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到他是在部门干事的第一次见面会。算是一见钟情吧,他完全符合我对于另一半的所有要求。他个子挺好的,当时目测一米九;他阳光,笑起来有两个好看的酒窝;他眼睫毛很长,他唱歌很好听,他的一举一动都透露着温雅。总之,我就这样被他迷住了,就这样,现在的我依旧喜欢着他。
大一那一年是充实的,因为有你。我就像是一块牛皮糖,无赖的就那么做他的小尾巴。部门的事情说多不多,说少对我来说也是不少的。那时候我不好意思问他参加了部门的什么活动,所以为了见到他,为了跟他一块工作,几乎所有的工作我都会很积极的报名参加。当然,随我所愿,我们会在寂静的校园清晨在任务的完成地点碰面,会一起完成同一个事情,可能是搬一张桌子,会在完成后一起吃早饭……每一周的例会,甚至成为了我最最期待的,只因为会看到你。你是那么的美好,犹如学校里盛开的海棠花,我喜欢你的笑容,喜欢你的声音,喜欢你所有的所有。现在你成为了好朋友的男朋友,那就让这一份喜欢永远藏在心底吧。祝你幸福,我会在喜欢的同时期待着我的幸福,因为我听说忘记一个人的最好方法是等到下一个令你心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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