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说说“下馆子”这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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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到餐厅吃饭就叫个“下馆子”呢?如果是说饭馆的地势比门口道路低,必须下坡或下楼梯才能进门,下馆子一说还好理解,但并非世上的馆子都是这样的。
这就要说到咱泱泱中华五千年的农耕文明,那时家家男子种田、女子织布,过着自给自足的田园生活,也是只有极少数跑江湖做生意的,如山西的晋商,骑马坐轿来回奔波;再便是着千里马奔跑于各地的驿使差官;或是像林冲那样被发配,随行几个押解的差役;再如徐霞客般的古代“驴友”;总之是极少数离家苦行的人,为了凑合填饱肚子,才在自带干粮外选择饭馆。如此一想,这饭馆一开始便是专为社会边缘人士提供有偿服务,其社会地位比较低下,于是也就可能有了“下馆子”的说法。
大部分人家可都是在屋里吃,上到宫廷御宴,下到黎首三餐,都不例外。
但是对于近代以来的大多数中国人,尤其是“富起来”的这一代人,对于“下馆子”也是做为生活的一种调剂和改善来对待的。
吃从来都是大问题,圣人孔子在《礼记》里讲“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的确是,孔子对于人生的看法——形而下的,不讲形而上的。凡是人的生命,不离两件大事:饮食、男女。一个是生活的问题,一个是性的问题。所谓饮食,等于民生问题。所以今天咱们的脱贫攻坚也把“两不愁”(吃穿不愁)当做标准。
社会发展到今天,当“外卖”这种新型的营销模式已经多多少少改变了人们下馆子的途径,虽然更方便了,但大部分人还是喜欢在家里“丰衣足食”。
较之西方人以肉类为主食不同,中国人的饮食从先秦开始,就是以谷物为主,肉少粮多,辅以菜蔬,这就是典型的饭菜结构。中国人的餐桌上总是离不开谷物,北方人以小麦为主、南方人以稻米为主。家家饭桌之上,人人手中端饭碗,碗里面的便是“饭”,桌上或有二三“菜”。饭是不会更改的,基本是天天如此,而菜则会时时变化,但这一切都取决于这个家庭的日常收入及主人偏好。于是这菜的花样便决定了家人的胃口和好恶,但是凭着家庭主妇的一己之力又能变出多少花样呢,于是大家便做着“下馆子”的美梦。
上个世纪,物质匮乏、经济落后,一切日用皆须“凭票供应”,“下馆子”几乎成了整整一代人“遥不可及”的梦想。所以当我们手里觉得宽裕了些的时候,对于“下馆子”已经是到了趋之若鹜的程度。小康之家时时到外面“搓”一顿,也算是“改善”了枯燥单调的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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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需要回答一下这个问题,为什么“下馆子”比在家里吃有那么大的“诱惑性”呢?这便又要回到中国人饮食的特点上来。我们知道中国人的饮食水平主要取决于“菜”,菜的是否“荤素搭配”、是否“色香味俱佳”、是否“营养均衡”等等,主要是因为那主食并不可口,必须有一种物质来辅助它使人们能够吃下去。而饭馆以及餐厅里便有专门的“技术人员”,尤其擅长装点饮食,使不可口的食物变得精妙绝伦。
“人生只有修行好,天下无如吃饭难”,在今天这个时代吃饱肚子看来不是太难的事,况且这“馆子”也是到了眼花缭乱的地步。正如中山先生在其《建国方略》一书中说的:“我中国近代文明进化,事事皆落人之后,惟饮食一道之进步,至今尚为各国所不及。”今天看来确实被他老人家“言中了”,不过西人之餐食如今也多来“中土”,且有“并驾齐驱”之势,当然这也算是文化融合的一种体现吧。
自“禁足”以来,国人对于“下馆子”几成奢望,所以一经“解禁”,“堂食”“外卖”几近暴涨。以“牛大”和“胡辣汤”为代表的地方美食又是一度成了人们在“圈”里争相曝光的对象。这就是国人的消费信心,难怪专家预测,解禁之日,便是“反弹”之时。
不过观近人对“外卖”之依赖,全在于这个时代的特点----高度商业化的消费现实,加之以快节奏的工作生活环境,今天的人们几乎没有时间“下得厨房”,甚至对与偶一为之的“家常便饭”也是情有独钟,即使是到外面吃,也是想寻得一种叫做“妈妈的味道”的饮食。经济愈发达,社会活动愈繁杂,人们在家享用美食的机会就愈加少,于是人们便于茶馆酒肆间找寻常,于珍馐美味中寻家常。更有甚,如今待客之道亦渐发展为“下馆子”,把客人约到外面反而成了对待贵客的俗成之规了,而中国人向来在家中会客的做派显然已经赶不上这快速发展的时代“高铁”了。于是各种“饭局”“相约而饭”“AA制”也便悄然兴起,于是也便催生了一间间饭之馆、餐之厅。当然这种种兴起便也意味着某种衰败的开始,这完全是商业世界里寻求第三方介入谈判的模式,是社会商业化的结果。
商业化最大的特点就在于,它能发挥人的创造力从而创造出更多更好的商品和服务,供应人们消费,满足人们需求的同时,吸收劳动力,创造就业机会。小时候的我们,吃穿用度基本都是家里人在供应:吃的自不必说,都是地里产的;衣服、鞋子都是妈们组们手缝的;平日里用来浆洗的也还是手制的“猪胰子”、树上结的皂角子;就是剃头也是村子里的会耍刀的“把式”,即至后来不用刮光头了,也还是用手推子在家里“推”……如今这些手艺也便失传了,街边上都会有解决你问题的“馆子”。在网络高度发展的今天,人们的创造力真是被激发出来了,打开如今的电商平台,真是“凡所应有,无所不有”,在这种种之前,人们一次次被消费了。这就是商业化的魅力所在,“脑洞大开”便是这个时代最鲜见的奇观。
商业化不只是“贩卖”物品,所有东西都可以当做商品挂在上面兜售,包括“思想”“行为”“艺术”甚至“灵魂”。这当然不是危言耸听,我们每天不都穿梭在各种自媒体平台上吗,我们不是也做着“点赞”“分享”“打赏”吗,这难道不也是一种商业行为,也不是在进行着跟“下馆子”一样的对生活的调剂和改善吗?
让人感到惊异的是原本是称作艺术的一些东西也在经由商业化而取得某种变现或是“追名逐利”。当然这种说法可能不是太恰当,但我们切切实实已经感受到了这种“营销模式”的初露端倪。是商业艺术化还是艺术商业化,其实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真正超脱铜臭的纯洁艺术已经不多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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