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life朝夕物语电影打开人生
这一定是去年最被低估国片

这一定是去年最被低估国片

作者: Sir电影 | 来源:发表于2019-01-24 19:48 被阅读420次

    Sir错了。

    去年最好的华语电影之一,居然漏了。

    演员没一个叫得上名字,但奖项数不过来。

    700万成本,仅收回229万票房。

    叹息已经晚了,而你更不该错过——

    《阿拉姜色》

    Ala Changso

    有多小众?

    15年同样西藏题材《冈仁波齐》卖出一亿票房,被称作文艺片票房奇迹。

    导演张杨,北京人拍西藏。

    而《阿拉姜色》,是藏族导演拍西藏。

    必须要明确,“藏语电影”“藏区电影”的区别。

    藏语电影,用藏族特色包装一个有西藏特色的故事。

    用旁观甚至外族人的眼光,以猎奇的心态去观察藏地生活,宗教特色被当成符号放大。

    而藏区电影,是用一个藏人的眼睛,去观察,去聆听,去感悟与他族人无异的感情。

    用最大的可能掩盖宗教,用白描般的笔触去记录藏地人心。

    从外向内看,是好奇;从内向外看,是共情。

    《冈仁波齐》是藏语电影。

    《阿拉姜色》是藏区电影。

    藏人导演松太加的剧本,源自一个在藏民眼中再平常不过的故事:

    一个想去拉萨当喇嘛的老人,买了头驴跟着自己,只为了在路上驮行李。

    走走停停的三年时间里,一人一驴终于到了拉萨。

    在拉萨朝拜完之后,老人再也没有办法自己走路回家,也没有钱雇车把驴拉回家。

    他只能把驴寄养在拉萨,而自己回到了老家。

    但这头陪他走了一路的驴子,却成了他一直的心病。直到他去世前,还在想着,怎么把这头驴拉回家。

    这位老人,临终前无儿无女,无业无钱,只能为一只驴子牵肠挂肚。

    说来干脆,也简单朴素。

    所以,松太加为这份“牵肠挂肚”,写了这样的一个剧本:

    一家三口,妈妈俄玛(尼玛颂宋 饰)重病,弥留日子并不多了,所以就起了磕长头去拉萨朝拜的念头。

    丈夫罗尔基(容中尔甲 饰)在妻子走后三个月才发现她病情的真相,故带着儿子诺尔吾(赛却加 饰)追赶妻子的路程,在路上与妻子相遇。

    未免也太简单了?

    但如果加上几个条件,马上变成了一堆复杂的选择题。

    如果,妻子拖着病重的身体去朝圣,是为了前夫的请求。

    陪,还是不陪?

    如果,妻子半路死了,丈夫发现妻子包里还装着前夫骨灰。

    这趟为情敌磕头的拉萨之旅。

    去,还是不去?

    如果,一边磕头,一边还要照顾那个妻子与前夫生的孩子。

    带,还是不带?

    信仰,是藏区最崇高的标签。

    但当信仰,遇上了最普世的人情世故,到底哪个更重?

    导演决定要放到天平上,掂一掂。

    冲着如此的勇气,Sir今天必须认真聊聊。

    1

    对“藏地”说不

    导演松太加来自安多藏区。

    地理范围从阿坝州到甘南州,从天祝自治县到玉树自治州。

    在许多导演,还在为“西藏”二字划重点的时候。

    作为藏人的他,早就对电影里西藏单一化的表现,腻烦了。

    他说,“我没有必要贩卖那些东西,我从小在牧区长大,很多故事本身就足够动人。”

    Sir认为这句话本身,就足够动人。

    与《冈仁波齐》相比,《阿拉姜色》更像是“老百姓讲述自己的故事”。

    就连最有话题的朝拜,都让人觉得实在是太潦草。

    没有激流、没有雪山,只能从额头鸡蛋一般大的茧子、越磨越薄的皮围裙上才看得出来,他们走了多远的路。

    额头上的茧随时间变化,越来越厚

    其中,与俄玛约好一起上路的两个姑娘。

    一个在半个月之后,嫌累跑了;另一个在三个月之后,回亲戚家了。

    连一句道别都没有。

    不庄严,不虔诚,不摆架子。

    但,作为“人”的感觉却出来了。

    谁规定藏人就要一步一步磕头去朝圣?

    磕与不磕,拜的不过是人心。

    因为人心,才是最真实也最易变质的东西。

    松太加不仅抹去了藏人的固化人设,也抹去了藏区片最大的一个特点。

    风景。

    他对自己的摄影只有一个要求——

    “不要把藏区拍得太美。”

    在《阿拉姜色》里的藏区,你看不到什么“一座座山川相连呀啦索”这类的藏区形象。

    就连布达拉宫,也只是远远一瞥,就再也没出现过。

    对比《冈仁波齐》:

    一个仰角,一个俯瞰,意象截然不同。

    《冈仁波齐》剧照

    《阿拉姜色》剧照

    就连其中的道具,也是十分不“西藏”。

    从妈妈身上解下来的商品吊牌,或是颜色鲜艳的塑料玩具。

    松太加在用这些现代商品的边边角角,不断地进行“去藏区化”。

    这里不再是一个只有青藏高原的地方。

    这里,就是一处人世间。

    松太加一直为电影的地域性做减法。

    却也在用另一种方式给故事里的人,做上加法。

    2

    对轻易开口,说不

    从大脑,到嘴的距离有时很近,有时候也很远。

    思考一句话,再开口,可能要绕过许多的弯。

    捕捉这些弯道,往往是通往真实的捷径。

    好导演,一定能捕捉到。

    比如《喜剧之王》里,柳飘飘跟尹天仇在感情升温的瞬间,言语上却不断退避。

    这才让最后两人的告白直击人心。

    《阿拉姜色》里也一样。

    (以下内容有部分剧透)

    俄玛知道自己病重后,立刻回了一次家。

    那是一种诀别式的探亲。

    而面对改嫁、长期没回过家的女儿,母亲反应真实得残酷。

    晾完衣服,听到女儿的声音,第一反应不是回头。

    而是把脸别开了,呆站了一会。

    这种情景,相信那些多年未归,突然回到自己父母面前的孩子更清楚。

    父母震愕之余,不自知地哭了。

    下一场景,妈妈用裙子捂着脸,还是没有望向俄玛,只是用颤抖的声音说:

    老公,我们女儿回来了。

    心碎得悄无声息。

    松太加明白,讲好一个故事,细节中步步克制才能制胜

    这样的例子,不止一处。

    俄玛在磕长头的路途中,身体再也支持不住了,在路边停了下来。

    她看见了生命的尽头。

    在她弥留人间的短短几天里,丈夫有三场哭戏。

    但即使是哭,导演也把情绪捂得密不透风。

    第一次,她在帐篷中输液,自知时日不多,不想挣扎。

    她自己拔掉输液管后,血液凝固在她的手背上。

    罗尔基见状,哭了。

    怎么哭的,不知道。

    镜头定格在妻子带血的手——

    我们只见到他一边心疼地抚摸着妻子的手背,一边掉泪。

    眼泪滴在手背上,冲淡了妻子手上的血。

    这个坚强的男人第一次服软了,就算是用眼泪,也无法冲走妻子的病痛。

    第二次,是罗尔基守着妻子已经慢慢凉去的身体,在温暖的灯光里。

    他凝视着妻子,眼泪从脸上滑落。

    一半的脸,被妻子的头饰挡住。

    没有嚎啕大哭,只有情不自禁。

    最后一次哭,连脸都被糊掉。

    对焦的,是一张与妻子站在假的布达拉宫幕墙前的照片。

    背后工地不停转动的水泥搅拌机,轰隆隆地响着。

    罗尔基的内心,也如同这台机器,沉重地,上下翻滚着。

    到了葬礼,一切就更加平静了。

    儿子诺尔吾是在迷迷糊糊之中,被带着去参加的。

    只用了一个画面,Sir差点没反应过来——

    漫天的秃鹫和低压的天空,一场天葬结束。

    越是逃避悲痛,反而越是不被放过。

    一笔带过的死亡,拼命压抑的悲伤……

    这种不废一言的镜头,反而一击必中。

    3

    对“神”说不

    藏地出生的松太加,电影主题从不在宗教

    而在于

    他打破藏地电影传统,不去说神如何拯救世人。

    而是在于,人的自救,和反思。

    在他的第二部电影《太阳总在左边》里,讲的也是一个磕长头的小伙子。

    但与所有导演拍朝圣过程不同的是,《太阳》里的小伙子,是磕完长头回来。

    他去过了拉萨,已经达成了许多藏人心里向往的“大功德”。

    然后呢?

    真正的挣扎和救赎,却来自归家的路。

    他为什么要走?

    是因为接母亲回家时,母亲的围巾被卷在摩托车里,他间接导致了母亲的死亡。

    回家,才是他的梦魇。

    就算是长途跋涉的朝拜,也不能解决他内心的不安和巨大的伤痛。

    拉萨不是一个终点,是另一个起点。

    这主题与《阿拉姜色》一致,“拉萨”不过是一个使命必达的目的地。

    但最重要的东西,要在路上获得。

    这个故事放大了在罗尔基身上的矛盾,一是,罗尔基跟诺尔吾之间无血缘的“父子”关系。

    电影里罗尔基为了哄诺尔吾开心,在脚边捡了一块小石头当酒杯。

    开始唱起了这首《阿拉姜色》。一边唱,一边佯装敬酒。

    这一段成了整部电影里,最温暖的基调。

    这是一个笨嘴笨舌的父亲,最简单也最直接的哄孩子方式。

    正如所有内向的父亲一般,对孩子的疼爱都止于行动。

    另一点,罗尔基对俄玛前夫的“醋意”

    罗尔基是善良的,拿着妻子跟前夫的照片去庙里祈福。

    僧人就算说这夫妻俩一同往生才是好福气,他也不反驳一句。

    当妻子死后,他找了一间小寺庙,让僧人为妻子念经祈福。

    僧人说,你可以把亡者的照片贴在墙上,这里常做法事为亡魂祈福。

    他拿出妻子和前夫的照片。

    想了想,又拿下来——

    撕下她前夫的一半,贴在墙的另一边。

    甚至在妻子临终,他得知妻子随身带的小包里有前夫遗物时。

    偷偷地挪开了手。

    面对这个让妻子病也不治,就跑来磕长头的男人,罗尔基内心是不愿意面对的,甚至可以说是愤怒的。

    在妻子故去之后,他故意把装有前夫遗物的书包,扔出了帐篷外。

    你说这是小气也好,说他斤斤计较也罢。

    但这种在两难中的退却和选择,才是人性的备注。

    4

    对“快”说不

    电影中出现得最多的一句台词是——

    “这也是一种缘分。”

    在宗教与人性的双重定义下,藏地对生命的感悟向来是从容不迫。

    它是一种因“缘”而起的体验。

    缘分来了,欣然接受;缘分不到,急也没用。

    这种坦然的“慢”,拉开了生命的宽度,淡化人们对时间的触觉。

    这也是《阿拉姜色》给人带来的感觉。

    罗尔基与诺尔吾之间无血缘的父子关系,是电影后半部份的重头戏。

    罗尔基没有孩子,他也没有当过父亲。

    在与诺尔吾一起并行的路上,罗尔基只教了他两件事:

    男人不能跟在别人的身后;

    头发剪下来要放在别人踩不到的地方。

    这些道理,仿佛听起来微不足道,甚至连重点都不知道在哪里。

    但他的确在尽力告诉一个男孩,如何成为一个男人。

    你该有自己的判断,你不该给别人添麻烦。

    有一个动作,证明他慢慢把诺尔吾当做自己的孩子——

    揪耳朵。

    在一家三口迈上朝圣的路上时,罗尔基揪着诺尔吾的耳朵,把他举了起来。

    孩子被突如其来的亲昵,吓跑了。

    但晚上罗尔基看着不高兴的诺尔吾时,对他说:

    我小时候,父亲也这么玩过我。

    这种细节的设定比握着孩子的手,说“我以后就是你爸爸”这种效果好上一百倍。

    这,是他种下的“因”。

    当诺尔吾与父亲罗尔基花了一年多的时间。

    在头发变长,衣服也穿得破破烂烂的时候,他们终于快到拉萨了。

    这个时候,诺尔吾对小毛驴说:

    “看见拉萨了没!”

    注意,他揪着它的耳朵呢。

    “果”,终于结成了。

    离拉萨还有3公里时,他们停了下来。为了进拉萨,他们剪了头发,洗漱干净。

    在罗尔基为儿子倒热水的时候,听着儿子嘴里慢慢哼出的那首敬酒歌《阿拉姜色》。

    他愣了一下,又马上哼上了。

    一前一后,一唱一和。

    都在酒里,也都在歌里。

    点滴累积下的温情,是他与诺尔吾用几百个日日夜夜,几万个长头换来的。

    当罗尔基翻出儿子书包,找到那张被撕开贴在庙前的照片时。

    才发现照片上的两个人又被粘在了一起。

    他选择原谅、明白儿子的行为。

    毕竟敬酒歌还在继续,活着的人才能大口饮酒大块吃肉。

    也只有活下去的人,才能换来因果。

    在不算长的109分钟里,《阿拉姜色》的酒劲,慢慢上头。

    有些人在这里,看到生死,看到了无常。

    但,人生看得最明白的时候。

    却更像是酒劲上来之后的,沉浮、晕眩。

    有着大把被拉长的悲伤,和不经意浮上脸的微笑。

    本文图片来自网络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这一定是去年最被低估国片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kfcujq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