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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名词解释(二 )

国际私法名词解释(二 )

作者: 珊珊书 | 来源:发表于2020-11-27 00:57 被阅读0次

    1、系属公式

    在国际法的理论中,往往把一些解决法律冲突的原则公式化,使其成为固定的系属,以解决同类性质法律关系的冲突问题。这种公式化,固定化系属就叫做冲突规范“准据法表述公式”或则“系属公式”。

    2、领事代理

    指一个国家的领事可以根据有关国家的诉讼立法和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在其管辖范围内的驻在国法院依照职权代理派遣国国民或法人参与诉讼,以保护派遣国国民或法人在驻在国合法权益。

    3、禁诉令

    是指本国法院为使外国法院进行司法诉讼终止而发布的命令,此类命令指示受到本国法院属人管辖一方当事人不能参加预期或未决的外国诉讼。

    4、外国法人承认

    对外国法人以法律人格者在内国从事民商事活动的认可,他是外国法人进入内国从事民商事活动的前提。

    5、诉讼费用担保

    是指外国人或在内国未设住所的人在内国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应被告的请求或根据内国法律的规定,由内国法院责令原告所提供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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