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对女人的生存能力感到骄傲和佩服。她们总能在极致环境中找到极致的生存空间。
我想到多年前认识的一个女人。
说是认识,其实只是见过十几次,连名字都不知道。
她是个轻度弱智患者,父母双亡,哥嫂将她卖给了临近一个村子里的光棍后,去广东打工后,一去不返。(人性啊,手足情抵不过妻子的枕边情)。
那人娶她的唯一原因是生儿育女,所以不停地跟她同房,想快点生个儿女;偏偏这个弱智的女人,对同房很反感,她不肯,奋力反抗。一个女人能有多大力气?她的一边耳朵被她丈夫揪了下来。她丈夫后来每次都是属于强奸她的性质,一年后她还是没有怀孕,被夫家赶了出来。
父母不在了,兄嫂避走广东,她无依无靠,就躲在我们那附近一个村子的祠堂里面,叫虎龟祠。乡间的习俗,祠堂的供品是初一十五外,谁家想供就放点东西在祖宗牌位前就是。她靠偷吃祠堂的供品,生活了一个多月。
我遇到她的时候,我那会闲着没事拍湘南乡村的古屋和祠堂。我经过虎龟祠时,看到屋后的几片香纸(就是那种黄色的,烧给死人用的纸钱,一捆一捆的),上面有女人的月经痕迹,便留意了起来。
我跟她说了几句话,她含含糊糊地说不清。我见她耳朵少了半边,问她怎么回事。她没说。
她叫我买东西给她吃。我第二天买了东西去找她。那天农历十五,早上有村民在上供,看到她了,赶她走;她不肯,便打了起来。
后来她便被赶出了虎龟祠,在路上捡垃圾和翻垃圾箱过日子。。。
今天突然想起她来,感叹女人生存之难。我,可能连她都不如,起码她不在意世人的眼光。而我,哪怕是去拿个快递,也要打扮光鲜亮丽----我以前不用腮红,因为以前气色好;如果不涂点东西,就觉得脸色暗淡无光。
我的腮红用完了,如今是拿支用完了的口红来当腮红用。。。六年前遇见的那个女人,虽然智力不太高,可也会就地取材用香纸当卫生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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