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反洗钱这一行业里,常常因为一些警示信号而引起调查人员的注意。然而犯罪的手法层出不穷,因此清洗犯罪所得的手段也不断更新。但是无论其如何变化,我们总能觉察出蛛丝马迹,从而抽丝剥茧。夏昀不止一次在公开场合提醒着所有人,必须温故才能知新,有时候可能最基本的犯罪方式才会瞒过我们的眼睛。下面这个案子所记录的贷款洗钱手法其实并不罕见,但正因手法之常见于普通商业运营,该警报曾被各级调查员陆续关闭,直到我们翻查此案时,才驳回重新调查并上报。
本案主体是FT公司,于1991年在香港注册,报称从事办公室租赁行业,注册地址、运营地址以及总部均在香港上环。翻查银行记录,FT公司与银行已建立了11年关系,尚有7万港元余额。除此以外,网上无任何有效证明其背景的信息。
“事实上,这样一家公司,在香港还是很普通的。”夏昀不得不承认,“如果要追查这样的公司,突破口必然是公司的利益相关者。”
我把这次警报的详情念给他听:“警报的原因是资金快速转移,且超出了额度阈值。查看这笔被警报的交易可以发现,该笔资金一共9百万港元,以支票入账的形式来自其公司董事兼授权签字人L女士。然后在同一天的稍后时间里,这笔9百万港元的资金则全数以转账方式进入FT公司的贷款账户,以还清贷额。”
“这种还贷的资金活动模式本身应该是无可厚非的,只是这位L女士听起来有点耳熟,是在哪里听见过呢?”夏昀一边自言自语一边开始沉思。我继续念下去,“在警报交易之后,仅仅一个星期之内,FT公司再次向银行贷款了9百万港元,旋即又尽数转进L女士的账户。”
“大本”,夏昀似乎没有理会我后面念的内容,“请你打开我的文件夹,名人见闻录里的L字部,看看是否有这位L女士?”
我打开了,但没有发现。
“也许就只是一个普通的名字而已。”
“不,不会的,亲爱的大本”,夏昀说,“能够给我留下印象的不会是一个普通人。而且,”他抬起水杯喝了一口水,“这应该是令我们产生怀疑的第一个疑点,相较于FT公司的账户余额而言,9百万港元并非一个小数目,在短期内重复借贷还贷的行为,要求我们需要持更加谨慎的态度”。
哈!我还以为他一直纠结于L女士的身份而没有留意别的信息呢。
“可是事实就是你并没有留下这位女士的任何记录,至少电脑里没有。”我必须时不时揶揄回敬一下他,好让他不那么张狂。
但是他没有在意,哈哈一笑,“大本,除了相信我的直觉,你没有别的办法。既然她不在名单里,那么她必然是一个connected party(有联系的第三方)。”
“connected party?”我心想,那可就不是这么容易能查到的了,没有证据的事情他怎么说都可以。
“请试着看看L字部,60至70岁之间,男性的名单。”
我照做了,筛选后剩下不到10个人。
夏昀看起来有点期待,“按照L女士的名字,大本,请你打开L先生的页面,大声读给我听。”
“L先生,股市狙击手,富可敌国。有一姐姐,L…夏昀,是L女士的名字!”我惊叫道。夏昀微微一笑,有种不出所料的神态。“现在我们知道L女士是什么人了,继续吧。”
二、
于是我们又翻查了FT公司贷款账户的开户关户记录。
根据记录显示,FT公司从2007年开始即有贷款行为,但从2010年开始,其贷款的模式变为相对稳定且金额较大的状态,主要表现为贷款后在3-6个月内即全额还清,然后又迅速重新贷款。于是一来一往,FT公司名下已关闭的贷款账户多大十数个,贷款总额累计约数千万甚至上亿港元。
夏昀兴奋地搓了搓手,这几乎成为他的标志性动作了,每当看到他做这一动作,我就知道事情没那么简单了。
“大本,你要知道,查案最常用的手法就是找共同点。”夏昀指着电脑屏幕说,“对于FT公司而言,毫无疑问,这个焦点就在于其公司董事兼授权签字人L女士了,因为所有贷款均流向L女士,而所有还贷的钱亦来自L女士。”
“会不会是单纯的新的贷款偿还旧的贷款呢?”我提醒道,“要知道在香港,这种还款模式是很常见的。”
“不太可能。”夏昀没等我说完就截住我,“证据就是还款的时间。如果是新的贷款偿还旧的贷款,那么逻辑上来讲,新旧贷款账户的开立和关闭时间线必然有重叠。简单来说,新的贷款必然先成立,然后旧的贷款才能被关掉。但是大本你看,”夏昀调出开户记录,“这个公司的贷款开户记录是旧的贷款账户先被关掉,然后新的贷款账户再成立。”
像在这种时候,我不得不佩服夏昀对细节的敏锐洞察和快速推理。
既然如此,我们继续调查L女士的背景,发现其在银行曾经有SAR记录。在这一份SAR里提到,L女士账户的主要资金来自其兄,后者正是那位一开始提及的知名的股市狙击手,曾被控涉嫌一宗洗黑钱案和行贿案,并最终被判罪成入狱。
进一步查看L女士的账户情况,尝试获取更多有用信息时便发现,其账户内大部分资金确实来自于其兄长,部分资金来自于L女士自己在其他银行的账户,其余部分则来自于L女士名下的其他公司。而查看出账交易即可发现,L女士把资金分别转去很多不同的公司,走钱目的均为还贷,而这些公司的共同点是均在L女士的名下,且网上没有任何有效信息可供循引,FT公司则是其中一间。
三、
调查至此,疑点渐渐越来越多,而其背后的资金流动模式也慢慢浮出水面。
首先,FT公司的行业性质模糊,真实业务存疑,但要向银行贷款9百万港元,并在短期内提前还款,随后又继续贷款,且尽数转入L女士账户。这种模式明显说明其贷款的目的并非为了正常的业务运营,因此贷款目的存在严重疑问。
其次,FT公司还贷的资金全部来自L女士,而L女士的SAR记录显示,其主要资金来自其兄,而其兄曾被判洗钱与行贿罪成入监,各种消息表明大额资金源自此人将会是非常高风险的行为。所以L女士亦因此及其SAR记录而被定性为高风险客户。
再者,拓展查看L女士的账户并发现,其资金主要来源其兄,以及自己在其他银行的账户,还有名下的其他公司。而资金流向则几乎全是其名下的公司,均为还贷。这种模式与FT公司贷款模式一样。进一步调查这些公司,可以发现这些公司根本没有有效且实用的信息可供循引以证明背景,并且这些公司的行业性质均模糊界定。
基于以上疑点和事实,我们可以大胆推断,这是一宗涉嫌贷款洗钱案。L女士利用其名下诸间无实际业务或实际背景的公司向银行申请商业贷款,得到贷款后即于3-6个月内提前还款,将可疑的资金以还款形式交给银行,从而实现了资金的清洗。本质上来说,应该是“资金的交换”,用脏钱交换银行的干净的钱。当然,这种利用银行贷款系统洗钱的模式,其实是股市黑手常见的手法,而刚好本案中L女士的兄长正正是一位知名的股市狙击手,所以不能够排除L女士只是这个案子中的一个操作者。而就事实而言,从其资金来源和关系来看,无不显示着此案背后真正的幕后主持,极有可能就是L女士的兄长,这位知名的股市狙击手。而如果继续调查L女士的这些诸多公司,相信将会殊途同归至这位兄长身上。所以将此案归于L女士及其兄长身上,正可以解释这种模式居然可以规模性存在的原因。
针对此案而言,要觉察贷款账户洗钱模式,其实并不困难,最重要的突破口就在于对交易行为的分析,正如本案最重要的疑点就在于FT公司提前还款后又迅速贷款,这种行为足以引起我们的警觉。同时在查案中必须保持高度的清醒和理智,坚持独立审慎的态度,不过分相信从他人或前线部门所获得的信息,就如福尔摩斯曾说过,我们的工作就是知道别人所不知道的事情。
本案洗钱模式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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