬礼一结束就离开了养老院。
女友玛莉问他是否爱她?他觉得这个问题没有什么意义,好像不爱。玛莉问他想不想要和她结婚时,他觉得无所谓,如果她想那就这么办。玛莉说换做其他女人是否也行,他认为没什么不可以。
但是在书中,其他的人在称呼默尔索的妈妈时都说:“你母亲。”在默尔索的叙述中一直喊其为“妈妈”,从未改过口。
看到雷蒙的朋友马颂夫妇之后,他看着玛莉,第一次动了结婚的念头。并和朋友们计划八月一道来海边度假。
当餐馆老板赛勒思特出庭作证之后,默尔索一语不发,没有任何动作,但生来头一遭,有了想亲吻这个男人的念头。
举止不合社会规范的默尔索只是顺从身体的需要,就像人渴了想喝水、饿了想吃饭、困了想睡觉一样自然。
沉默寡言的默尔索不会为了表达无用的意见而多费口舌,但他说出的绝对是忠实于内心的语言,哪怕会伤人的心,哪怕真实得让大多数人不敢承认。
默尔索说:“我发现即使在外头仅生活过一天的人,都能在监狱里待上百年。他已有足够的回忆,让自己不感到无聊。”这恐怕是他对于生活最奇特的赞美。
默尔索似乎是一个对什么都无所谓的人。
在法属阿尔及利亚,人们以巴黎为傲。养老院的门房很怀念巴黎的生活;玛莉很乐意去;马颂的夫人有巴黎口音;庭审现场有巴黎来的记者。当默尔索的老板想在巴黎设一个办事处,征求默尔索的意见时,他拒绝了。
雷蒙求他写一封给情妇的羞辱信,他认为无所谓,帮着写了。雷蒙揍了情妇,请他去警察局作证,他去了。雷蒙和情妇的哥哥北非阿拉伯人有了冲突,毫不相关的他没有制止反而深陷其中。
其实不是对什么都无所谓,默尔索有一套自己的生活准则和行为理念。
他在工作的时候是专注而努力的,出勤规律从未倦怠。
他拒绝老板是因为不喜欢巴黎的肮脏和阴冷,不想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
他不会为了对自己案件辩护有利就改变自己的说法,迎合大众的理念。
在雷蒙和他的敌手相遇时,他要求雷蒙一对一地和对手挑战,不能先发制人,更不能在对手未亮出刀子之前开枪。他的这种思想在殖民统治的背景下,在白人对被殖民者面前,放射出璀璨的人性光芒。
他在被判决后拒绝见监狱牧师,因为他不想信上帝,他拒绝上帝至高无上的灵魂审判。就如书中他对牧师喊出来的那段话:“我表面上看起来也许是两手空空,但我对自己有把握,对一切都有把握,对自己的人生和即将来临的死亡有把握,比他有把握的多。过去我是对的,现在我还是对的,我一直都是对的。这是我的生活方式,只要我愿意,它也可以完全是另外一种。”
虽然默尔索是个与社会格格不入的异乡人,但他认可自己的存在,确定自己生活方式的全部正当性,不需要遵从任何他人包括上帝所规定的道德、礼俗、宗教与法律。在临死之前,他确定无疑。
默尔索的真实存在折射出他所处社会的种种荒谬之处。
警察打雷蒙一嘴巴不是因为他殴打情妇,而是他在自己问话时嘴里还叼着烟。
默尔索帮雷蒙作证,警察根本就没有调查他的证词。
预审法官关心的不是案件本身,而是默尔索这个人,一他爱不爱自己的妈妈?二他信不信上帝?
在法庭上,调查的重点不是案情,被杀的阿拉伯人同伴和雷蒙的情妇都未出现,而是围绕默尔索的私生活展开,针对他个人的讨论比针对罪行的讨论还多。
他在母亲的葬礼上没有哭;隔天就和女友厮混;他未阻止朋友与仇家互斗;他就是一个没有人性的冷漠家伙,就该受到法律的处罚。
检查官给默尔索下的结论是:“这个男人带着一颗罪犯的心埋葬了母亲。”检查官说,一个在精神上杀害母亲的人,和双手染上至亲鲜血的人,一样为社会所不容,因为前者种的因可能导致后者结的果。
所以,这个与社会完全脱节,连其基本规范都不认同的异乡人,关于他的审判过程没有他参与的余地,他的命运完全由他人决定。
就如同封面代表默尔索所质疑的那句话:“我知道这世界我无处容身,只是,你凭什么审判我的灵魂?”重重地敲击着读者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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