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片为1957年上映的黑白电影,虽已年代久远但是这部影片凭借其讲究的画面、演员传神的表演与剧本传达的人道主义精神斩获奥斯卡金像奖、金球奖、金熊奖等各大电影节奖项,作为一部经典黑白电影是实至名归的。这部电影被各国翻拍不同版本,但最为具有冲击力的还是吕美特导演的这部1957年的佳作。这部电影的精彩之处在于通过单一甚至有点乏味的场景来传达出编剧意图传达的美国司法体系中的民主精神。在简析这部影片之前首先应当了解美国的法律体系,在当今各国的法律体系中,继续存在着陪审团制度的国家只有美国与英国,陪审团制度在美国更加受到重视。每一个成年的美国公民都有义务履行陪审员义务一职。这里指的是年满21岁,没有听力障碍,没有前科的美国公民。
这部电影讲述的是一个少年涉嫌杀害其父亲,证人与证物都如铁证一般摆列在陪审员面前,如果陪审员通过一致裁决认为少年有罪,那么少年会被判处死刑。值得一提的是在美国宪法中刑事案件如需定罪,需要陪审员有全体一致的裁决,如果为能达成一致,会重组陪审团再进行裁决。这部影片中的十二怒汉指的是十二位陪审员,他们都来自不同的工作领域,有着不同的社会背景与人生经历,其中有人有着美国根生蒂固的社会阶层的思想,也有人带着个人情感因素来看待这个涉嫌杀害父亲的少年,当然也不乏有人秉承公平与正义来看待这个似乎已成定局的刑事案件。但是令人不解的是这十二位陪审员都为男性,在貌似看来更尊重男女平等的西方世界里,是否在这里存在着一些性别歧视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电影的开头一幕便是法院门廊前的长台阶,在法院走廊中有律师因为胜诉而显得格外欢乐,而在法庭上的法官似乎已经司空见惯的解说的这件案件,法官将此案件定为一宗一级谋杀案,他对陪审团说道:“现在你们必须坐下来,好好地厘清这宗案件的真伪”。我认为这部电影更多的精彩之处便是在于台词,可以直观的让观众感受到每一个细节的重要性。法官下一句便是如此“在本案中已经有一人身亡,另一个人的生死掌握在你们手上。如果你们能提出合理的怀疑,无法确认被告是否有罪,基于这个合理的怀疑,你们必须做出无罪的判决”。在这里表达出法官并不是一个可以定夺一个案件的重要人物,更是将更多的权利赋予陪审团手中,而这些陪审团又是来自于茫茫公民当中,并且不能忽略每一个认为嫌疑人无罪的合理怀疑。陪审团在退出法庭时几乎每一个人都会回头看看这个杀死自己父亲的嫌疑人,这位少年穿着白衬衫,睁着硕大闪着光亮的大眼睛望着陪审团离去,似乎流过一丝的黯淡显得毫无希望,但无法看出这个少年会有杀死自己父亲的举动。
西装革履的陪审员们进入一间小屋,这个画面的拍摄角度是在长桌中的上方,除了人物特写外,这部电影的拍摄角度都是如此。天气闷热使这些陪审员们进入这个小屋后就显得很燥热,不约而同的打开风扇和开窗户,而风扇恰好是坏的。在每位陪审团登记好姓名后,登记员就便锁上门出去,只留下12位陪审员,而锁上的的门显得这间狭长的小屋更加的闷热与拥挤。这时两位陪审员开始交谈,其中声音粗犷的一位3号似乎已认定少年就是杀人犯,并且觉得毋庸置疑。通过这位陪审员的我们就可以预料到他对当时的年轻人带有自身的偏见。大部分人似乎都很着急的想要开始裁决,想要速战速决这场陪审。而7号陪审员穿着虽也是西装革履但是他显得更为潇洒不羁,戴着一顶时尚的小圆帽,并且也想快速的完成陪审,好去看他的足球赛,并且也表达出他的观点,他认为这个孩子无药可救,应该被关进牢房里。这时1号陪审员开始主持这场陪审判决,他说道如果大家一致通过认为少年有罪那么就相当于把少年送上了“电椅”,在发言时应当秉持着一种不偏不倚的公正态度,然而他在这时却也表现出少年是罪犯的肯定的言辞。这时大家开始进行认为少年有罪的举手表决,在举手表决中有人十分坚定的瞬间举手,也有人左右张望,有人看了大家的统一意见后选择作为了大多数,十二位陪审员中只有一位没有举手,那就是8号陪审员。在这部影片中8号陪审员也是始终坚持自我看法的一号主角。
在这场举手表决中似乎可映射到我们当今的现实生活中,在一场是非决断面前,许多人做出选择并非是根据自己的内心想法而是随波逐流,不想惹是生非,为了一时的便利就做出选择。而幸运的是又有人在开始就勇敢的表达自我选择,即使是面对群体压力。这10时号陪审员嘲讽的说道:“天呐,总是会出现唱反调的人”。这依旧是出彩的台词,编剧仅仅通过一句话就展现出一个的性格特点,就如10号陪审员,他认为如有不一致的意见那便是哗众取宠之人,而这也展现出10号的居高临下的态度。7号陪审员表达出他想要与大家讨论的想法,其他人很不理解,认为在法庭上就已经明白案件的来龙去脉,再讨论与毫无疑问,有人问8号:“你觉得他是无辜的吗”,“我不知道”7号这样回答。8号虽然无法判断少年无罪,但无法就如此轻易的全票通过送嫌疑少年去坐“电椅”。而7号认为8号在质疑他,在这时显现出7号就些许的敏感,会竭力的保证自我选择的正确性。8号陪审员对少年的成长背景做过深入的了解,少年出生在贫民窟,母亲在他九岁时就已去世,他的父亲因为伪造文书罪入狱,因此这个十八岁的少年曾在孤儿院待过一年半的时间。7号认为少年已经过了悲惨的十八年需要一个机会去重新开始。而10号陪审员依旧犀利的认为少年已经幸运到因为庭审而花了不少钱。并且10号还认为这样的人自出生开始就是一个骗子。在这时10号的这种刻板偏见已经展露无遗,他不仅仅是认为少年是一个不堪的人,他还把少年规划到一个群体当中,并贬低这个群体。然而这些仅仅是依旧自己的经验所得而已。不得不说这位10号陪审员大概已有60岁的年龄,很难想象此人在经历过人生的风雨兼程后依旧可以把自我的无知偏见携带常年已久。而在这场严肃的辩论当中也有人不把眼前裁决视为重点,而是与他人交谈自己的事业。关于这场判决的讨论似乎才刚开始,1号说道我们可以讨论,好让8号陪审员意识到自己哪里有错。在这里不得不感叹语言的魅力与演员的演技,通过一句话再次暴露出一位认为自我正确的自以为是的人,12号这位陪审员在展示完自已事业后也开始迎合,想要通过说服的方法让8号意识到他错了。
这时每一位陪审员开始顺序发言,1号并未发言、2号只是见到认为少年有罪,因为没有人能证明他无罪。3号则拿出自己的笔记本说出案件发生的经过与证人的证词,并说明自己只是就事论事并没有偏见。4号也认为少年有罪,因为少年说自己案发时在看电影,但他想不起来自己看了什么电影以及演员的名字。10号老人又一次积极的打断了发言说明证人的证词正确,但是8号一针见血的问道:“你为什么会相信证人的言辞,而不相信这个少年,他们是一样的”。5号弃权。6号开始阐述案件的发生经过,但不难看出他们口中的合理案件经过依旧有着许多的漏洞。7号认为他们可以继续耗下去,但判决结果还是一样,并且说道少年从儿时起就劣迹斑斑。这时3号又开始说道现在的年轻人很没有礼貌,而且没有教养,并且掏出自己随身携带儿子照片说起他们之间争端的故事,“孩子,总是让父母操碎了心”。
四号这位看似斯文的知识分子说道,案件与少年嫌疑人的成长背景是没有关系的,并认为贫民窟就是犯罪的温床。在这时美国的阶段固化思想又一次体现出来,上层、中层阶级总是获得大部分的有利资源,而这些资源又可以帮助他们更加迅速的成长,而这一点也印证了“知沟理论”信息与教育会不断扩大阶层之间的差距。5号沉默的听着他们对于贫民窟的贬低,说道“我就是来自贫民窟,我小时在塞满垃圾的后院里玩耍,你是否问道我身上的臭味”。在贫民窟长大的他现在作为一名合法的公民坐在陪审员一席当中。这一点可以让观众联想到如果少年无罪那么他是否以后也会有公民的权利与义务。而大数陪审员让他不要太敏感,但是这一点也揭露人们的本性,一个成年人可以随意甚至不假思索的表达想法,不论这些言语是否正确或者伤害他人,但是一经对方反驳他们就会觉得对方小题大做,这就是人自私的本性。六号则依旧站在少年的角度想问题,他认为在这场不能获得利益与名声的案件中律师只会草草了事,而不会真正的探究案件的经过与证人的言辞。
他们决定看证物“凶刀”。在这期间4号陪审员坚持嫌疑少年并没有去看电影,并且擦干净了凶器上的指纹。并强调:“这是一把非常与众不同的刀子,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刀子,卖出它的店主也这么说”
在电影发展到这个30分钟的剧情时,电影的一个高潮便出现了,8号陪审员拿出一把一模一样的刀子插在了桌子上,这引起了众人的喧哗与瞩目。而先前其他陪审员的言论形同虚设般破碎,但就算这样众人还在坚持自己的偏见。剧情发展到这里我认为其中几个言论较为激烈的陪审员并不是真正认同少年有罪,而是不想自己最初的言论被反驳与纠正,不知是否是严重自我认知错误,还是习惯了这种良好的自我。8号陪审员的角色定位在这时已经非常突出了,他是一个正义之士,他提出进行第二轮投票,他选择弃权,并以书面的方式来做秘密投票。在这又可以表现出,他洞解了在场各位陪审员的心理活动,那就是有些人并不认为少年有罪,只是愧于表达自我。这时3号陪审员又以一己之见认为是出自贫民窟的陪审员在捣乱,并不断地用言语侮辱他,而事实并非他所料,是一位年过七十的9号陪审员。这一位9号陪审员如同一位慈祥的老人,他认为8号陪审员并没有说少年无罪,只是无法确定他有罪,并说道“要孤军奋战的对抗荒谬,并不容易”。
这一段剧情中几乎每一个人都在鲜明的表达着自我观点,无论对或错,亦或者无论是否带着偏见,而这种偏见又来源自身常年的经历,到不惑之年坚持着一颗善良且公正的心实数难得。而现实生活的人们又何尝不是这样,就如每一次的热点翻转新闻。就如“重庆公交车坠江案”,起初人们通过大众媒介传达的信息,认为对面的小轿车是事故的原因,几乎所有媒体在报到此次新闻时都带着小轿车“女司机”这个敏感的话题标签,甚至是官方媒体都是如此,这不免让人战栗,官微作为一个社会的信息的传播点在传送信息时都带着如此性别歧视的标签,何况是被官微带领的乌合之众呢,媒介何尝保持客观新闻的公正性。
因此这部电影置于这个年代也是值得令人深思的。在这次案件中有两名证人,一是少年家楼下的跛脚老人,二与少年家面对面隔着一条电车轨道的领家女士。大多数陪审员都在坚持这两名证人的言辞正确。但是两位证人的说法是自相矛盾的,跛脚老人说他听到少年说要杀了他的父亲,而对面的领家女士说在电车经过时,通过电车的窗户看到少年用刺向他父亲的胸口,矛盾点在于电车经过时会有非常大的噪音,跛脚老人不可能听到楼上的吵闹声。这些陪审员不经思考就相信了这两位证人的证词。正如法官所说,这是一宗刑事案件,关乎到少年嫌疑犯的生死问题,而多数陪审员却因时间、情绪、偏见等等因素完全相信他人口中的不知真假的话语。
9号陪审员如同一位智者一般道出自己的感悟,他认为跛脚老人在法庭上衣衫褴褛并努力的想要掩盖他残疾的事实,他这一辈子没有被别人听取过意见,因此需要在这个不寻常的时刻想要得到他人的关注,即使只有这一次也显得异常重要,因此有些声音与画面可能是他的幻想。经过一番争论,又一位陪审员选择加入男孩无罪的阵营,那就是自称出自贫民窟的先生。这时11号陪审员一位钟表匠提出了一个疑问,为什么少年在杀死父亲后又回到了案发现场?事实就是所有言论是经不起推敲的,少年或许真的无罪。这一次钟表匠也改变了自己的观点,认为少年无罪。剧本情节发展到这里,证人的证词每一句都似乎有问题这群陪审员认真到选择看案发现场公寓的配置图。说话基本考怒吼的三号陪审员尴尬的说出了自已也认为自相矛盾的话语,在这时他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的无理强势。
他们开始推测公寓的配置图,来验证跛脚老人的证词是否正确,甚至亲自做了一个小实验,而这些画面的背景都是有罪阵营反对的嘈杂声音,他们还是在一味坚持甚至过分的坚持,然而这种坚持放置于这种案件内似乎令人感到反感,是一种无知又傲慢的坚持。实验过后证明了跛脚老人的证词是错的,这时还剩一位证人的证词需要细心的思索。8号陪审员再次洞悉了3号陪审员的言语与想法,他直率的说出3号从开始就有一副替天行道的模样,他是出自一片私心,想看到少年被判死刑。剧本的第二次高潮出现,3号陪审员终于不再靠吼叫而是想要上升到了肢体冲突来证明自我,幸运的是他控制住了自己的情绪。钟表匠说了一句抱歉,而这时10陪审员问他为什么那么有礼貌。钟表匠回答到:“就跟你没有礼貌的理由一样,我从小就是有礼貌的人”,这似乎是这部电影的第一个笑点,虽然为黑色幽默,但也会让观众感到心头暗爽,终于有人不在因为年龄的原因去尊重这个口不择言且为老不尊的10号陪审员。
钟表匠在这时终于道出了电影的主旨,这部电影的主题就是在表达民主社会的优越性,每个公民都有拥有真正意义下的权利与义务,而不是国家专政机构下形同虚设的司法程序。并且这里还涉及到“疑罪从无”,这部电影正是展示美国司法精神的经典电影。钟表匠说道“这就是民主社会的优点,那就是我们的国家,能这么强大的原因。”或许这可以与我国的法律形成鲜明的对比,在很多场合法律并不是至高无上,而是少数人可以随意操纵的工具,法律教育也并非达到全民普及的地步,甚至在很多方面还未探索出具体适用的法律体系。在许多政府与法律部门的不作为的情况下,将真相暴露于网络之下,成为多数人解决诉求的方式,因为强大的舆论可以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天色逐渐变暗,陪审员们的面庞与脖颈上汗滴挂满了汗珠,衬衫早已被汗水㓎湿,需要一场大雨来驱赶屋内的闷热,电影情节也需要一个新的突破口。这部电影值得夸赞的另一点是虽有一定年代,但并不影响其优质画面,每一个细节都没有因为技术设备的原因而有瑕疵出现。在进行一轮公开投票后,双方阵营比数持平。在这个情节,每一个人的台词设计更加符合人物的性格特点,有人尖酸刻薄,有人坚持己见,有人摇摆不定,有人沉着而宽容。
终于,一场大雨如约而至。六号陪审员说起自己从前比赛时的经历,也是这样的一场大雨,扭转了比赛僵持的局面,使得他们大获全胜。电扇也被意外的发现并没有坏。编剧通过这两段描写,为后文的剧情发展埋下伏笔。这时钟表匠提出了“合理怀疑”,合理怀疑指的是,基于一定的理由和证据,可以凭借逻辑与经验对案件提出怀疑,而一次影响证据的真实性与法官。8号陪审员,在这时又提出了一个问题,当少年被警察在案发现场的厨房审问时,少年有理由想不起不在场证明的细节,因为他的父亲尸体就在眼前,在巨大的压力下会让人停止思考,也有理由在庭审时才回忆起不在场证明的细节。电影呈现了一个细节,即使在燥热的屋内也从不脱西装外套也不流汗当然也认为少年有罪的4号陪审员,在一系列的被人循循追问下流下了一滴汗珠。这部电影为何被称作经典,可能就是因为每一个画面都能令人耐人寻味。“合理怀疑”再次使得他们模拟案发现场,他们讨论且演示行凶的现场,有人凭借自身经验来纠正他人的“自以为”,这时有人因为不耐烦进行这种争论,而“倒戈”了阵营,加入无罪营队,而他的这种行为引来了钟表匠的反感:“谁告诉你你有权这样玩弄别人的生命,如果你要投被告无罪,你必须确信被告的确无罪,而不是因为你觉得厌烦”。不难看出钟表匠是一个认真且尊重他人生命的人。
又一轮投票过后,有罪阵营只剩下三位陪审员在坚持着。10陪审员依旧以鄙视群体的方式发泄情绪,甚至说出了“天生的劣根性,那些人杀人是不必有理由的”。这种带着如此之深的偏见的老人,按着他的行为习惯如果有一定权利与地位,他能带来消极影响是可预见的,这种偏见是可感的,在日常生活人的隐性思维却带着很多甚至连自己都意识不到的偏见。在他的一番话语后很多人选择站起来背对着他,这似乎让他备受打击。8号说出了一句至理名言:“不论去到哪里,偏见总是遮蔽了真相”。根据推理,只剩一位领家女士证人证词似乎无可挑剔,这也成了坚持少年有罪的一个合理原因。在又一轮争辩过后,他们发现这位证人是近视,但是在法庭上为了美观并没有戴眼镜,而近视的人在睡觉时更不可能戴眼镜,因此她说在睡觉时突然醒,后透过电车玻璃看到了少年用刀捅向了他的父亲,这些证词是有待验证的。这时只剩下一位满头大汗的3号陪审员在坚持他的有罪观点,但是不难看出他的虚张声势。在他儿子的照片无意间滑落时,他的心理防线开始溃堤,他发怒搬的撕毁照片但又瞬间心疼到后悔,在情绪崩溃时他的个人气场也消失不见,最终在哭泣中说出“无罪”这一看法,或许这是他跟他孩子的唯一一张合照。剧情在这里告一段落,他们走出法庭,天气也雨过天晴。
尽管这些陪审员不知道被告是否无罪,但他们相信他绝对不是有罪,这种基于事实合理的怀疑,或许就是美国司法制度中最为珍贵的一部分。而偏见也是贯穿案件始终,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偏见的由来已久,类似于犹太人的屠杀,或者奴隶制的发展都是源于偏见,仅仅是因为某一个阶层或者群体拥有权力或者威望,便可利用这种权威来肆意妄为。或许是社会制度的原因,文化偏见也屡见不鲜,如“嫉、妒、奸、奴”这些字的偏旁部首都是女字,这是因为在长久男权社会制度下,女性这个群体没有发声的权利与机会,导致占统治地位的群体对女性形象的污化。而生活中偏见是“东北人很蛮横、河南都是小偷”等,这种源于个人的偏见上升至地域歧视,这些都是典型的社会偏见与群体偏见,多数情况下这种不经意的偏见也让人们短时间内丧失思考的能力,或者排斥思考,可怕的是带有偏见的人总是以为自己是客观的,这让人的思想被麻痹。因此时刻保持一颗清醒的头脑、善于思辩的思维方式是何等重要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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