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当飞机缓缓升高,靠在窗边看一片片灯光最终变成星星点点直至全部消失在夜色中,才发觉对这座城市的太多留恋和不舍都还来不及说出口,就已经到了告别的时候。
于我而言,这是一座有温度的城市,在这里有最美好的遇见和最可爱的人。
离开青旅的时候是下午四点多,他把我送至公交车站,嘴上却说着:我只不过是下来买东西,顺便送送你而已。
我们相遇在太阳岛道口天桥零下二十度低温下,一前一后走上天桥,一个在前面走,一个默默跟在后面。之后发现要去的地方一样,就顺理成章的拼车前往。
在车上,又被司机劝得改变了行程。记得司机说:你俩可以一起嘛,遇到了就是缘分。他笑笑,偷偷看了我一眼。我也不好意思的笑笑,捋一捋头发试图遮挡他的目光。
他吸烟。一直反感吸烟的男生,但是不知道从哪里来的笃定他一定不会是坏人。
在冰雪大世界,他把大叫着的我从冰滑梯最高处推下,一边又对我说不要害怕。心中的戒备还没完全放下,他却大大咧咧的给我看他身份证上的蒙文。
熟起来之后才发现,他是那种我从来没见过的男孩子。身边的男生大都出生成长于城市,读很多很多书,努力接受最好的教育考入最好的学校拿到最高的分数。当然我也一样。
他呢,在呼伦贝尔长起来的,从小无拘无束。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纯野生的。之后又服过两年兵役,现在又重新开始读大学。
我看他的生活像是传奇,他也觉得我的生活于他而言很不一样。我们小心翼翼的交谈,通过对方的话语去还原一个自己从未接触过的图景。
想起有人说旅行的原因在于,总有一些穿高跟鞋走不了的路,有一些喷着香水闻不到的空气,有一些在写字楼里永远遇不见的人。我想,他就是那种如果我蜷缩在家乡就永远不会碰上的人。
我把他带到我住的青旅。我们开始一起出去吃饭,有时也会和青旅里的其他姑娘去啃大棒骨。
一个人出来玩什么都好,只有吃饭和拍照是个问题。遇上了一个伴,真的挺好。他一口东北话也丝毫不会让人觉得他是游客,自然省去了不少坑外地人的烦恼。
有时候觉得,旅行的伴最难找。最好是步调一致的人,为同一美景感叹,为同一个梗笑,为赶车撒丫子狂奔,为日出日落早起晚归,为了多玩会忍饥挨饿,又能为了好吃的寻寻觅觅。所以,要么两个人相互磨合,要么一个忍让。
可能他就是那种随性的性格,或者真的愿意依着我。他对我的什么计划都说没有意见,对我的任何提议都赞同。与其说我们一起玩了三天,倒不如说他陪了我三天。对读书不感兴趣,却被我拉着逛了两个书店。为了找前一天买过东西却记不清具体位置的商店,又陪着我把中央大街走了个来回。
有些瞬间只有你我记得,那些心情只有我们知道,能有这样一个朋友一起去欣赏世界,真的很好。
出行都是以公共交通方式为主,所以总是有很多时候在不停地走。我和他并排走过了许多路,从松花江南到江北。刚开始热热闹闹的谈话,到最后一天两人走着时知道要分离而沉默不语。
临走前,我们在青旅各色的酒瓶和花花绿绿的明信片墙前合了影。青旅的老板娘帮我们拍的,笑着夸我俩上像。
在车站他对我说:你来呼伦贝尔,我陪你玩。我只能笑着点头说好。其实说真的,不知道下一次还会不会碰到。
这座北国冰城没有像丽江凤凰这样的脂粉气,毕竟大家都是裹得严严实实来看雪的,没有谁刻意去搔首弄姿。在这里,经常能看到在街头呼着哈气吃着冰棍,或是费力咬下冻的结结实实的冰糖葫芦的姑娘。
就是在这样的城市,遇到了他。
人与人之间联系千丝万缕,有多大的几率恰好错过,就会有多大概率偶然碰到。旅行中的相遇就是这样,相伴三天就够。没有太多的套路和伎俩,真诚相待就很好。自然而然的挥手告别,然后继续各自的生活。
很幸运,能碰到这么不一样的他,陪伴彼此一起走一段路,谈谈在自己在过去时光中的经历,好像又重新以不同的姿态成长了一遍。
我会记得在张包铺他吃了5个大包子,记得他习惯戴的那顶雷锋帽,记得在极地馆他告诉我狼和狐狸区别时认真的表情,还有他笑起来时的虎牙在右边嘴角。
我写下这篇文章,就是希望哪怕过了很久很久,这一切我依旧不会忘。
以后也许会去到很多繁华或苍凉,辽远或偏僻的地方,也许会遇到更多不可思议的人,或者真的去到呼伦贝尔。但这场旅行,无论何时想起都会给我温暖与力量。
因为我知道,在北国有个男孩也在努力生活,等待成为更优秀的人的那一天再与我重逢。
本文首发于公众号:写字的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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