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某个APP上看到这么一条短视屏,有一个人从事了诈骗工作,于是当地的政府就在去往他家的路上标上“诈骗犯之家”,还有在房檐上还标上“此家是诈骗犯”。
我看完了之后,就评论了一句:“祸不及家人,这有点太过分了。”于是乎,从昨晚上到现在,我的评论区就沦陷了,有人说:“如果是你的爸妈辛辛苦苦挣来的钱被他们所骗,你就不会发出这样的圣母言论了。”也有人说:“祸不及家人的前提是惠不及家人。”有人说:“古时候还连坐,这才哪到哪。”有人就直接祝我:“早上让我体验到被骗的滋味。”
其实我也理解被骗的人的愤怒,也憎恨那些诈骗犯的行径。但是我不理解的是这也变成了吃瓜群众的狂欢。
因为我还是觉得还是执法过度。
东野圭吾说过这样的一句话:“罪犯们是不是必须要有这样的思想准备,就是自己犯罪的同时,也抹杀了自己亲属在社会上是我存在。”
我想,家庭的某一个成员犯罪了,无论是什么样的罪行,多少都会影响到这家人的存在,出门时受人白眼,遭人非议。可能这一家人都要远离人群,在黑暗中行走。
人们会形成一堵墙,将这家人排在墙的另一边。
这个时候,如果机关单位在人言鼎沸时,火上浇油,对于这家人无疑是雪上加霜。然而,这家人又错在哪呢?错在生了这么一个孩子吗?错在家庭教育没做好吗?任何一个答案都不能支撑这种做法!
我国法律逐渐完善,文明发展到这个时候,为何还会有貌似与连坐的想法。一人犯法,全家遭殃。是不是这家人从此以后也会变得征信不够,再也不能享有一个正常人的生活,衣食住行也要处处受阻,时时遭人非议。
按照这个视频的逻辑,如果一人偷了东西潜逃了,是不是可以也要在这家人身上盖上小偷之家。如果是一个杀人犯,是不是也要标明是杀人犯之家。
如果可以这样,那么这家人离社会性死亡也就不远了。
从个人的情感来讲,如果我是受害者之一,我也痛恨这个诈骗犯,也希望他能得到法律的制裁。对于他的家人,如果我认识的话,我会疏远他们,远离他们,因为心中隔阂就在这儿。
但是我不希望的是我把所有的过错都强制安在别人头上,他们不是罪魁祸首,也不是罪犯的参与者。为什么他们就要背上一个犯罪的标签呢?
还有一个终极原因,那就是政府无能的表现。
当然,我们都知道这样的诈骗犯是不会在国内的,一般都聚集在东南亚,也知道政府机关的执法困难。
但是也不能如此剑走偏锋,遇到这样负隅顽抗的犯罪分子,通过这样的方式是不会有什么成效的。
他们会愧对自己的父母,也真心知道自己的错误。只是他们已经不能回头,一直走下去,直到被抓的那一天,现在他们心存侥幸,也幻想自己永远身居海外,也认为自己能不顾一切。一系列的想法促成了他们不想回来。
政府在束手无策时,才会想起这样的招数,可是这样的招数除了给上级交代问题,还能起什么作用呢,现实生活中,诈骗犯回来自首的又有多少呢。
在台剧《我们与恶的距离》中,因为媒体暴露了杀人犯的住处环境后,家属遭受了各种骚扰,家属冲进电视台质问:“我哥是杀了很多人,但是我跟家人活下去的权利都没有吗?”
再次,我也想问:他骗了人,但是他的家人就不能正常的生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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