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听一个“精神病”说到“张飞审瓜”的二人转,于是好奇看了一下,感觉很好看。
恶少在瓜地调戏抱娃美妇,不成,反咬美妇偷瓜,并买通地宝,告到县衙,张飞审案,到底是“调戏还是偷瓜?”师爷说人证物证都在,一定是偷瓜,仆从感觉恶少一脸奸相,一定是他调戏美妇,可愁煞张飞,他一边看几个人,一边看3个大西瓜,又看到扇子上的“细察深思”四个大字,于是深思熟虑,计上心来,说是妇人偷瓜随恶少回家,让恶少一人拿瓜,他一人拿不了,露馅,伏法被惩罚,地宝受贿轻罚送妇人回家。
从中我看出很多问题。
师爷说的有人证物证惧在,代表理性的一面,也未必正确;而仆从是从感觉感官上断案,代表感性的一面,这次恰恰蒙对了。而张飞是从逻辑上分析,从物证上推理,得出正确结论,从而破案,高啊!
回想电视剧《包青天》里,包拯审案,那可真是大涨眼界:人证物证都有,逻辑不错才行。又是从法上如何,又是从理上如何,又是从情上如何,真是面面俱到,虽然法理不多,但是环环相扣,让各方面都无可挑剔,才审结此案。让人大饱眼福,佩服古人的智慧和推理。
反观现在,虽然很重视证据,但是法理太多,反而有些掣肘。而且我看,真正较量的倒是证据链的完整与否,还有律师的厉害与否,反而缺少对公平、正义的深刻探求,一审不行,二审就结案。相比较倒有些草率。
所以我说“张飞审瓜”的现实意义很大,值得很多人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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