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欢喜《小癞子》

作者: 归来颜少 | 来源:发表于2020-06-14 22:19 被阅读0次

      我们书店有本《小癞子》,西班牙名著,杨绛译。薄薄的,牛皮纸色硬壳封面,米色书腰。竖行,大字书写:西班牙文学经典流浪汉小说。小字书写:内容简介……。没有名人推荐,年销多多册,曾获什么什么奖……。因为比其他书小一些,立在书队里被大个头淹没,我移至醒目的地方,仍是无人问津。我在书前双手合十:“Oh my God ,take it away。”我有一个小心思:我爱这本书,顾客也爱这么本,我们同爱一本书,我们可以做朋友。终于,终于,有位顾客一口气买俩本,说一本自己看,一本送朋友。那一刻,我有上前和他握手的冲动,又担心惊到人家,最终克制了自己。

      我喜欢《小癞子》,原因如下:首先,它是短篇,我喜欢。其次小说本文语言质朴,简洁。主人公自述当佣人的经历,人物身份和他的言行相符,显得真实可信。第三,喜欢书的前言,五百字左右的样子,摘录如下:有些非常的事,也许是一向没人知道的,我认为该广为宣扬,不让它埋没。有人读了这种记载也许会找到欣喜的东西,就算他不求甚解,也可以消闲解闷。所以普里尼欧说:“一本书不论多糟,总有些好处。”况且各人口味不同:你不吃的,他却贪得要命;某些人瞧不起的东西,另有些人却很重视。这无非是说:作品除了恶劣透顶的,都不该销毁摧残,而该公之于世;至于无害而多少有益的作品,那更不在话下。如果写了书只给自己看,就没几个人动笔了。著作很不容易;下了一番功夫,总希望心力沒有白费——倒不是要弄几个钱,却是指望有人阅读,而且书中若有妙处,还能赢得赞赏。图琉说得对,“荣誉培育了艺术。”我觉得这些话句句直抵人心,反观我个人,写些点滴日常,成为简友,巴巴指望有人阅读,倘若能得到点赞,更是欣然忘食。

      前言最后以主人公小癞子的口吻写道:您叫我把自己的事仔细向您叙述,所以我认为不从半中间起,最好从头讲来,让您看到我的全貌,也让贵公子们想想,自己何德何能,无非靠运气占了便宜;苦命的穷人全凭自己挣扎,居然历尽风波,安抵港口,成就比起来要大得多呢。作者写些书要表达的思想大抵如此:一个人历尽艰辛,依靠自己努力奋斗的精神是令人称道的。

      当然,当然,我还欢喜这个故事。好书向来不厌百回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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