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课上,有个男孩,在备战学校举行的足球比赛中,不小心摔倒在地上,脸擦破了,流了血。
体育老师看了看,说洗洗就没事了。洗完之后,还是有血不断渗出来,体育老师就让另外一个学生陪着,去附近的卫生院处理一下。
在卫生院,医生给孩子处理后,看着伤口大,就用纱布包扎了一下,并要收十八块钱的费用。孩子没有带钱,就暂时问了班主任的姓名,记了帐,让孩子下来再还钱。
我就是这个班主任。
我觉得很恼火,明明在体育课上出的问题,凭啥把账记在我头上?让孩子负担这笔费用,合适吗?
体育老师,还是学校的德育主任,我找他说明这件事。他说学生自己受的伤,学校出不着这费用,如果学生出点问题学校都负责,学校可没有那么多钱,不行,你找校长反映反映,看校长怎么说。
我泄了气,心想还是算了吧。我人微言轻,不是说话有分量的人,只能再去碰个钉子。根据以往发生的类似情况,还真没有听说学校出过钱。前些日子,同年级另外一个班的学生,跑操的时候,不小心摔倒了,磕掉了半拉门牙,血淋淋的,也就是给家长打了电话,领着学生去医院看了看,学校也没有管,不过是要求其他学生跑操的时候注意脚下,别滑倒了。
不过,说真的,我心里觉得对不起自己的学生。家长把孩子交到了学校,我们有责任保护好每个孩子的安全,出了问题,啥都不管,这合适吗?
包扎伤口的费用,记在我头上,我也不会负担这费用,爱咋的咋的,反正我不出这种冤枉钱。看样子,也只能委屈学生,委屈学生家长,让他们自己负担了。
唉!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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