庸才

作者: 哑巢父 | 来源:发表于2018-03-25 13:06 被阅读16次

    【一】

    天启三年,裕妃怀上龙种的消息震怒了客氏,在这位奶妈看来,皇上除了吃奶以外最多只能做做木匠活,不应该再有其他爱好。于是在老搭档魏忠贤的协助下,明熹宗的后宫里掀起一片血雾,除裕妃本人外,还有上百名宫女太监人头落地。这其中有一位幸运儿,因为刚好在宫外采买东西躲过一劫,他的名字叫双桂,是一个十七岁的小太监。

    双桂在城外躲了一宿,他并没有慌不择路的远逃,而是混在人群中返回城里,他有一位大富贵的朋友此时正在京城小住,双桂想来想去,唯有投奔此人才能逃出生天。

    他的这位朋友姓于,四十出头,见双桂突然来访,便知宫里出了事。双桂把自己所知道的以及能想到的前前后后一说,于生便皱起了眉头,“双桂啊,我知你为人清白,于情于理我都不能坐视不管。可带一个你这样的人在身边,请别过意,我就直说了,实在诸多不便,况且……。”于生捋了一把自己的胡须,“再过个一两年,你没有这玩意儿,我再深的宅院怕是也藏不下你了。”

    双桂毕竟年轻,听到这里眼泪扑簌簌落下。于生赶紧往下说:“老弟啊,办法倒是有一个,只是不知你愿不愿意。”

    “但求活命,无不依从!”

    “好。你知我家里情况,夫人过世早,只有一个儿子,原本就有人劝我再续一房,我一直犹豫不定。如今,既然你已走投无路,不如这样吧,彻底做个女人跟我回家,就说是在京城结识,我见你孤苦无依才纳了你,对外我们以夫妻相称,从此世上再没有双桂这个人了,你可愿意?”

    有那么一刹那,双桂的目光宛如冰封,但随即便被热泪冲破,他一句话也没说,扑通一声跪下纳头便拜,此事就算这么定下了。

    第二天,双桂化名作了玉枝,躲在内室描眉理鬓环佩叮当,反复练习举手投足的仪态,再现身时已宛然一高挑端庄美妇人了。周生又暗中买来软骨药为他缠足,三个月后,京城风声稍减,玉枝化身已成,这才正大光明的随周生一同返回了河北肃宁。对于老爷带回来的这个女子,家人大多表示欢迎,唯一的例外就是少爷。

    于翔,字羽冲,只比玉枝小三岁。他看着这个女人,额头便有颗解不开的疙瘩,总觉得哪里别扭,却又找不到个准确的词儿来形容,大概是因为年纪相仿,却差着辈分的缘故吧。于老爷也没逼着他喊娘,反倒是他自己时不时阴阳怪气的喊一声小娘,那神态好像是在逗猫一般。

    某天,于翔忽然一身臭汗又兴冲冲的跑进前院喊道:“爹,什么是天才?”

    于老爷先是一愣,想了想才说:“就是天生比普通人聪明的人。”

    “那天才需要读书吗?”

    “当然要读,只不过读的比普通人快些。”

    “那他把书都读完了以后干点啥呢?”

    这倒真把于老爷给问住了,“大概做些普通人一辈子也做不来的事吧。”

    “那就对了。”

    “什么对了?”

    “我同学都说我是天才呢。”

    “为啥?”

    “你瞧。”于翔往院门外边一指,他爹站起身来,眯着眼睛弓着背往前走了三步,只见门外沙土地上摆着个金灿灿的玩意儿,好像是城隍庙里城隍爷的脑袋。

    【二】

    于翔这顿打挨得可不轻,三天没爬起来。按照他的说法,那天他正在睡午觉,城隍爷忽然大驾光临,伏在他的耳边叫他如此这般。这话不说还好,说了打得更重。于老爷的意思是,小孩子顽皮是一回事,编瞎话唬弄大人就是另一回事了。

    教训完儿子,于老爷又亲自到庙里赔罪,不仅说了一筐好话,还奉上纹银五百两,嘱托庙祝重修大殿再塑金身。没想到的是,这么一趟折腾下来,这座三百多年没人搭理的城隍庙倒成了个新鲜去处,庙宇翻新了,来进香的人也就多了,慢慢的竟成了个固定的集市。来此赶集的人当然不会知道于翔在此事中的贡献,但于翔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没能摆脱它所带来的影响,有一件事他始终咬紧牙关对谁也没说,就是那天他遵照城隍爷的旨意去拆脑袋的时候,在佛像颈部发现了两本书。

    咱们一本一本说。

    第一本是部兵书,被于翔奉为至宝,那段时间他每天一睁眼就躲到后山破祠堂里研读,没事还在地上用小石子排演阵法,如此过了半个月,兵法未见长进,却出了件怪事。

    那天于家来了几个客人都是于氏宗族,且还都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其中包括一位知府,但以家族身份而论,于老爷最尊,坐在上座,玉枝其次。席间大家绝口不提政事,只聊些风花雪月江湖传闻,气氛颇为轻松,玉枝时而笑笑,也不插话,俨然有长者之风。

    单说那位知府,年纪虽然不小,却是于老爷的侄子,在酒桌上完全一副晚辈姿态毫无官威,这会儿他正趁着酒兴给大伙儿讲故事:“前些日子,我手下一个通判对我说,咱们这的知县遇到了一件奇事,说是有一位老人家某天一大早进城就跑到县衙击鼓,拿上堂来一问,原来并无冤情,而是他刚刚见到六个吊死鬼尾随着人群也进了城,他怕是来找替身的,因此提醒知县一定留心,叫本地的大户人家都不要责打下人,普通百姓也尽量避免惹是生非。那县令,您也认识,向来不糊涂,听完也是啼笑皆非,好言安慰了那老者几句,便放他走了,可是结果您猜怎么着?”

    大伙儿的目光全都集中在知府脸上,他倒不紧不慢呷了一口酒才继续说:“就在上个月,咱们这地方已经吊死四个了,两个是儿媳被婆婆虐待忍无可忍,还有两个是被债主逼债走投无路,您说是不是够巧的?”

    众人不约而同发出轻轻的一声惊叹,把目光从知府脸上转移到于老爷脸上。要说还得是长辈沉得住气,于老爷面无表情,眼皮耷拉着,端起酒杯送到嘴边:“为官之道,为国为民,管他是不是有鬼,出了人命就是做官的责任,至于说不清楚的事儿,圣人是怎么教的?”于老爷一杯饮下,“存而不论罢了。”

    “您说的是。”知府赶紧又给满上,气氛倏忽间略有松弛,就在此时,忽见于翔慌慌张张从外面飞奔进来,人没到喊声已经到了:“爹,爹!我见鬼啦!”

    于老爷闻听猛得站起身来,整个饭桌为之一振,连坐墩都拱倒了。

    【三】

    于翔三杯酒下肚才讲起他撞鬼的事,那天他闲极无聊跑到后山破祠堂里打瞌睡,当然这是谎话,真正的情况是他正在那里排兵布阵,眼前仿佛百万雄师披甲执锐就等他一声令下便要发起冲锋,于翔正琢磨着要不要从右路出一支奇兵,忽听得祠堂破墙外有人交谈,其中一个问:“你还没找着下家呢?”另一个说道:“差不多了,已经布下圈套,就这一两天的事。”“还是你有办法。”

    正说到这,于翔就见两个长舌吐于胸前之人足不沾地飘进祠堂的大院,于翔手里攥着天书,脸上冒着汗珠,吓得是寸步不敢移动,说来也怪,对面那两个吊死鬼也发现了于翔,同样定在院门口,双方都像是被石化了一般对视片刻,两个吊死鬼忽然同时发一声吼:“鬼啊!”扭头便跑,只留下于翔一人还愣在当场。

    于翔讲完看看大伙儿的表情,好像都不太自然,貌似是不相信他说的话,这于翔可就急了,举起左手说道:“我,于翔于羽冲,今天要是有半句假话……。”说到这他忽然不往下说了,因为他想起自己并没提到那本天书的事,只好口风一转:“我爹不让我发誓。”然后放下手看着他爹,于老爷面色阴沉,不知是被吓的还是气的,一时间场面冷落如霜,没人知道该怎么往下接。

    这时候玉枝说话了,声音委婉而沉静:“羽冲啊,唐朝有个将领叫哥舒翰你可晓得?”

    “没听说过,跟我有什么关系?”

    “有关系,我讲个故事给你听。”她这一打岔,于老爷的脸色也缓和三分,“据说这位将军有一个美丽的小妾,可惜没过多久就病逝了,将军抱着她的尸体不让装殓,他还把自己跟尸体关在一间屋子里过夜。那天晚上窗外忽然来了几个夜叉,它们交头接耳说的话,将军听得一清二楚。一个夜叉说那女人美极了,我要吃了她的尸体。另一个说屋里好像还有活人守着,第三个说谁守着就一并吃了那还不容易。哥舒翰当时心里怕急了,可又无处藏身,只有攥紧自己的军刀。窗外话音刚落,夜叉们就推窗进了屋,那三个家伙长得可真丑,獠牙足有半尺长,哥舒翰就躺在尸体旁,斜着眼观瞧,他发现对方好像比他还害怕。毕竟是武将啊,哥舒翰壮着胆子,冷不丁抽出刀翻身落地就朝窗口冲过去,结果你们猜怎么着?”玉枝学着知府的样子在众人脸上扫了一圈,“结果那三个夜叉喊了一声鬼呀,转身就跑。”

    “这哥将军与我莫非有什么相似之处吗?”于翔问。

    “你道那夜叉为何见了人却叫鬼?因为你们都听错了,它们叫的是‘贵人呀’,妖魔鬼怪都惹不起你们,所以才要逃走啊。”

    听完故事,众人面面相觑,刚好一阵小风吹过,院里树梢枝叶乱抖,也不知是谁先笑了一声,接着大伙儿都笑起来,于老爷也端起酒杯遮住嘴角,笑意却从眼角荡漾开去,于翔有些吃惊的看着玉枝,仿佛第一天认识她似的,想要说点什么,可是一时半会儿又想不出合适的词儿,最后还是于老爷做了总结发言:“故事很好,但是不可当真,羽冲啊,人贵在自知,而非爵禄,人若忘了本分节义,身份越高,摔得越狠,你要记住。另外,以后没事多读点书,少往外跑,人家哥舒翰不姓哥,姓哥舒。”

    【四】

    于家人多手杂,时常有找不着某样东西的情况发生,但很少会丢钱。可是这一天,管家随手放在桌上的三两银子就生生没了,不用问一定是负责采买的来福所为,因为当天上午只有他因病留在了仆人们杂居的院落里。于老爷本不欲计较,毕竟不是多大的事,可他偏偏又最恨这种人,来福的行为在于老爷看来不仅仅是偷窃,而是欺主。于是那天来福被吊在东跨院里,管家请出家法打了他足足一个时辰,不过这小子还真有把硬骨头,死活就是不认。按照管家的意思,这种人打死也不冤,但是真要下狠手还得请示老爷,碰巧玉枝就在旁边,她叫管家先不要打了,容老爷再想想,等管家一退出去,玉枝便把房门关闭回身说道:“老爷,我觉着钱不是来福拿的。”

    “哦?何以见得?”

    “第一,管家说门是上了锁的,别说来福生着病,就算平日我怕他也没这个本事。第二,他是负责给家里采买东西的,这一行我刚好知道些门道。”说到这玉枝顿了顿,“管采买的根本就不需要偷钱啊。”

    于老爷一琢磨是这么个理儿,又想起前两天关于吊死鬼找替身的传言,便叫管家放了来福,丢钱的事就此作罢不再追究。

    回过头来我们说于翔,虽然破祠堂不敢再去了,但是对带兵打仗的热情没减,一想到自己既是天才又是贵人,就有一种兽血沸腾的情绪,恨不能立刻找个坏人胖揍一顿。于翔就在这种亢奋的生理状态下隐忍了一年,终于啃完了那本天书,那一天他走出房间,好像闭关了三五十年的高手重出江湖,据他自己说,现在的功力足以带兵十万。

    当然了,肃宁这个地方是没办法凑出十万天兵的,但几十人还不成问题。于翔死磨硬泡从他爹那要了一大笔银子,打造盔甲刀枪,并且用一个月时间训练了七十名乡勇。

    于老爷一开始以为,他这傻儿子坚持不了三天,玩腻了自然也就不折腾了,可是万没想到,一个月后于翔竟然带着人马直扑八十里外悬空山,扬言要替官府剿灭山贼。当然这事是瞒着他爹的,可是临出发那天早上,于翔却跑到玉枝屋里。

    “小娘,你上回说的那个故事是真的吗?”

    玉枝开心的一笑,“故事都是编的,但并不代表你不是贵人。”

    “嗯,我发现你特别会说话,好像能看到人心里。那个,我想问你件事。”

    “说吧。”

    “你说带兵打仗怎么才能打赢?”于翔说着挠了挠头,觉得表达的不够清楚,“我是说,怎么才能看到敌人的心里去?”

    玉枝这下真被他逗乐了,“我一个妇道人家能知道打仗的事?”

    “你随便说说,用不用我自己斟酌。”

    “好吧,我琢磨着,只要你占理,敌人就会怕你,还有就是人多占便宜。”

    于翔一拍大腿,心说小娘果然不一般,这两样我全占。

    过不多久,玉枝便把早上的这件小事告诉了于翔他爹,于老爷听完也哈哈大笑,一直笑到管家来汇报,说是少爷带着七十个人快马加鞭去剿匪了。

    【五】

    据可靠情报,这伙贼只有五十多人,而且装备破烂,远不及自己精锐。于翔觉得十拿九稳,却在山下扎住阵脚。他觉得还缺了点什么,自己苦读了一年的兵书战策,难道就为了带一大帮人冲上山去糊砍乱杀?那种事是个人就能干,又怎显出我天才于羽冲的能耐?于是,于翔开始回忆天书里教导的兵法,好像是说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战之,敌则能分之。没错,就是这句,七十对五十,不足一倍,所以应该分兵。于翔打定主意,便叫三十人轻装简从绕到山右,约定时间两面夹攻,定可一战而成。只是可惜,于翔没能等到约好的时间到来,这帮人前脚刚走,草丛中便蹿出一伙儿山贼,这可倒好,五十对四十,没用一盏茶的功夫就把于翔的部队杀了个丢盔弃甲,好在于翔骑了匹骏马,侥幸逃回县城。

    回来后照例又挨了他爹一顿家法,只是这次于翔没给自己找借口,他只说了一句话:“古人误我。”

    其实打完这顿之后,于老爷也有点后悔,儿子本来就在外边受了惊吓,回来又遭责打,恐怕会失了志气,从此一蹶不振。后来发现,这件事他完全想多了。

    于翔这回只在床上趴了一天,就爬起来从自己房间的小暗格里取了第二本天书。这第二本书是关于治水的,论吸引力自然不如兵书,可毕竟没有第三个选择。咱们简短截说,一年之后于翔宣布可治大水,并且硬要县令给他一块儿地方以观成效。县令才多大点儿的官,本来就惹不起于家人,再被这小少爷一纠缠,便随手指了个五百多人的村子给他。于翔当即赴任,组织人手挖沟引渠,忙得不亦乐乎,谁知那年秋天一场大雨,引发江水暴涨,于翔修的那点工事瞬间瓦解。这事要是搁在往年,顶多淹死一两个人,因为大伙儿都有准备,可是今年就因为修了这些劳什子,反而疏忽大意死了十多个人。比这更严重的是,不少附近的流民听说那地方可避洪水,纷纷云集一处,村里放不下就跑到附近露宿,刚好是个低洼,结果大水一来死者数以百计。

    这回于翔可真傻了,于老爷也急的直转磨磨,于老爷着急,急的不是于翔会吃官司,毕竟此事从动机到做法并无不妥之处,他急的是自己作为本地乡绅的一世英名可能要毁在这小子手里。关键时刻还是玉枝清醒,提醒老爷应该出资赈灾,再把那些无名无姓的死者装殓下葬,建一座义冢好告慰亡灵,而于翔则在家门外对着大路跪了一整天,当然并没有人要他这样做。

    从那天开始,于翔得了个心病,就是时常梦见一群面目模糊的人,那些人浑身湿透,肚子鼓胀,远远的围成半个圆,既不靠近也不远离,只是牢牢的盯着那个在梦里一丝不挂的于翔。

    第二年入夏,一场瘟疫席卷了大半个河北省,很多人还没来得及知道自己生了什么病就已断气,那时节于老爷还在为于翔发愁,忽然某天夜里,他也梦见了那群面目模糊的人。

    【六】

    在于老爷的梦里,他终于见到了儿子经常提起的那群人,于老爷想一定要趁此机会多说些好话,可没想到他还没开口,对方却先说了。

    “于公不必害怕,我等感念义冢之恩,今日特来相报。三天后疫鬼即将侵扰本县,请您务必于两天内烧纸马三十匹,银箔纸糊的木刀木剑两百把,我等将与一战。”那人说完转身要走,忽又转回补了一句:“我等常入公子之梦,非是作祟,实为表达感激之情,可是公子每次一见我等便捂住双耳不得与闻。所以还要烦请于公转达,我等死于天灾,而非公子之手,请他切勿郁怀,且希望天下多些如他般心系百姓,能为实策之人。此役过后,我等便要投胎去了,不复来矣,望公保重。”言罢深深一揖,于老爷惊坐而起。

    第二天他果然如梦中所言备齐纸马刀剑于城门外烧却,又过了两天,刚到子时,城中便响起人喊马嘶,刀剑相交之声,闻者无不变色,观之却空无一物。尽管这件事没有在县城里留下半点痕迹,而肃宁却真的没有一个人染上疫病,这在当年便传为奇谈。

    再说于翔,听了他爹的转达之后,乜呆呆愣了半晌,半晌过后又恢复了往日的风采,这一次他提出的计划既不是用兵,也不是治水,而是要规规矩矩去京城念书准备参加乡试。但是于老爷认为,这可能是最坏的主意。

    “也不看看时辰。”这是于老爷说的最露骨的一句话,那时正是天启七年,朝廷乌烟瘴气,海内猪狗横行,各州郡守不仅不修德政,还天天喊着要给太监建生祠,为此不知侵占了多少百姓的良田。比这更叫人无法忍受的,是陆万龄居然提倡以魏忠贤配祭孔子,这种时候,还读的什么书?考的什么试?

    不过于翔可不管那套,他觉得身逢乱世才更应该上进,管他天下洪水滔滔,我自做我的正人君子。于老爷拗不过他,也只好放他去了,反正他对自己的儿子有信心,肯定考不上。

    陪少爷同行的是对京城最熟悉的来福,咱们长话短说,这一日主仆二人来到一家上等客栈,安顿已毕来到大堂用饭,却碰巧遇见同县的另一位公子哥儿马大山,这家伙不是个好东西,欺男霸女无恶不作,有时候还拿于翔找个乐子,管他叫天才的就是此人。马大山这次进京不是来参加乡试,而是打算用更直接的方式进入官场,为此他带了一车金银珠宝,据说有一位大人物这几天就要接见他,因此小马容光焕发,坐立不安。

    于翔跟他没什么交情,点点头便坐到远处一张桌前,原以为这只是个无伤大雅的巧遇,没想到却埋下了塌天大祸。那天于翔没什么食欲,所以叫了几个最耗火力的炖菜,等菜上桌的这段时间里,马大山那桌上不知几时又多出一位老者,俩人越说声音越大,最后简直要当场动起手来。

    【七】

    这位老者出现在面前的时候,马大山也吓了一跳,因为认识,而且还很熟。此人可是一位不得了的大人物,在南京和北京不敢说呼风唤雨,至少也是无人不识。据说当年马大山他爹穷困潦倒之时曾得此人接济,后来做生意的本钱也是人家给的,所以算是马家一位大恩人。可是这位恩人不走运,一不留神得罪了阉党,家也被抄了,房子也被没收了,如今落得个身无分文流落街头。刚巧打听到老马的儿子来到京城,便急匆匆跑来求助,没别的,但求纹银三百两,好回家乡种田养老。

    这老者大概也是许久没见着亲人,一坐下来说起自己的遭遇就停不住嘴,说得口沫横飞,马大山没等听完就嘬起牙花子,“我说袁爷爷,您先等会再说。我们家的情况您也知道,不富裕,这次来京城确实是为了捐个职位,可是捐官的钱还没凑齐呢,哪有余力帮您呢。”

    马大山一说这话,老头急了,谈话就变成了吵架,越说声音越大,最后老头干脆失声痛哭。这一幕于翔看了个满眼,心情颇为不忿,还没想好怎么过去挖苦一下,来福忽然说话了。

    “少爷想帮忙吗?”

    “不想,就想揍马大山一顿。”

    来福偷偷一笑:“都是一回事,交给小的去办吧。”说完径直走到马大山桌前,恭恭敬敬行了个礼,然后说道:“马公子一向可好?我家少爷向您致意了。”马大山不知对方来意,只好跟着点头称谢,来福接着说:“刚才您二位谈的事情我们那桌也听明白了,我看马公子是确实有难处。”

    “谁说不是呢。”马大山应和道。

    “你看这样行不行,我家少爷愿意拿出纹银五百两给这位老先生救急,但是我们毕竟非亲非故,所以这钱算是马公子跟我家少爷借的,立字为据,一年后偿还,不收利息,恐怕到时候马公子已经高官得坐骏马得骑了,想必区区五百两不成问题吧?”

    听完这话,马大山的牙花子又嘬起来了,可是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再要推三阻四也确实不近人情,只好跺跺脚忍着肉疼答应下来,这边众人围观立定字据,那边来福便从客房里捧出一大包银子,双方过了目,再如数送到老者手中,千恩万谢自不必说,送老者远去之后,于翔便和来福回房休息了。马大山平白无故欠下一笔钱心情自是不爽,回屋后左右睡不踏实,便打算出去找点乐子。他掏出钥匙打开钱匣,发现自己丢了五百两银子。

    同样不明就里的还有于翔,回去后反复追问究竟,来福倒也不隐瞒,轻描淡写的说道:“钱我是从姓马的那拿的,还包管他找不到任何证据。”

    “如何拿得?”于翔惊的眼珠子直往外拱。

    “雕虫小技,不值一提。”

    这下于翔就更惊了,“你有这样好本事,怎么会在我家当个下人?”

    “怎么不能?”来福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江湖之远,深不可测,非是我这种小虾米能混出名堂的,还不如老老实实当差。另外,老爷跟夫人都是难得的好人,我也舍不得离开。”来福顿了顿,“你还记得几年前管家丢银子的事吧?要不是夫人替我求情我那天就死了。老实说吧,我当时没病,而是受了重伤,为这事我一直觉得对不起夫人,因为那钱确实是我偷的。”

    【八】

    于翔一到京城就把念书的事忘得一干二净,反正什么时候考试他也不知道,索性先玩儿痛快再说,同时被他遗忘的还有马大山和那张借据,但是人家可没忘了他。

    马大山是个浑球,但并不傻,他前思后想都认定是于翔设计捉弄了他,还不是捉弄那么简单,这里面尚有真金白银一千两的亏空,简直就是强盗。马大山眉头一皱,想想自己将要拜见的大人物,又想想于翔他们家,由于翔他们家又想到他家的夫人,忽然就记起一个在肃宁盛传已久的流言,那个流言如果是真的,那这次于家的麻烦可就大了。马大山情不自禁咧嘴大笑起来,论害人,我是你祖宗。

    三天后,一匹快马飞奔至于府大门,马上端坐的正是许显纯手下一名厂卫,于老爷哆哆嗦嗦站在马前,毕恭毕敬接过书信,打开一看更是魂飞魄散。原来儿子于翔不知因何故居然被魏忠贤扣押在府中,书中明白写道,叫于氏当家的立即入府请安。

    厂卫离去多时,于老爷还站在门口,三魂七魄大概只剩下一半,玉枝喝退了左右独自上前轻声对老爷说道:“我对不起于家。”

    于老爷摇摇头,还没开口已泪流满面:“不必如此,我既然敢做就不会后悔。”

    “我和您一同进京。”

    “不可,书中只是叫我去一趟,没说什么事情,万一只是个虚招,你岂不是自投罗网?还是我自己去最好,只是要你帮我想想,这魏忠贤有没有什么爱好,或是可以周旋之处?”玉枝苦思多时,还是一筹莫展,直到与老爷临别的时候忽然想到一点,“对了,他不识字。”

    于老爷登门正是傍晚时分,魏府早有准备,出乎意料的是,等待他的并非枷锁监牢,而是直接被带入正堂,灯火辉煌之下,只见魏忠贤正坐在一桌酒席主位,于翔则一脸不屑的坐在末座,魏忠贤一见于老爷居然张开嘴笑了,那模样比绷着脸还可怕。

    你道是怎么回事?原来这魏忠贤与于家早有渊源,想当初他进宫之前正是肃宁县一个地痞无赖,而于氏则是当地名门望族,魏忠贤极为羡慕,有一次他喝醉了酒曾对人说,有朝一日定要娶一个于家的女人过门,那才不白活。后来他净身入宫,逐渐权倾朝野,却始终也没忘记这件事。就在数日前,肃宁一个来买官的孩子说于家公子正在京城,魏忠贤便心头一动,虽然不必真的给自己再娶什么女人,但是给魏氏子侄娶一个于氏女子,也算了却一桩夙愿。于是当即把于翔请进府来,又修书去请他爹,这叫先礼后兵软硬兼施,以魏忠贤今时今日的身份,不怕他不从。当魏忠贤把这番意思说出之后,于老爷长舒一口气,而后又紧张起来,把于家女子嫁给魏氏子侄,那还不被天下人给骂死?可要是不应,今天爷俩可能就都回不去了。然而眼下还有一件事比这更为凶险,那就是于翔的脑子,看样子这小子大概正在想词儿,不定什么时候想好了一张嘴,别说痛骂魏忠贤,就是言语中稍微有些冲撞之处,于家也就满门皆灭了。这可如何是好?于老爷愁的眼睛都没地方放,既不敢提醒儿子别说话,也不敢直视魏忠贤,只好往四周看去,这一看还真被他发现了一条生机。

    【九】

    “九千岁真是好学之人呐。”于老爷不敢捋胡子,只好把手捂在肚子上,“想不到您日理万机,还有时间读书,可否…..。”说着于老爷略微欠了欠身,“借小人一观?”

    “请便。”魏忠贤还是那副笑眯眯的模样。

    魏忠贤的家里怎么会有书?说来也巧,正是那陆万龄提议把魏忠贤配祭孔子,讨了他的欢心,过后一想,既然孔庙咱都进了,家里没几本孔子的书那可说不过去,于是命人抱回各种版式的《春秋》、《论语》、《诗经》随处摆放,就好像经常翻看一般。此刻,于老爷刚好翻开一页,手指着某处对于翔说道:“你也要向九千岁学习,多读圣人的书。”于翔心领神会,往爹手指处看去,可是没想到就在此时,魏忠贤也凑了过来,看看于老爷的手,又看看他的脸,然后慢悠悠的把书接到自己手中。

    “于公谬赞了,我书还是读的不够多啊。”魏忠贤眼睛盯着那页纸,嘴里继续说道:“世人多谓我不识字,东林奸党也常以此讥笑,那可真是冤枉了我魏某人,虽然我读书不多,好歹也在内书院学过几年,圣人的教诲那是一天也不敢忘的。再说了,真要不识字,又怎么能在司礼监秉笔,替万岁分忧解难呢?您说是吧?”

    “是,是。”于老爷早已汗如雨下。

    魏忠贤看了他一眼,目光又回到那页书上,“于公您指着‘孔子曰诺’给我看,那就是说咱们的亲事算是敲定了?”

    “定了,当然定了,能跟千岁结亲,是我于氏一门的荣光,这不圣人都说应该答应嘛。”

    魏忠贤开怀大笑,于氏父子如坐针毡,这顿饭只吃了半个时辰,于老爷便以路途遥远为由请归,说是回去立刻筹备亲事。魏忠贤也不强留,说了句好,又命人取来一幅画像叫于氏父子带回去。

    “叫新娘子看看,到时候可别不认得我。”画中人正是魏忠贤,只见他身穿绯红,高大消瘦,面色白里透红,颧骨微突,两颊略陷,目光迷离,眉眼之上如赭石般淡淡的红润,又像浮肿一般,身边桌上摆着九颗明晃晃的金印。这幅画别说挂在屋里,就算拿在手上都像一把挫骨的钢刀。

    那一夜,于氏父子马不停蹄奔回肃宁,一到家就将大门紧闭,不再与任何外人接触。玉枝来问事情经过,于翔一五一十讲了一遍,然后还找出书来翻到那一页指给玉枝看,“这种事爹都答应了,以后我还怎么做人?”

    玉枝没接话,倒是接过了书,仔仔细细把那页看了一遍,然后才说:“傻小子,你爹指给你的不光是孔子曰诺那一句吧?”

    “啊?还有哪句?”

    “你瞧。”玉枝伸手指着那页的另外一句。

    “啥意思?”

    “归洁其身而已矣,就是叫你先答应下来,然后回家洁身自好。”

    从那天开始,于家上下就跟守孝一样禁止一切娱乐活动,没有必要之事也不许出入,平日里大门紧锁,对外宣称身染重病,打算就这么耗下去。说来也怪,不知道魏忠贤是健忘还是太忙,这桩婚事居然也就没人再来提起。

    【尾声】

    天启七年秋八月,明熹宗驾崩,崇祯帝登基,十一月,魏忠贤因十条大罪被发往凤阳,不久皇上又命锦衣卫将魏忠贤押回北京受审,魏忠贤自知难逃一死,于逆旅中上吊自尽,而后尸体被锦衣卫肢解,悬头河间府,而魏氏余党直到两年后才被逐尽。

    崇祯二年四月,肃宁于家的大门终于打开,一家老小穿戴整齐打算到郊外踏春。于翔骑着高头大马跑前跑后,忽然不知想起了什么,凑到于老爷和玉枝的轿子中间,神秘兮兮的说道:“爹,你一直都觉得我傻,其实我什么都明白。”说着冷笑一声,斜眼看着玉枝,“她不是个女人,她其实是个狐狸精。”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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