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前篇)
我在高中毕业后,买了并看得最多的,是三本书。
第一本是《秉政十要十不要》。这本书是在深圳市福田区的一个社区阅览室拿的。书的内容是说,为政者要注意为官从政的十个正反方面,比如第一个方面就是:“要坚定信心,不要灰心丧气。”后面的九个方面,结构也大致如是。这本书写得很有抱负,从它的引言中就可以看出。因为该引言说,该书是“经略天下的方法论,政治权谋的集大成,为官从政的知心话,警世醒世的座右铭”。
也许是我当时的心境和阅读视野刚好契合该书吧,我在那个阅览室一看之下,便将之奉为至宝。开始时,我是办了一个借阅证借阅,但后来却觉得喜欢的就要拥有。怎么办呢?我于是想到一个违规的方法:将书借出不还,然后按原书数倍的价格赔偿!我的确是这样做了,也在此后的几年中不时地翻阅该书,或者向同学、同事等赞赏推荐。现在想想,我当时为什么不去其他书店看看呢?为什么不上网买一本呢?为什么不按照书前书后的邮购方式去买呢?当时真是小聪明!笨聪明啊!
上大学后,我就将这本书放在我的书架上,但后来不知怎的就不见了,当时还心慌了好一阵,辛亏还是在网上书店又买到了一本一模一样的。只不过,这时这本书在我看来已是十分平常了。
第二本是《红楼梦》。这本书是在贵州毕节买的。那时,我打了两年工后,又准备回家补习参加高考。在我进入大学以前,对文学还算是很爱好的。所以在城中补习/自习的岁月,我都会去那里的新华书店逛一逛。当时最喜欢的是对《红楼梦》解读的那些书籍,现在还有印象的是,其中的一本,从秦可卿生病期间,张太医开的药方入手,解读出一系列的历史事件和宫廷斗争,我觉得很有趣。正是这些书,使我对《红楼梦》的兴趣愈发浓烈了。
由于醉心于《红楼梦》的文字之美,我便掏钱买了一本。那本书全部是原文字,没有前言,没有后记,没有注释,但我就喜欢那样干净纯粹的。此后,每天做完作业,我都会躺在床上翻几页《红楼梦》,并在书的上下左右空白处写下各种心得体会。这种方法还真的很有用,虽然我可能不会再看自己写下的那些东西了,但我对《红楼梦》的理解与感悟,无疑是逐渐得到了深化。
按理说,这样一本书,我是应该要自行保存好的,但我却偏偏将它送人了。送给谁了呢?送给了我租房的那个客店、饭店老板娘,或者是更大概率送给了另一个在里面打工的姑娘了吧,反正记得不是很清了。如果是送给前者,那么似乎是出于想感谢他们家将房间便宜出租给我的意思;如果是送给后者,那么大概是出于某种对她的情愫吧。
那是一个浙江来的姑娘。据她说,她是跟随她的前男朋友到我们那里的,但到那里后,两人总是合不来,吵得很厉害,后来她实在住不下去了,就自行出走了。但那样一个女孩子,身无分文,又能去哪里呢?最后,她就走着走着去到我住的那个饭店、客店,她跟老板和老板娘说,想在店里帮帮手,只要给她吃住就行了。
老板和老板娘是好心人,后来就收留了她,并将她安排到顶楼房间,住在我的斜对面。那真是一个让人我见犹怜的姑娘啊!在后来的接触中,她给我说了很多她的事,她的过往,以及她今后的彷徨。而在我不知是确属敏感、还是自作多情的心中,觉得她对我有点意思,因为她总是不时地会问我,或和我谈起关于结婚、生小孩等问题,还问到我的家庭情况,说想和我去我家看看。
也许对于那样一个流落异乡的姑娘,老板和老板娘也确实想帮帮她吧,而我刚好是那种老老实实的人,如果两人真有缘分走到一起,那岂不是很好?可惜,我当时的心中唯有复读和高考,儿女情长的终身大事,又怎么会上心呢?恰如进京赶考、贫穷住店的书生,遇见风尘中的美丽女子的故事,虽然想想都觉得很美好,但在我身上,当然是什么都没发生。
十年过去了,那本书,它还好吗?那个人,她也还好吗?
第三本是《中国不高兴》。这本书是在重庆的一个书店买的,当时书的外面还是塑封的,只不过封面上的介绍很快就吸引了我。买回租住的地方后,每天下班吃过饭,我都会在屋子里看一会儿,或者到楼下的街灯旁看一会儿。那时我不知道,这是一本多么出名的书啊!不过后来随着网络的发达以及我上网的便利,相似观点或对立观点已极其容易获得了,上网和看书,效果都差不多。而这本书,也不知是在什么时候,就不知所踪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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