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国学与传统文化想法
《长安十二时辰》的“张小敬”犯的是不义罪吗?

《长安十二时辰》的“张小敬”犯的是不义罪吗?

作者: 墨然一生 | 来源:发表于2019-07-10 19:13 被阅读0次

    近日《长安十二时辰》一经播出,便好评如潮,咱也得跟上潮流不是,也搜来资源准备追剧。果然,一开始看,就感觉与平时所看的古装剧不太一样,无论是从建筑风格、语言、服饰等方面的还原程度上看,还是从情节、配乐上来看,都称得上是一部良心剧。

    电视剧一开始,戴着手铐脚镣的前长安不良帅张小敬被带出来,蓬头垢面,衣衫褴褛,还没等女婢说完话,便坐在地上说:“你们认错人了,我是张小敬,我所犯之罪乃十恶之九,是不义罪。刑部和大理寺已定了斩刑,永无赦。”

    看到这里就得说道说道了,什么是不义罪呢?不义罪是一个罪名吗?

    在秦汉时期就有“大逆无道”“大不敬”“内乱”“不道”等罪名,国家对此类犯罪往往会加重处罚力度。

    至北齐时,《北齐律》将十大类严重危害统治及伦理的犯罪归纳为“重罪十条”,即反逆、大逆、叛、降、恶逆、不道、不敬、不孝、不义、内乱。并且规定犯此十种,不在“八议论赎”之列。

    由此可见不义罪并不是一个罪名,而是好几种犯罪的总称,这一时期的“不义”指的是:部下或者是百姓杀死郡县官吏;丈夫死了但妻子匿而不举哀的行为。

    隋朝的《开皇律》在重罪十条的基础上略加修改,并最终确定为“十恶”。《开皇律》还规定:“犯十恶及故杀人,狱成者,虽会赦,犹除名。”

    唐朝延续了隋朝将“十恶”置于律首,作为重点打击对象的做法,这一制度自此以后一直延续到清末变法。《唐律疏议》载:“九曰不义:谓杀本属府主、刺史、县令、见受业师,吏、卒杀本部五品以上官长;及闻夫丧匿不举哀,若作乐,释服从吉及改嫁。”意思是指杀害府主、刺史、县令和自己的老师,;士卒杀害五品以上的官员;丈夫死了匿不举丧,作乐改嫁的行为构成“不义”。

    那么剧中张小敬被判为“不义”的根据是什么呢?我们来看张小敬的行为,他杀了万年县县尉谭同寿。唐朝时期,万年县归京兆府管辖,京县尉最多也就从八品下,远够不上“不义”所规定的五品以上官长,其行为也不是“不义”里面的其他情况,因此,张小敬所犯的,并不是“不义”。

    当然了,这一点不足并不影响它成为一部好剧,还是值得大家刷一波的。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长安十二时辰》的“张小敬”犯的是不义罪吗?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kcskkc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