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人欧阳修刚刚开始写作的时候,写得并不是很好,他几乎没有自信了,心里又不甘。一天,无意间看到韩愈的一篇改得一塌糊涂的稿子,他才恍然大悟,即使是名家高手的作品,也不是落笔生花,而是精雕细作而成的。于是他把自己的一篇篇旧作拿出来,认认真真地改起来。他做事特别投入,以至废寝忘食,妻子非常心疼他,劝他差不多就行了,别那么辛苦。他对妻子讲:“我怕后人笑话,不改不行啊”。缘于他一丝不茍的创作态度,最终成为文学大家。
法国伟大的雕塑家罗丹的每一件作品都是精品,完美到令人赞叹。他的创作态度十分严谨,从来没有过急就章,对“约稿”从不答应,有时一件作品要一两年才能完成,不厌其精,不厌其细,不到非常满意决不罢手。
贝多芬的交响曲可谓荡气回肠,响彻寰宇。如果看看他每支曲目的底稿,您会感动,您会震撼。他的曲目改写的地方很多,改写的字写得很小,密密匝匝,已经没有一点缝隙了,只好加贴小纸条,贴了一层又一层,最多的地方贴有12层。
曹雪芹十年辛苦不寻常,字字句句皆是血,五易其稿才写成八十回《红楼梦》。
老舍的文学造诣甚深,文字功夫有口皆碑,他的每一个字象一粒金豆子一般掷地有声,每一个词是那么得道、安适、滋润,人称“语言大师”。老舍从来不避败笔,他自己承认曾写过不少不堪入目的文章,每当写不下去的时候,他会把自己的“残次剧本”拿出来一遍一遍修改。据考证,脍炙人口的经典话剧《茶馆》就是在他屡屡笔钝的时候精心修改而成的。
萧乾文洁若夫妇携手四年共译《尤里西斯》,规定每天译一页,他们八十年代开始译这本书,和人民出版社签约是十年,如此大家手笔这般速度,其对艺术的孜孜以求精益求精可见一斑。罗新璋翻译司汤达的《红与黑》被行家认为是最好的,他每天译500字,不怕慢,只求好。
鲁迅先生说:写好后至少看两遍,删掉那些可有可无的字、词和段,毫不可惜。他习惯把写好的作品锁在抽屉里十天半个月,让自己的思想冷却一下,他知道跳动、鲜活的文字是激情产物,难免有失偏颇,只有冷静下来再回头去看,才能看出毛病来。
一位文学大家非常诚挚地告诉喜欢做文字活的朋友们:写好后要一遍一遍朗诵,直到朗朗上口。如果念起来磕磕巴巴,文章会大失其彩。
非常喜欢清人袁枚的一首诗:“爱好由来下笔难,一诗千改始心安。阿婆还是初笄女,头未梳成不许看。”《语丝》杂志总编余国松老师对我帮助很大,他说我的文章富于激情,真实感人,可惜打磨不够,推敲不力。金石良言金不换,铭记在心不敢忘。于是我精心打磨每一个稿件,努力做到“不是精活不出手”。好多稿件是在激情难捺的情况下一气呵成的,却没有一篇文章不是经过无数次修改才完成的,文章的雏形靠灵感完成,靠激情铺垫,而文章的修改则要投入更多时间,耗费更多精力。
文章就是作者的孩子。自己的文章自己改,才是硬道理。古语云:“儿要自养,谷要自种”。被别人修改的文章掐头去尾断章摘句,象被人肢解一般,活遭罪,那份苦情是说不出来的。张贤亮入狱十余年,能读的书只有马列著作,他把《资本论》研究了个透。他说:第一卷最好,是马克思自己写的,二三卷就差多了,是别人代为整理的。一次,一张报同一天用了我的两篇文章,其中一篇切去几段,文章的感染力大大减弱,还算无大碍;另一篇则伤筋动骨,破坏了文章的整体风格,看了很不舒服,心里堵得慌,这样的用稿反倒不如不用。冰心最不能接受的是编辑改动她的文章,她投寄稿件的时候一定要注明:“请一字不改”。
初稿写成,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接着要一段一段滤,一句一句改,一字一字抠,其情其趣,尽在修改中。改多少回,总有改头,总有不周不祥不恰不当之处。改一回,有一点颜色;再改一回,又见一点成色。渐改渐好,直到“增一字则多,减一字则少”的程度,才敢搁笔,那种快乐是局外人无法体会的。
文章不厌千回改!
好文章是改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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