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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伤害都相互的,所有利他都是利己的

所有伤害都相互的,所有利他都是利己的

作者: 阡陌不言 | 来源:发表于2021-08-15 17:23 被阅读0次

    转自 粥左罗的 个人爆发式成长

    这个世界靠情感维系,也靠利益维系,遇事应该有怎样的处事原则,利他还是利己,牺牲自己还是伤害别人,有很多讨论,有人认为人性本就是自私的,有人认为利他只不过是一种精明,有人不承认这世界有真正会做牺牲自己成就他人的人,也有人认为很多人以伤害别人来成就自己。

    这些说法都有一定的道理,但多数只能看到问题的一面。

    这个问题里,我希望你始终记住一个词——能量守恒。始终记住一句话——力总是成对出现的。

    01 不要伤害别人,所有伤害都是相互的

    我的公众号上接过一条英语广告,一般接直投的广告,广告主都不希望你改它的文案,因为他们给你的是经过多次测试后优化出来的转化率最好的文案。

    但我还是坚持做了多处改动,删了一些,改了一些,加了一些。
    原文案中写:参与了打卡的学员98%的退回了学费。

    我删了,因为这个数据一定是夸张了,学习是反人性的,不可能有这么高,有百分之六七十的人能坚持学完就不错了。
    我自己是做训练营的,我们每期支付7万左右的运营成本,超过20人的兼职团队服务,也就能做到80%。

    原文案中写:仅限150个名额。
    我改为:名额有限,欲报从速。因为150个,肯定是不准确的,为什么呢?如果他投放在我这,只招150个,那注定是赔本的,所以他只是为了增加紧迫感瞎写的。

    原文案里没有“打卡需要发朋友圈”的说明,我在文章中加了三次说明,即每次有购买二维码的时候,我就加一次。

    然后我在留言区里说:我知道有很多人讨厌朋友圈打卡,所以我必须说清楚,而且提及三次,怕我的用户不注意。不喜欢打卡发朋友圈的,可以选择交99元,虽然学完不退款,但这样就不用打卡了。所以我的做事方式就是,要清楚的说明,然后让用户在知情的前提下自由选择。

    我做这些的目的就是:不伤害用户。

    从转化率的角度来说,这样做会降低一点转化,但也可能增加转化,因为真诚能带来信任,信任可以增加转化。

    但是,如果不做这些,在增加转化的同时,会伤害用户。
    很多人以为,伤害就伤害了呗,因为转化高有两个好处:
    第一:我赚到了——我转化高,所以会有更多广告主投放。
    第二:广告主赚到了——我转化高,他的投放成本就按比例降低了。

    但实际情况不是这样的。
    记住:天底下,没有单方面的伤害。

    第一:我会被伤害。用户会骂我,会取关我,还会告诉别人这个号不值得信赖,最终影响我的个人品牌和帐号品牌。

    第二:广告主会被伤害。用户发现被套路了,他会讨厌这个品牌,他还会告诉别的用户,不要买这个品牌的课。

    当然,所有这些伤害是延迟表现的,因为即时表现就是转化好,我和广告主都受益。
    所以,我选择做以上修改,实际上是保护了我的品牌和广告主的品牌,这种做法才是长远之计。

    其实,我是借这件事,告诉大家:

    力总是成对出现的,人和人之间的伤害,都是相互的。

    我有个大学同学是在广告公司做投放的,在一次传播事件中,自媒体人A收了他的预付款,最后不想按照最初的写作方向写了,说那种写作太耗时耗力,对自己的用户也不好。

    但问题是最初你为了赚钱,是这样的签的合同啊。
    这时候我的同学有三种选择:

    第一,求A继续按原来的方向写;
    第二,加钱让A按原来的方向写;
    第三,放弃投放,预付款打水漂。

    我同学试了第一条,没成功。但为了顾全整个传播事件的大局,没有选择第三种方法,而是选择了第二条,加钱50%,然后A见钱眼开,收到钱之后又按原方向写。

    你看,这件事是A伤害了我同学,让我同学多花了50%的钱,A没有受损失,也没有受伤害。
    但我说了,伤害一定是相互的,如果不是相互的,说明时间线还不够长。
    果然,这件事结束后,我的同学对A的伤害开始了,你要知道,专门做广告投放的人,也都有自己圈子的,而且是给钱的那个圈子,也就是他有一定的能量左右很多企业的投放走向。于是乎,A在后面 少开了不少单。

    在一个公司,老板可以伤害员工,领导可以伤害员工,表面上看,员工无法伤害公司,但你等等看,等这个员工走了后,等两年后,等这个员工在这个圈子里在某些业务上跟一些关键节点关系好的时候,等这个员工说话有影响力的时候,他对公司、对老板、对领导的伤害就要开始了,毕竟成大事者,有仇必报。

    我不多举例子了,你可以自己想一些人和事,看看是不是这样。

    罗振宇有一年跨年演讲时说,所有事都是好事,如果不是,那还没到最后。

    今天我想告诉大家,但凡伤害,最终都是相互的,如果不是,那就是还没到那一步。

    少伤害别人,即是少伤害自己

    韩寒说他自己从一开始创作写书,就希望跟他合作的人不要亏,比如他的责任编辑至少要拿到奖金。他同时也希望大家能喜欢他的自我表达,能从头到尾看完,而不是在电影院里看一半就走了,看书翻到一半就觉得不好。

    在韩寒眼里,“有很多优秀的创作者,其实从诞生的第一秒,就应该是商人。梵高其实也是,只是他的画没有卖掉而已。

    优秀的创作者,第一秒就应该为市场,为自己的投资人、股东,为自己的受众,去考虑商业回报的问题,这是非常现实、简单的。”

    做一款产品也是如此。

    大家都知道微信是一个去中心化的生态,微信拥有10亿流量,但它没有主导流量的分发,而是留给了创作者和创造者。

    当下哪个内容平台最好,依然是公众号,哪个内容平台优质作者最多,哪个内容平台原创好文最多,都是公众号,为什么呢?因为只有公众号能让优秀的原创作者赚到更多的钱。

    张小龙说,当一个平台只是追求自身商业利益最大化的时候,它是短视的,不长久的,当一个平台可以造福人的时候,
    它才是有生命力的。

    03 合作要共赢,你我都要赢,否则就别干

    共赢,是一种非常美好的关系,因为平衡,所以持久。
    任何一种合作关系里,只有一方赢,那这个关系必然会因为失衡而破裂,失衡是一种危险。

    有两种人我挺怕的。

    一种是对你太好了,各种利你不求回报,又是请你吃饭,又是免费给你帮忙,又是给你送礼物。免费的都是最贵的,他大概率后面对你有所求,那个所求又一般不是你轻易可以满足的,不然他犯不着这样。

    另一种就是对自己太好了,“你帮我对接一下某某企业好么”“我最近想做一个课程,你来帮我梳理一下课程大纲吧”“你来给我们公司做一次讲座吧”“你帮我设计一个logo吧”…...
    很多人跟你并不熟悉,找过来让你帮他做事,就像理所应当一样,闭口不提他能给你什么回报。当然我们也不是那么功利的要一些即时回报,是他这种态度让你觉得很不舒服。

    最好的关系,都是合作共赢。

    这应该是一种处事原则,是对自己处理大多数关系的要求,怎样算一种要求呢?
    就是刻意的去做,比如你跟对方合作,他不主动要,你都要主动给他利益,否则你宁可别做,一个合作里,只有你赢,它必然不能持久,你要有这样的意识。
    这里我想再展开说一下“合作”这两个字。

    合作,并不单单指你们两个人做一个项目,业务合作。大多数关系,都可以称之为合作关系,也应该用共赢的原则去处理这个关系,因为任何关系都讲究共生。

    男女朋友之间,夫妻之间,是不是一种合作关系?

    当然也是,两个人恋爱,最好的状态,依然是合作共赢,彼此成就。
    很多爱情关系的破裂,都是因为不明白这一点,最初双方势均力敌,之后慢慢的,一方成为另一方的支持者,比如女性为了男性放弃自己的事业,放弃自己的爱好,全力支持男性的事业成功,双方都觉得这像极了爱情,实则已经埋下了隐患,时间线拉长,最终双方势不均力不敌,关系就失衡了。

    爱情关系也是合作关系,每一方在往前走的时候,都想拉着对方一起,这才是双赢的,健康的,持久的关系。

    老板和员工之间,领导和员工之间,是不是一种合作关系?

    一定也是。我现在创业,招人的时候必定会涉及到待遇问题,我会跟每个加入的同事说:你们到我这里工作,我不停的要去想的问题就是,怎么让你赚得更多。
    为什么呢?你赚得多,说明你们给我创造的价值大,也帮我赚得更多,所以,你们赚得越多,我当然越开心。假如我的员工个个都很有钱,那一天肯定是我超有钱。

    罗振宇最初创业时说,他必须搞个平台找到一种模式,要让平台的讲师赚到大钱,为什么呢?一个老师在这里赚到足够多的钱,他才能心无旁骛的专心打磨课程,沉下心来为用户服务,后来得到就是这么做起来的。

    很多人做事,会把自己的利益跟对方的利益分得很开,这是不对的,越是好事,双方的利益点就结合得越近,你不要想着把它们分开。

    很多事情是相辅相成的,挨得很近,你不要想着把它们分开。

    综上所述: 一个人想要成长得快,发展得好,一不要伤害别人,二要学会刻意利他,low者互撕,强者互持,做彼此的
    成长杠杆,共生共赢。

    利他,本身也是一种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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