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欢是一只狗,白色的狮子狗。
它出生在海滨,至今已在那里生活三年了,在一家小小的麻将馆里。
之前的记忆很模糊,只剩下妈妈温暖的乳房、甘甜的乳汁和懵懂之间被一双双大手逗玩、抱离的片段。当它发觉自己再也不去那个弥散着熟悉气味的小窝后,才隐隐约约地意识到不安,开始低声的呜咽,哀哀的,时断时续。
这时候,有一双苍老却细腻的手轻轻抚摸着它的头、背,用奶瓶喂它,并轻轻地唤它“欢欢”。它渐渐地知道了那人是这家麻将馆老板娘的婆婆,而“欢欢”就是她给自己起的名字。
夜里,它总爱蜷被里,和婆婆一同睡。白天,婆婆出去遛弯时,它寸步不离地跟随在她的前后。婆婆呢,也总为它洗澡,给它吃的……
这样的日子并没有多久,一天,婆婆和老板夫妇拎了包裹出门了,之后,老板和老板娘回来了,却不见婆婆的身影,它终于明白,婆婆口中“回家”和“舍不得”那些词汇的含义。
从人们的闲谈中欢欢陆续得知:婆婆的家在内蒙,她在这里是旅游和休养,住得不耐烦了,就回去了。而自己便是她在这里最大的牵挂了。
这倒不是欢欢的一厢情愿,婆婆走后来过电话,第一句问的就是“欢欢好吗?”为此,老板娘同老板还大闹了一场:“在你妈的眼里,我还不如一只狗!”之后的那些天,对自己也爱搭不理的,有时,还忿忿地骂上两句,态度比婆婆在时还不如。但是,日子久了,欢欢发现她就是长着一张刀子嘴,其实待自己也不错,每每吃饭时,总不忘扔一些海鲜与肉骨头到桌下,当初,还是她抱自己回来的呢。
婆婆走后的日子也并不寂寞,因为平时麻将馆来来往往的人很多,光在那些不同色彩与气味的鞋裤之间穿梭就够小小的它头晕脑胀了。
男主人喜欢带它一同去洗海澡,从第一次来到浴场,它便疯狂地喜欢上了这个新游戏,有时索性趴在正仰卧于海面的主人的结实的腹上,好不惬意,还会引得周围的一片惊叹——来海滨来游玩的人们真是太爱大惊小怪了,自己在沙滩上一出现总会制造出一些小小的躁动,尤其是那些高鼻梁、白皮肤的俄罗斯人,喜欢将自己抱在怀里,把自己最引以为傲的雪色毛发弄乱,有时还要拍照留念,每到这个时刻,它总是优雅地眯起眼,要知道,它是一只出身名贵的宫廷狮子狗。
这,当然只能是一种猜想,也欢欢是从游客们的只言片语中拼凑出的印象,但自从有了这一认知后,它便收敛了曾经疯疯颠颠地做派,变得端庄、沉稳起来,开始用一种悲悯的眼光打量着身边这些形形色色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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