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人,不迷恋香水,不热衷时装,不喜欢包包。
不跟潮流,不随大众,没有理由,只是听从自己的感觉,那感觉,就是喜欢。
喜欢杯子,几乎每次逛超市,我都有要去陈列杯子的地方转上一圈的欲望,哪怕只是看看,只能摸摸,因此家人对我这样怪异的爱好有点难以忍受,家里有一个专门放杯子的柜子,大大小小、质地各异、品种繁多,放在那,喝水用不了,还占地方,因此看到我看杯子时眼里流露出来的近似于迷恋的神情,便立刻表现出烦躁甚至生气来阻止我这不可遏止的荒谬冲动。
但是,心里依旧渴慕,那细洁白皙的陶瓷,泛着晶莹的光泽,上面精致地刻着兰花,还有细笔题字。手握着大家闺秀般的它,仿佛看到绿茶在它里面变成诱人的琼浆;那棱角分明散发着碎光的水晶杯,比钻石还亮丽,比小家碧玉更时尚,远远看着它,我的眼睛似乎已被菊花茶的热气所氤氲,那一朵朵小精灵似的菊花盛开在水晶的心窝里,瞧着、闻着,满世界的清新。还有那成熟稳健、淡定自若的紫砂壶,俨然一位历经沧桑、学习渊博的长者,捧着它,只能看到浅浅一湾澄澈,那带着温度的潭底,怎么也看不出它的深浅。
喜欢笔,从小就喜欢。记得幼儿园时,全班就我一个人有12种颜色的蜡笔,所有的小朋友都围着我把我当崇拜的对象。还清晰地记得一年级时那支棕红色的自动铅笔,三年级时表姐送给我的一支透明笔管的毛笔,初一时老师奖给的几支一模一样的长尾圆珠笔。
工作后,每学期都会买很多漂亮的笔作为学生的奖品,而我也总会珍藏几支。最近笔记记得多,没几天用完了两支水笔,于是想起钢笔的好来,心血来潮地立马去买回两瓶墨水,于是批作业、做笔记都用了钢笔,黑得发亮的笔杆折射着崭新的光泽,笔杆上还镶嵌着几颗碎钻,尤显雍容华贵,心爱的钢笔一直随身带着,搁哪都舍不得,好笔在手,似乎字也比平时好看多了。
喜欢书,与生俱来的喜欢。喜欢书柜里整整齐齐的端庄,喜欢抚摸封面感受光洁质感,喜欢深闻打开扉页那扑面而来的墨香,喜欢那一行一行间距适中的宋体,更喜欢那些方块字组合而成的一个个扣人心弦的故事。
喜欢读书。有时,手持书卷,闲坐于午后院子的老旧藤椅,旁边石桌上,白瓷杯透出淡淡茶香。金色的夕阳抚摸着院子里的一丛丛兰花,一只慵懒的猫在脚边打着盹。
有时,屋外大雪纷飞。裹条毛毯,静静窝在沙发里,茶几上煮一壶金骏眉,热气腾腾中满是淳淳的幽香。捧一本散文,感受“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的诗意,倾听“淡中交耐久,静里寿延长”的围炉夜话。
就是,喜欢这样的感觉。静静的,与自己对话,与世界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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