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眼怪谈2017-03-25 20:34
不管如何看待,总之三位股东的意见保持一致,
谈判求和的卑躬屈膝是那么自然那么深入到骨子里。
打赢打输都是死。既然打不起也输不起,我们三个商量个意见,求和。
格律诗公司拿出最高规格,董事长和总经理亲自去深圳登门道歉,
附带10万元道歉礼金。
当然,这一次求和不一定真能走得通,走不通了再做打算也不迟。
只是……丁哥一直没少给公司帮忙,这次就别打扰丁哥了。
叶晓明的认知在此刻决定了他所处立场的片面理解,
也就有了这次预料中的谈判,也就是丁元英说过的精神绝症病因。
求和可以,但道歉我不同意。
做生意就是竞争,再说了咱们的成本是真实的,
事实上音箱赚钱了,只不过是赚多赚少的问题,道歉没有道理。
欧阳雪的认知总算是能比三位股东高看一层次,
她知道信任丁元英,她理解不了公司今天这步田地
到底有没有在丁元英预料之中,但是她知道什么叫做信任。
如果一定要道歉,只能按照商业摩擦的不愉快道歉,
性质是私下调解、协商,
不能按照违法道歉,是不是违法得由法院说了算。
如果乐圣不是想置格律诗于死地为目的,
这个结果他们应该可以接受。
如果是乐圣公司非要把格律诗置于死地,
道歉和礼金不但不解决问题,
反而就等于格律诗自己承认了不正当竞争,
那时候会死得更快。
欧阳雪的见地还是那么透彻,但也只能是见地。
林先生,你们的观点是出于肯定能打赢这场官司,我认为不一定。
想想看,如果你们败诉了呢?那么现在的谈判对你们反而会有价值。
欧阳雪的这段提问是站在格律诗立场下合理提出来的。
“败诉?”林雨峰自语了一句,从容地站起来,从容地走到窗前指了指窗户,
以绅士的语调和做派说了一句不太绅士的话:
“如果公理都不在了,我就从这儿跳下去。”
这段话,属于未删节片段。
也就是林雨峰开车冲向悬崖的究根之语。
谈判的可预见性在决定谈判只是或许就已经注定,
注定了自取其辱,表面上来看辱的是格律诗公司,
谁也想不到事实上辱的是他林雨峰自己。
某种程度上,企业家的绝对,肯定,断定。
都是个人体现,林雨峰有些过于刚烈而已。
狼眼怪谈,本期结束。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