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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李娟《遥远的向日葵地》:克制欲望,确保持续发力

读李娟《遥远的向日葵地》:克制欲望,确保持续发力

作者: 史虫l | 来源:发表于2024-02-21 00:32 被阅读0次

    对于向日葵,我有一种来自灵魂深处的喜欢,从我妈种在院子里的向日葵到梵高画笔下的《向日葵》。实物也好,抽象物也罢,于我,总会从心底莫名迸发出一股力来。那是一股如夸父逐日般持续喷发向上的力——热烈而奔放!这,大概就是我一眼喜欢上李娟这篇《遥远的向日葵地》的理由。

    而与这本集子第228页的《力量》一文的缘分,始于一份考卷,深读于某个冬夜临睡前清亮的台灯之下。

    “力量”一词大半让人联想到沉重的、深刻的、负重的,粗犷的、博大的、剧烈的,甚至地动山摇的……比如地震、海啸、洪水,比如举重、拳击、投铅,比如武松、李逵、鲁智深……

    在我的印象里,总觉得“力量”是一个“雄劲”之词:是李太白笔下汉江的“横溃豁中国,崔嵬飞迅湍”;是王摩诘笔下边塞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是曹孟德笔下沧海的“秋风萧瑟,洪波涌起”……

    但李娟笔下的“力量”,却让我从轻松到沉重,从讴歌到反省;在一种如潺潺溪水地移步换景叙述中,力落无痕,化髓入骨,启人深思!

    1

    “牛最喜欢吃葵花花盘。尤其是附在花盘最表层的那层葵花籽。别说牛,连我们人都觉得好吃。”

    这是阅读题改编的开头,真的好遗憾,看似字数精减了,实则是用一个俗气陈述阉割掉了一个优秀作家的灵性表达。原文是这样的:

    “牛最喜欢吃葵花花盘。那么花盘一定是最最好吃的。至少比青草好吃,至少比复合饲料好吃。”

    这里有三层比较三个让步在其中的,葵花,青草,复合饲料,我怎么看,都觉得无法舍弃呀,为什么改编者竟会扔掉呢?“最”“最最”“那么”“至少”这些虚词地准确使用,无不生动体现出葵花对于牛味蕾的强大吸引力。而在逻辑上,如果没了两个“至少”,怎么能说服读者相信“花盘之于牛是最最好吃的”呢!此处删改,让李娟文字的妙趣横生荡然无存,沦落到乏味苍白的境地。

    李娟在完成第一层“花盘比青草,青草比复合饲料”的趣味推理后,继续粘用“至少”进入第二层推理:“至少,附在花盘最表层的那层葵花籽是最好吃的。”这下,就容不得别人再有任何反驳了。这个时候,作者才从牛过渡到人,“别说牛,连我们人都觉得好吃。”李娟这一部分的文字,灵动、生趣,充满了逻辑力量和语言魅力。

    “别说牛,连我们人都觉得好吃。”葵花籽是成功征服了牛和人,李娟也成功地把读者的兴趣点从“牛”移到了“人”。选谁做代表最合适呢?当然是“真的不喜欢嗑瓜子”“真的很少嗑瓜子”的“我”喽。

    “我真的不喜欢嗑……全都怪瓜子太香了。虽然不喜欢,但只要一嗑就没法停下来。只好嗑啊嗑啊,瓜子从左边嘴角喂进去,瓜子皮从右边嘴角涌出来……嗑啊嗑啊,一直嗑到满嘴打泡为止,一直可到口吐白沫为止……”

    这一处把不喜欢嗑瓜子却被瓜子的香吸引得嗑个不停的人的心态形貌,刻画地惟妙惟肖,如在眼前。“喂进去”“涌出来”,原来最好的语言就是能精准传达的语言,瓜子是需要自己用手抓起来送进口里的,不就是“喂”吗;牙齿嗑完了,留了籽在嘴里,分离出的瓜子皮从一排牙齿间快速推出来,不就是“涌”吗!我实在太喜欢李娟身上的才气了,小小的一个日常,竟然能被她轻而易举地描摹,并不着痕迹地露出它的“力”来!我已经分不清这是缘于她对生活的细腻体察,还是她对文字有敏锐的提取能力,应该是兼而有之吧。

    “连我这样不喜欢瓜子的,都能嗑豁了牙,更别提喜欢瓜子的。”水到渠成:从牛到我,从我到他人,瓜子的“力”吆!你以为这样就结束了吗?

    “连我家赛虎都喜欢呢!”从牛到人,从人到狗,狗可是“便连瓜子壳一起嚼巴嚼巴吞下。”

    何止狗,“一大堆杂质多的碎葵花渣”,兔子和鸡个个都会吃得欢天喜地。

    从花盘到花籽,从花籽到碎葵花渣,就连榨油剩下的油渣,“鸡和兔子仍然强盗一样挤头猛抢。”

    2

    “如此贫瘠的土地,却生出如此香美的食物。这么一想,就觉得必须得赞美土地的力量。”原来,李娟如此层层铺排葵花的功用,是为了赞美土地的力量。你若浅思辄止,那便错了,因为作者接下来描写的是什么呢?是“死掉的土地”。

    “真的是死了——地面坚硬、发白。田埂却依然完整,一道挨着一道,整齐地,坚硬地隆起。于是整块地看上去像一面无边无境的白色搓衣板。上面稀稀拉拉扎着好几年前残留的葵花残秆。也被太阳晒得发白。”

    “可眼下这块地,却是极度不自然的硬。表层板结得异常平整光洁,寸草不生,毫无生气。像一块死去的皮肤,敷在大地的肉身之上。”

    这些对“死掉土地”的描写让我未触目而惊心。我见过北方的“空心村”:窑洞坍塌,人口稀落,野草疯长,土地荒寂但很厚实,只那般生机勃勃的劲,让人感觉被废弃得无比可惜。

    我实在不知道,土地竟然会“死掉”。“人死掉”意味着什么?一抔黄土。“土地死掉”意味着什么?寸草不生。寸草不生的土地意味着什么?……

    “只有真正的农民,世世代代依附土地而生的人,才能真正体谅土地。真正的农民,每块地种上几年,就会缓几年再种。或者每种几年伤地力的作物——如葵花,会再种几年能够改良土壤的作物——如苜蓿。耕地要轮耕,牧场也要轮牧。”

    原谅我必须大段引用作者的原话,因为我无法说清楚其中道理,只有作者能够描述得如此精准:

    “可是,就算是力量再单薄的土地,对生存于此的人们来说,也是足够应对生存的。如果没有我们这些掠夺者的话。”李娟竟用“掠夺者”来形容他们这群租地而耕的人群,这令我对这位女作家肃然起敬!

    “这片土地没有主人,所有耕种于此的人全是过客。我们只租用此处一年或两年三年。为了在短暂而有限的时间内达到利益最大化,我们只能无视基本耕种原则,无尽地勒索,直到土地死去——要么沙化,要么板结。土壤缠满塑料地膜,农药瓶子堆积地头。那时,我们的租期也到了。”请允许我再次对这位既会赶牛又能提笔,还能如此深度反省人类行为的女作家致敬!

    3

    “我们租用的这块土地已经连续种了三年葵花,按理说该停种了”“何况我们目前只能买到本地出产的种子”“再加上去年冬天的罕见暖冬”“可是我妈还是决定顶着各方面压力再种一年。”

    作者在这本集子后面附着一些照片,里面有这三个老中青女人在那片戈壁滩上艰难讨生活的身影,这能让我们理解李娟妈妈为何会做出如此决定。

    “虽然一百多亩地才打出来二十多吨葵花籽,但满当当的四百多个袋子炫富一般堆在地头,看在眼里还是令人喜悦。”

    四百多袋,从地边到收购车,距离有三十多米。“我叔高血压,我妈低血压,两个都已五六十岁的人,竟能各扛一百斤的麻袋,扛了两百多个来回。要知道,我们这里一个健壮的男青年撑个五十来回都很艰难。

    “眼下这些从金灿灿转变为黑压压的财富啊,不但榨干了大地的力量,也快要把这夫妻俩榨成渣了。”

    李娟的这篇文章,读到最后,读得我满心满肺心酸:为土地心酸,也为不得不在这块土地上讨生活的人心酸!

    但心酸归心酸,落笔沉思,我想作家李娟写此文的真正目的,更多是希望我们能够对类似行为进行反思:远离“过度”,学会“克制”,科学规划,确保持续“发力”,无论是人,是地,是一座城市,还是某类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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